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環境會計的發展狀況
美國的環境會計研究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重點是研究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在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中,美國政府機構和其他專業團體,如美國環保署、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證監會、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美國環保署與1992年專門編寫了組織編寫了《環境會計導論:作為一種家具企業管理工具》一書。在該書中對環境會計進行了明確的定義,也對家具企業計算和分配環境成本、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提供了有用的指導。1995年,美國環保總署又發布了《鼓勵自我監督:發現、披露、改正和防止違法》的政策,這個政策的目的在于家具企業能夠自覺地發現和改正其對環境破壞的行為,而且該政策還對自愿披露、改正污染環境行為的家具企業給予一定的例如減免部分法律責任的獎勵。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則在1989年研究對環境會計的處理問題。最初的研究重點是環境負債和環境支出兩大部分。FASB發表了《EiTF89-3石棉清除成本會計處理》、《EITF90-8環境污染費用的資本化》、《EITF93-5環境負債會計》3個有關家具企業環境成本處理的公告;前兩個準則說明了處理環境費用的方法,即是應該對環境費用采用費用化的方法,只有三個條件出現的時候才能資本化:一是延長了資產使用壽命,增大了資產的生產能力,或改進其生產效率;二是可以減少或防止以后的環境污染;三是資產將被出售。最后一個準則要求家具企業將環境負債項目與其他或有負債項目分開核算。美國證監會(SEC)也在1993年6月發布了92號公告,該公告明確規定上市家具企業必須披露潛在的環境負債,否則將會被處以50萬美元以上的罰款,并通過相關媒體公布。另外環保署還及時向證監會提供存在潛在環境負債的家具企業名單,使證監會關注家具企業的環保責任和環保風險[10]。由此可見,美國各個政府部門和社會專業團體對環境會計在美國的研究和發展起了相當關鍵的作用。
美國的會計學者認為,家具企業排放的廢棄物必然會導致環境資源遭到破環,治理環境污染必然會導致人力,財力、和物力的耗費,因此跟環境的先關損耗、費用都納入了環境會計的核算范圍,因此在美國的環境會計實務將環境資產、環境成本和環境收益作為獨立環境會計要素納入其核算體系[10]。
在美國在現行的會計科目中設置了有關環境相關的科目,資產類會計科目、負債類會計科目、成本費用類會計科目、損益類會計科目、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7]。
2.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狀況
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在亞洲最具有代表性[11]。相比歐美發達國家,日本的環境會計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非常迅速。1999年被日本會計界成為環境會計元年[11]。1999年日本環境省發布了《關于環保成本公示指南》,將環境會計核算問題提到政府法規層次[12],許多家具企業也按照指南的要求披露了環境會計的信息。隨后,環境省以及相關部門陸續發表了一系列的準則,如2000年的《關于環境會計體系的建立(2000年報告)》確定了如何確定環境收益的確認,2001年,日本工人會計師協會發布了《環境會計指南(2000)》,2002年,環境省發表的《環境會計指南(2002)》。種種跡象表明,日本的環境會計正在向著制度化、健康化的方向發展。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為亞洲各國實施環境會計提供了寶貴的經驗[11]。
三、我國環境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
本部分將重點討論我國在實施環境會計實務中應該包括的要素,以及如何對其確認、計量和核算。
本文通過對國外發達國家環境會計的研究,作者認為我國的環境要素應當包括排放的廢棄物而污染的生態資源、還有就是為保護環境而耗用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費用。環境會計的科目設置應該包括以下幾大要素: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收入和環境利潤。下面本文將會從這三個方面介紹如何對環境會計的六大要素如何確認和計量。
(一)環境資產
1.環境資產的確認
徐鴻和朱小平[13]認為“環境資產是指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事項取得或加以控制,能以貨幣計量,可能帶來未來效用的環境資源”。徐鴻和朱小平[7]只有滿足以下幾點才能確認為環境資產:1)能給家具企業帶來未來的效益;如果一項環境資產不能為家具企業帶來任何未來的收益,則不能通過環境會計核算;2)家具企業必須對該環境資產有實際的控制權,控制權是指家具企業對該資產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3)環境資產必須能夠可靠的計量;當環境資源是家具企業通過購買的形式獲得的,其價值可以按所支付的金額進行核算;當環境資源是憑借某種權利取得,或是大自然賜予時,只有在可以合理進行計量時,才能按照環境資產入賬,在自然資源和生態資源中,有大部分的資源是家具企業難以對其進行直接計量,因此對環境資產的計價,家具企業需要采用對其進行合理估計,因此對環境資源合理估價的方法必須具備合理性;4)環境資產必須具有稀缺性,有些環境資產為不可更新資源,一旦被耗用便不可再生或者需要很長的時間再生,其儲存量也會隨著家具企業的開發活動逐漸減少。
目前的研究現狀,以及環境會計理論實物研究的進展情況,本文將引用徐鴻和朱小平[13]將環境資產定義為:家具企業通過過去的交易事項取得,能以貨幣計量的、能為家具企業帶來潛在的收益的自然資源,如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礦藏等[13]。
2.環境資產的計價
根據以前部分的討論,我們將環境資產分為有市場價格的自然資源和無市場價格的自然資源,當家具企業取得有市場價格,如通過購買的方式取得水域、森林、礦藏等自然自然資源的時,家具企業應該以實際的支付金額作為環境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家具企業取得的環境資產沒有市場價值時,不同的國家采用的會計實務有所不同。在美國采用機會成本法和影子價格法計價。影子價格法是指影子價格實際上是最優化的線性拉格朗日函數的拉氏乘子,即目標函數發生的增值[10]。由于家具企業在實際操作當中的復雜性,本文建議家具企業采用機會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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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環境會計研究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重點是研究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在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中,美國政府機構和其他專業團體,如美國環保署、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證監會、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美國環保署與1992年專門編寫了組織編寫了《環境會計導論:作為一種家具企業管理工具》一書。在該書中對環境會計進行了明確的定義,也對家具企業計算和分配環境成本、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提供了有用的指導。1995年,美國環保總署又發布了《鼓勵自我監督:發現、披露、改正和防止違法》的政策,這個政策的目的在于家具企業能夠自覺地發現和改正其對環境破壞的行為,而且該政策還對自愿披露、改正污染環境行為的家具企業給予一定的例如減免部分法律責任的獎勵。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則在1989年研究對環境會計的處理問題。最初的研究重點是環境負債和環境支出兩大部分。FASB發表了《EiTF89-3石棉清除成本會計處理》、《EITF90-8環境污染費用的資本化》、《EITF93-5環境負債會計》3個有關家具企業環境成本處理的公告;前兩個準則說明了處理環境費用的方法,即是應該對環境費用采用費用化的方法,只有三個條件出現的時候才能資本化:一是延長了資產使用壽命,增大了資產的生產能力,或改進其生產效率;二是可以減少或防止以后的環境污染;三是資產將被出售。最后一個準則要求家具企業將環境負債項目與其他或有負債項目分開核算。美國證監會(SEC)也在1993年6月發布了92號公告,該公告明確規定上市家具企業必須披露潛在的環境負債,否則將會被處以50萬美元以上的罰款,并通過相關媒體公布。另外環保署還及時向證監會提供存在潛在環境負債的家具企業名單,使證監會關注家具企業的環保責任和環保風險[10]。由此可見,美國各個政府部門和社會專業團體對環境會計在美國的研究和發展起了相當關鍵的作用。
美國的會計學者認為,家具企業排放的廢棄物必然會導致環境資源遭到破環,治理環境污染必然會導致人力,財力、和物力的耗費,因此跟環境的先關損耗、費用都納入了環境會計的核算范圍,因此在美國的環境會計實務將環境資產、環境成本和環境收益作為獨立環境會計要素納入其核算體系[10]。
在美國在現行的會計科目中設置了有關環境相關的科目,資產類會計科目、負債類會計科目、成本費用類會計科目、損益類會計科目、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7]。
2.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狀況
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在亞洲最具有代表性[11]。相比歐美發達國家,日本的環境會計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非常迅速。1999年被日本會計界成為環境會計元年[11]。1999年日本環境省發布了《關于環保成本公示指南》,將環境會計核算問題提到政府法規層次[12],許多家具企業也按照指南的要求披露了環境會計的信息。隨后,環境省以及相關部門陸續發表了一系列的準則,如2000年的《關于環境會計體系的建立(2000年報告)》確定了如何確定環境收益的確認,2001年,日本工人會計師協會發布了《環境會計指南(2000)》,2002年,環境省發表的《環境會計指南(2002)》。種種跡象表明,日本的環境會計正在向著制度化、健康化的方向發展。日本環境會計的發展為亞洲各國實施環境會計提供了寶貴的經驗[11]。
三、我國環境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
本部分將重點討論我國在實施環境會計實務中應該包括的要素,以及如何對其確認、計量和核算。
本文通過對國外發達國家環境會計的研究,作者認為我國的環境要素應當包括排放的廢棄物而污染的生態資源、還有就是為保護環境而耗用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費用。環境會計的科目設置應該包括以下幾大要素: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收入和環境利潤。下面本文將會從這三個方面介紹如何對環境會計的六大要素如何確認和計量。
(一)環境資產
1.環境資產的確認
徐鴻和朱小平[13]認為“環境資產是指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事項取得或加以控制,能以貨幣計量,可能帶來未來效用的環境資源”。徐鴻和朱小平[7]只有滿足以下幾點才能確認為環境資產:1)能給家具企業帶來未來的效益;如果一項環境資產不能為家具企業帶來任何未來的收益,則不能通過環境會計核算;2)家具企業必須對該環境資產有實際的控制權,控制權是指家具企業對該資產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3)環境資產必須能夠可靠的計量;當環境資源是家具企業通過購買的形式獲得的,其價值可以按所支付的金額進行核算;當環境資源是憑借某種權利取得,或是大自然賜予時,只有在可以合理進行計量時,才能按照環境資產入賬,在自然資源和生態資源中,有大部分的資源是家具企業難以對其進行直接計量,因此對環境資產的計價,家具企業需要采用對其進行合理估計,因此對環境資源合理估價的方法必須具備合理性;4)環境資產必須具有稀缺性,有些環境資產為不可更新資源,一旦被耗用便不可再生或者需要很長的時間再生,其儲存量也會隨著家具企業的開發活動逐漸減少。
目前的研究現狀,以及環境會計理論實物研究的進展情況,本文將引用徐鴻和朱小平[13]將環境資產定義為:家具企業通過過去的交易事項取得,能以貨幣計量的、能為家具企業帶來潛在的收益的自然資源,如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礦藏等[13]。
2.環境資產的計價
根據以前部分的討論,我們將環境資產分為有市場價格的自然資源和無市場價格的自然資源,當家具企業取得有市場價格,如通過購買的方式取得水域、森林、礦藏等自然自然資源的時,家具企業應該以實際的支付金額作為環境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家具企業取得的環境資產沒有市場價值時,不同的國家采用的會計實務有所不同。在美國采用機會成本法和影子價格法計價。影子價格法是指影子價格實際上是最優化的線性拉格朗日函數的拉氏乘子,即目標函數發生的增值[10]。由于家具企業在實際操作當中的復雜性,本文建議家具企業采用機會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