案情簡介:2013年,深圳賽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被其客戶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拖欠多筆貨款,累計達100多萬元,經多次催款仍不歸還。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接受深圳賽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的委托后,指派法律顧問部柏永權(以下簡稱筆者)與韋用文律師負責處理該案件。
在接受委托后,筆者首先制定了詳細的案件處理方案,第一步即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和訴訟立案,經過努力,使法院順利查封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賬戶。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在賬戶被查封后,南康家具公司正常的收付款受到很大影響,因此,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被迫答應筆者提出的條件,雙方在筆者的主持下達成庭前和解協議,由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償還筆者委托人深圳賽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的貨款,目前和解協議履行順利。
律師建議: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法律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發展及完善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現在的南康家具企業家亦普遍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也愿意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南康家具企業,“委托律師”看似是拿起武器防衛,其實,此時的南康家具企業家只是把律師當做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而已,通過上訴案例,南康家具企業家一定要重新認識律師:
律師不是訟棍。律師接受委托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深圳賽某南康家具公司收回貨款,訴訟只是一種策略及手段,并不是最終的目的,此案中,筆者就很好的運用了訴訟策略。
訴訟(打官司)往往會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結果。例如本案,就迅速的收回了貨款,但一說到訴訟,南康家具企業家往往會望而卻步,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三:
1、一場官司三世仇。在法治社會中,訴訟是最公平的解決爭端的方式,深圳每年有上萬件經濟糾紛案件,且華為、騰訊、中興、蘋果、三星等集團南康家具公司每年亦有不少官司,但亦未曾聽聞這些集團南康家具公司與誰是世仇。市場經濟體系中,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2、一場官司打一年。訴訟的審判時間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要給予雙方同樣時間的舉證期、答辯期,這亦是法律公平的體現。另者,訴訟的時間只要一到,就會有一個結果,即判決書,南康家具企業便可依據此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而不會存在反復。例如,債務人書面承諾債權人于3個月后還款,結果3個月后債務人仍不歸還,并又書面承諾3個月后還款,但是3個月后還是不歸還,如此反復一年兩年甚至三年,南康家具企業家還是不能收回款項,最終亦只能訴訟,又經過“一場官司打一年”的過程才能收回款項。但誰又敢說律師不能通過律師函和訴前調解迅速的收回款項呢?
3、贏了官司輸了錢。南康家具企業往往贏了訴訟,結果債務人倒閉,南康家具公司顆粒無收,還要支付律師費。筆者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割裂開來分析。
首先,“贏了官司”中訴訟律師是幫助南康家具企業解決法律問題,那么訴訟律師的作用就體現在贏了官司,因為此時訴訟律師控制了法律風險,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其次,“輸了錢”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不可逆的,因為“輸了錢”是商業風險,是不以人的意志而改變的客觀存在,南康家具企業家在市場經濟體系中,應當學會承擔和直視“商業風險”,不應該把輸了錢“怪罪”在律師和法院甚至法律身上。
最后,以筆者之風格,此類訴訟,一般都是前期律師費加上后期風險代理即提成,南康家具企業無法收回款項,律師亦不能得到后期提成,所以律師與南康家具企業其實是同心同德、風險共擔。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規范人的行為,指引人可為和不能為一定的行為。同樣,優秀的律師在于創造和運用規則,而不是亡羊補牢。那么筆者供職的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部便是如此為南康家具企業與南康家具企業家服務的。指引南康家具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內部外部的合同,引導南康家具企業健康發展,與南康家具企業一起共創輝煌。
律師顧問:柏永權,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部
在接受委托后,筆者首先制定了詳細的案件處理方案,第一步即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和訴訟立案,經過努力,使法院順利查封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賬戶。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在賬戶被查封后,南康家具公司正常的收付款受到很大影響,因此,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被迫答應筆者提出的條件,雙方在筆者的主持下達成庭前和解協議,由深圳金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償還筆者委托人深圳賽某有限南康家具公司的貨款,目前和解協議履行順利。
律師建議: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法律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發展及完善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現在的南康家具企業家亦普遍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也愿意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南康家具企業,“委托律師”看似是拿起武器防衛,其實,此時的南康家具企業家只是把律師當做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而已,通過上訴案例,南康家具企業家一定要重新認識律師:
律師不是訟棍。律師接受委托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深圳賽某南康家具公司收回貨款,訴訟只是一種策略及手段,并不是最終的目的,此案中,筆者就很好的運用了訴訟策略。
訴訟(打官司)往往會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結果。例如本案,就迅速的收回了貨款,但一說到訴訟,南康家具企業家往往會望而卻步,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三:
1、一場官司三世仇。在法治社會中,訴訟是最公平的解決爭端的方式,深圳每年有上萬件經濟糾紛案件,且華為、騰訊、中興、蘋果、三星等集團南康家具公司每年亦有不少官司,但亦未曾聽聞這些集團南康家具公司與誰是世仇。市場經濟體系中,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2、一場官司打一年。訴訟的審判時間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要給予雙方同樣時間的舉證期、答辯期,這亦是法律公平的體現。另者,訴訟的時間只要一到,就會有一個結果,即判決書,南康家具企業便可依據此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而不會存在反復。例如,債務人書面承諾債權人于3個月后還款,結果3個月后債務人仍不歸還,并又書面承諾3個月后還款,但是3個月后還是不歸還,如此反復一年兩年甚至三年,南康家具企業家還是不能收回款項,最終亦只能訴訟,又經過“一場官司打一年”的過程才能收回款項。但誰又敢說律師不能通過律師函和訴前調解迅速的收回款項呢?
3、贏了官司輸了錢。南康家具企業往往贏了訴訟,結果債務人倒閉,南康家具公司顆粒無收,還要支付律師費。筆者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割裂開來分析。
首先,“贏了官司”中訴訟律師是幫助南康家具企業解決法律問題,那么訴訟律師的作用就體現在贏了官司,因為此時訴訟律師控制了法律風險,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其次,“輸了錢”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不可逆的,因為“輸了錢”是商業風險,是不以人的意志而改變的客觀存在,南康家具企業家在市場經濟體系中,應當學會承擔和直視“商業風險”,不應該把輸了錢“怪罪”在律師和法院甚至法律身上。
最后,以筆者之風格,此類訴訟,一般都是前期律師費加上后期風險代理即提成,南康家具企業無法收回款項,律師亦不能得到后期提成,所以律師與南康家具企業其實是同心同德、風險共擔。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規范人的行為,指引人可為和不能為一定的行為。同樣,優秀的律師在于創造和運用規則,而不是亡羊補牢。那么筆者供職的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部便是如此為南康家具企業與南康家具企業家服務的。指引南康家具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內部外部的合同,引導南康家具企業健康發展,與南康家具企業一起共創輝煌。
律師顧問:柏永權,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