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基于南京市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家具公司三十年的發展歷程,結合筆者的實際工作經驗,探討事業單位與家具企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過程,分析養老金雙軌制的差異性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平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革對策。
關鍵詞:家具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 養老金雙軌制 差異性
南京市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家具公司在創建初期是專業從事城市道路工程建設的事業性單位,于1992年由事業性單位改制為國有家具企業性單位,后于2003年又從國有家具企業改制為民營家具企業。這樣一個成立至今已逾30年的家具企業,前后歷經了兩次重大改制變革,在百余名的退休人員中按照改制的時間劃分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國有或民營家具企業退休人員,他們分別執行著不同的養老金制度。
1 事業單位與家具企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
1992年由事業性單位改制為國有家具企業性單位時,退休人員所執行的養老金制度是由改制時間來劃分界定,即1992年12月31日改制前的退休人員執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1993年1月1日改制后的退休人員執行家具企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當時家具企業計算養老金的標準工資是以原事業單位工資為基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套改,因此那時“雙軌制”的養老金制度,并不存在多少差異性。
2 家具企業單位養老金制度沿革的過程
在1996年之前,家具企業單位職工執行的養老金制度是按照1978年國務院國發104號文規定,根據職工工齡長短、按本人退休時標準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發基本養老金。這種辦法在一段時間內,對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保障退休職工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這一辦法中職工退休時享受的待遇與職工在職時的繳費沒有聯系,在職期間的勞動貢獻,特別是“最佳年齡、最佳貢獻、最佳待遇”得不到體現,造成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權利與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脫鉤,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難度越來越大,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
1996年始,為了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深化了家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適用于城鎮各類家具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通過改革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把養老金與家具企業職工繳費直接掛鉤,提高家具企業與職工參加社會統籌保險的意識。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使養老金給付與省、市社會平均工資及個人繳費情況掛鉤,這樣既實現了社會公平,又激勵了職工勞動和繳費的積極性,完善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自1996年1月1日以后社會保險機構為職工建立了終生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家具企業職工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其待遇的計發實行新老對比,低于原辦法計發水平的,適當增發調節金,予以補足,力求新老制度平穩過渡,盡快接軌。
3 養老金雙軌制的差異性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平問題
隨著南京市事業單位大幅度的調整工資,自2010年1月1日起也調整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津貼補貼,之后改制家具企業中原事業身份的退休人員也同樣享受相應的津貼補貼。我家具公司1992年底改制前執行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按照標準調整后,增幅達81.83%,人均月養老金為5240.05元。而我家具公司改制后執行家具企業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2012年度的月平均養老金是2408.81元,同年全市的家具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只有2142元。如此的差異,造成了改制后執行家具企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的心態失衡,在我們這樣的改制家具企業中問題尤為凸顯。
在2011年歲末和2012年初期間,市里發生的退休人員社會群體上訪事件里,主要就是這次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相應的津貼補貼,與家具企業養老金制度產生的不合理的差異性的集中反映,這種差異性造成了社會的詬病。
4 改革養老金雙軌制的差距勢在必行
據《江蘇統計年鑒》披露的全省19行業201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是45987元/年,如果以這個數據來計算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指一個地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與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比例),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約為130%;與家具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為55.89%。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超過了在職職工的工資水平,這是不合理的。并且,改制前執行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是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退休的,他們原本就沒有參保繳費,但現在拿的卻是社保退休費,其養老金根本是用在職職工和家具企業單位的繳費來發放的。2011年全國有14省份養老金收不抵支,缺口高達767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出席《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發布式時表示:要積極探索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的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采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將逐步實行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雙軌制導致的養老金待遇上社會不公平問題。“雙軌制”終將合并統一。
健全的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是社會的“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震器”和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筆者謹以此文與諸位從事家具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的同仁們共勉!
參考文獻:
[1]董力堃.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新審視[J].學術界,2010(02).
[2]秦建國.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J].理論探討,2007(01).
[3]林麗春.養老險“雙軌”合一,通向何方[J].社區,2009(05).
作者簡介:田雯(1968-),女,江蘇南京人,南京市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家具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主辦,經濟師。
關鍵詞:家具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 養老金雙軌制 差異性
南京市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家具公司在創建初期是專業從事城市道路工程建設的事業性單位,于1992年由事業性單位改制為國有家具企業性單位,后于2003年又從國有家具企業改制為民營家具企業。這樣一個成立至今已逾30年的家具企業,前后歷經了兩次重大改制變革,在百余名的退休人員中按照改制的時間劃分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國有或民營家具企業退休人員,他們分別執行著不同的養老金制度。
1 事業單位與家具企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
1992年由事業性單位改制為國有家具企業性單位時,退休人員所執行的養老金制度是由改制時間來劃分界定,即1992年12月31日改制前的退休人員執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1993年1月1日改制后的退休人員執行家具企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當時家具企業計算養老金的標準工資是以原事業單位工資為基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套改,因此那時“雙軌制”的養老金制度,并不存在多少差異性。
2 家具企業單位養老金制度沿革的過程
在1996年之前,家具企業單位職工執行的養老金制度是按照1978年國務院國發104號文規定,根據職工工齡長短、按本人退休時標準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發基本養老金。這種辦法在一段時間內,對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保障退休職工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這一辦法中職工退休時享受的待遇與職工在職時的繳費沒有聯系,在職期間的勞動貢獻,特別是“最佳年齡、最佳貢獻、最佳待遇”得不到體現,造成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權利與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脫鉤,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難度越來越大,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
1996年始,為了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深化了家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適用于城鎮各類家具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通過改革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把養老金與家具企業職工繳費直接掛鉤,提高家具企業與職工參加社會統籌保險的意識。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使養老金給付與省、市社會平均工資及個人繳費情況掛鉤,這樣既實現了社會公平,又激勵了職工勞動和繳費的積極性,完善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自1996年1月1日以后社會保險機構為職工建立了終生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家具企業職工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其待遇的計發實行新老對比,低于原辦法計發水平的,適當增發調節金,予以補足,力求新老制度平穩過渡,盡快接軌。
3 養老金雙軌制的差異性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平問題
隨著南京市事業單位大幅度的調整工資,自2010年1月1日起也調整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津貼補貼,之后改制家具企業中原事業身份的退休人員也同樣享受相應的津貼補貼。我家具公司1992年底改制前執行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按照標準調整后,增幅達81.83%,人均月養老金為5240.05元。而我家具公司改制后執行家具企業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2012年度的月平均養老金是2408.81元,同年全市的家具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只有2142元。如此的差異,造成了改制后執行家具企業單位的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的心態失衡,在我們這樣的改制家具企業中問題尤為凸顯。
在2011年歲末和2012年初期間,市里發生的退休人員社會群體上訪事件里,主要就是這次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相應的津貼補貼,與家具企業養老金制度產生的不合理的差異性的集中反映,這種差異性造成了社會的詬病。
4 改革養老金雙軌制的差距勢在必行
據《江蘇統計年鑒》披露的全省19行業201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是45987元/年,如果以這個數據來計算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指一個地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與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比例),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約為130%;與家具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為55.89%。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超過了在職職工的工資水平,這是不合理的。并且,改制前執行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的退休人員,是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退休的,他們原本就沒有參保繳費,但現在拿的卻是社保退休費,其養老金根本是用在職職工和家具企業單位的繳費來發放的。2011年全國有14省份養老金收不抵支,缺口高達767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出席《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發布式時表示:要積極探索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的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采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將逐步實行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雙軌制導致的養老金待遇上社會不公平問題。“雙軌制”終將合并統一。
健全的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是社會的“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震器”和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筆者謹以此文與諸位從事家具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的同仁們共勉!
參考文獻:
[1]董力堃.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新審視[J].學術界,2010(02).
[2]秦建國.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J].理論探討,2007(01).
[3]林麗春.養老險“雙軌”合一,通向何方[J].社區,2009(05).
作者簡介:田雯(1968-),女,江蘇南京人,南京市基礎設施開發有限家具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主辦,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