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百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是指由于人們所居住的地理環境不同會產生和形成不同的風俗和習慣。在實際社會生活中,除地理環境之外,歷史淵源、民族社會生境、道德意識及宗教觀念都會使某一地區形成特殊的人們所遵循的民俗文化。臨潭傳統民俗活動歷史悠久,而且幾乎是全民族參與,不分民族、不分男女、不分長幼,就形成這一邊陲社會族群合作現象的主要原因進行分析論述,探究民俗活動的社會意義及實現多民族地區民族間和諧相處的合作路徑。
關鍵詞:民族地區;民俗事象;多民族;參與;原因
中圖分類號:F59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8-0248-02
臨潭,古稱洮州,地處“西控番戎,東蔽湟隴,南控生番,北抵石嶺”之要沖。自古以來,眾多民族即在此雜居融合,和睦相處,文化繁榮,其縣城每年舉行的“龍神賽會”、“萬人扯繩”、“花兒會”等民俗活動,呈現了生動的文化多樣性和族群合作的圖景,都有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內涵。
一、自然地理條件
臨潭縣境內屬高山丘陵地區,地形復雜,溝壑縱橫。海拔在2 200米~3 926米之間,平均海拔2 825米。全縣大部分氣候屬高寒干旱區,寒冷、陰濕、四季不分明,年平均氣溫3.2℃;年降水量383.2毫米~668.2毫米;蒸發量93毫米~356毫米,日照時數2 314小時,年平均無霜期65天左右。春種、秋收之際,往往會遇到霜凍或冰雹,生存環境極為惡劣,人們的生活舉步維艱。冬閑時間較長,老百姓的娛樂形式比較單調,他們面對的不再是吳儂軟語,而是西北方言,看見的不再是小橋流水,而是綿綿大山。嚴酷的自然環境和生存危機,讓他們只能團結一致,生存危機威脅下來自外部的壓力越大,內部的凝聚力就越強。
臨潭藏、漢、回三個民族,自他們的祖先來到這里以后,就為更快更好地適應環境,他們頻繁的接觸,進行社會生活和生產技能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嚴酷的自然環境,求得更好的生活條件,這種互助形式的交往增進了民族間的情感,加深了彼此的認知度,從而為文化的互動創造了條件,文化互動又以風俗習慣的相互融合、吸收表現出來。為了應對惡劣的自然條件人們必須團結起來才能有效改善生存狀態,也正是這種自然條件推進了民族間的互動交往,為民俗文化的融合、吸收提供了必要條件。
二、民族的遷徙與融合
民族遷徙與民族融合歷來是中國歷史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團結與統一的主流。臨潭偏遠但不封閉,自古以來,由于戰爭、屯墾等原因,使藏、漢、回眾多民族在洮州雜居融合。
魏晉南北朝時,中原許多漢人為躲避戰禍,大量向甘肅遷移,明初,朱元璋為休養生息和鞏固邊疆,“移福京(南京)無地農民三萬五千于諸衛所”,大量應天府(南京)和安徽鳳陽、江蘇定遠一帶的居民遷入臨潭,甘南地區的漢人也隨之增多。今天臨潭的在當地社火秧歌有這么一段詞:“正月里來是新年,我的老家在江南,自從來到洮州地,別有天地在人間”。
公元1253年8月,忽必烈南征大理途經洮州,留居月余,蒙古軍中有少量回族留居洮地,增加了回族成員,另外,成吉思汗在中亞進行三次大規模的征戰以后,將俘獲的穆斯林工匠、炮手、商人等編入“探馬赤軍”,參加了統一全國的戰爭。至元十年(1273),元世祖忽必烈下令“探馬赤軍,隨地入社”,于是有部分回回軍來到臨潭,屯聚養牧,融入回族之中。而且據臨潭的回民老人講,臨潭的回民亦是來自應天府,亦是來自“纻絲巷”。據《明史》、《明通鑒》記載,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80年)春,洮州18部族番酋三副使等叛亂,明太祖朱元璋派曹國公李文忠與征西將軍沐英討伐,平定了叛亂。后又置洮州衛,命沐英留下部分將士屯守洮州。留守將士中,有相當數量的回族將士,如洮州衛指揮兼千戶敏大鏞,系南京回族人,千戶敏時風、百戶丁起甲等,亦系回族,其屬下當多為回族。根據臨潭漢民供奉的“洮州十八龍族”來看,供奉的對象當中有一大部分是回民,由此亦可以想到,當時遷居臨潭的肯定亦有回族,根據臨潭回族老人們講,他們是隨沐英來的臨潭,而且在當時就建了禮拜寺,臨潭舊城華大寺就是在當時建成的。如今臨潭回民的很多習俗亦和漢、滿等族有相似之處,如婚俗,在結婚時穿旗袍、戴鳳冠、掛銀飾等等,都還保留著以前的傳統。
從應天遷往臨潭的不僅僅是現在臨潭的漢族,而且還有大量回族,他們和元明時期流入的回族一起,成為臨潭縣主要民族構成。在數千年的歷史進程中,各族人民相互融合,團結一致,互相貿易,發展各業,形成了唐宋至元明時期商賈云集、經貿興旺的“茶馬互市”,創造了燦爛的多民族文化。
三、傳統道德與宗教因素
傳統道德是千百年來形成的一套潛在道德標準,是法律框架之外的習慣法,已經內化為一種內在力量約束著人們的語言和行為。當人們的行為有悖于傳統道德準則時,會受到輿論的譴責,而語言、行為嚴格踐行傳統道德時會受到輿論的支持和贊揚。漢族受儒家文化的影響,主張以“和”為貴,而古蘭經又倡導“和平、平等、友愛、寬恕”,和平、寬恕的回教,這是宗教的最基本意義。佛教提倡慈悲,慈愛眾生并給與其快樂,稱為慈;同感其苦,憐憫眾生,并拔除其苦,稱為悲。基督教的圣經經文說明“愛”是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觀的最重要的一點,神對人最大的誡命是要“愛神、愛人”(《路加福音》第四章第16-21節;第七章20-22節;第一章第32、35節)。這四種不同的準則濡化下的民族文化卻是相通的,都賦予人們一種友善、純樸的秉性。各民族傳統文化都以其包容、理解、大度的文化特質,在相互交流中互相吸收、互相借鑒、互相促進。
臨潭縣藏傳佛教的歷史已有七百年以上,伊斯蘭教是從明代開始出現的,19世紀90年代,外國傳教士在臨潭縣設立基督教堂,至今“三教同城”已經一百多年了,臨潭多宗教信仰和睦并存相輔相成,這也是臨潭文化發展的一大特點。地方上各宗教人士加強交流,增進彼此了解及諒解,維護各宗教之間的和諧和平、博愛與正義的原有精神。在交往中注意和懂得尊重其他民族,也懂得宗教敏感,避免傷害他族感受的事件發生。作為信仰的實踐者通過地方民俗活動的參與,共享地方性的社會關系和文化資源,可以明顯看到,這些民俗活動在不同的范圍內為當地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流、相互取得宗教理解和尊重,達成求同存異理念的平臺。
四、民族交往基礎
臨潭是農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過渡地帶,自然也是農耕文明,游牧文明和處于二者之間的商業文明的碰撞地帶,在交往交流中,藏、回、漢也大體形成了較清晰的職業分層,即回族以商業為主的農商兼營性職業,藏族的牧業單一性職業和漢族以農業為主的農商兼營性職業。以善于經營商業為民族品格的回族,由于甘南特殊地理經濟環境和時代的造就,使得他們歷史性地成為了兩大地理經濟板塊和三大文明對接、交融的橋梁。各民族間形成經濟互補的關系,在經濟紐帶的維系下,藏、回、漢之間結成了緊密的民族關系。經濟上的交流與互動不可避免地加強了生活上的聯系,民族間的通婚嫁娶世代不絕,從而形成了兄弟般的血肉民族關系。
藏、回、漢民族問長期的互助合作與交流,克服了民族偏見,增強了民族平等感,淡化了民族分界意識和互斥心理。走在臨潭的街區立即會感受到各種文化的包容,單語言的使用情況看,居住在臨潭周圍的藏族一般都會說漢語,他們所說的漢語是典型的臨潭方言,而經常往返于藏區的回、漢商人或匠人,大都操一口流利的安多藏語。
關鍵詞:民族地區;民俗事象;多民族;參與;原因
中圖分類號:F59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8-0248-02
臨潭,古稱洮州,地處“西控番戎,東蔽湟隴,南控生番,北抵石嶺”之要沖。自古以來,眾多民族即在此雜居融合,和睦相處,文化繁榮,其縣城每年舉行的“龍神賽會”、“萬人扯繩”、“花兒會”等民俗活動,呈現了生動的文化多樣性和族群合作的圖景,都有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內涵。
一、自然地理條件
臨潭縣境內屬高山丘陵地區,地形復雜,溝壑縱橫。海拔在2 200米~3 926米之間,平均海拔2 825米。全縣大部分氣候屬高寒干旱區,寒冷、陰濕、四季不分明,年平均氣溫3.2℃;年降水量383.2毫米~668.2毫米;蒸發量93毫米~356毫米,日照時數2 314小時,年平均無霜期65天左右。春種、秋收之際,往往會遇到霜凍或冰雹,生存環境極為惡劣,人們的生活舉步維艱。冬閑時間較長,老百姓的娛樂形式比較單調,他們面對的不再是吳儂軟語,而是西北方言,看見的不再是小橋流水,而是綿綿大山。嚴酷的自然環境和生存危機,讓他們只能團結一致,生存危機威脅下來自外部的壓力越大,內部的凝聚力就越強。
臨潭藏、漢、回三個民族,自他們的祖先來到這里以后,就為更快更好地適應環境,他們頻繁的接觸,進行社會生活和生產技能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嚴酷的自然環境,求得更好的生活條件,這種互助形式的交往增進了民族間的情感,加深了彼此的認知度,從而為文化的互動創造了條件,文化互動又以風俗習慣的相互融合、吸收表現出來。為了應對惡劣的自然條件人們必須團結起來才能有效改善生存狀態,也正是這種自然條件推進了民族間的互動交往,為民俗文化的融合、吸收提供了必要條件。
二、民族的遷徙與融合
民族遷徙與民族融合歷來是中國歷史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團結與統一的主流。臨潭偏遠但不封閉,自古以來,由于戰爭、屯墾等原因,使藏、漢、回眾多民族在洮州雜居融合。
魏晉南北朝時,中原許多漢人為躲避戰禍,大量向甘肅遷移,明初,朱元璋為休養生息和鞏固邊疆,“移福京(南京)無地農民三萬五千于諸衛所”,大量應天府(南京)和安徽鳳陽、江蘇定遠一帶的居民遷入臨潭,甘南地區的漢人也隨之增多。今天臨潭的在當地社火秧歌有這么一段詞:“正月里來是新年,我的老家在江南,自從來到洮州地,別有天地在人間”。
公元1253年8月,忽必烈南征大理途經洮州,留居月余,蒙古軍中有少量回族留居洮地,增加了回族成員,另外,成吉思汗在中亞進行三次大規模的征戰以后,將俘獲的穆斯林工匠、炮手、商人等編入“探馬赤軍”,參加了統一全國的戰爭。至元十年(1273),元世祖忽必烈下令“探馬赤軍,隨地入社”,于是有部分回回軍來到臨潭,屯聚養牧,融入回族之中。而且據臨潭的回民老人講,臨潭的回民亦是來自應天府,亦是來自“纻絲巷”。據《明史》、《明通鑒》記載,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80年)春,洮州18部族番酋三副使等叛亂,明太祖朱元璋派曹國公李文忠與征西將軍沐英討伐,平定了叛亂。后又置洮州衛,命沐英留下部分將士屯守洮州。留守將士中,有相當數量的回族將士,如洮州衛指揮兼千戶敏大鏞,系南京回族人,千戶敏時風、百戶丁起甲等,亦系回族,其屬下當多為回族。根據臨潭漢民供奉的“洮州十八龍族”來看,供奉的對象當中有一大部分是回民,由此亦可以想到,當時遷居臨潭的肯定亦有回族,根據臨潭回族老人們講,他們是隨沐英來的臨潭,而且在當時就建了禮拜寺,臨潭舊城華大寺就是在當時建成的。如今臨潭回民的很多習俗亦和漢、滿等族有相似之處,如婚俗,在結婚時穿旗袍、戴鳳冠、掛銀飾等等,都還保留著以前的傳統。
從應天遷往臨潭的不僅僅是現在臨潭的漢族,而且還有大量回族,他們和元明時期流入的回族一起,成為臨潭縣主要民族構成。在數千年的歷史進程中,各族人民相互融合,團結一致,互相貿易,發展各業,形成了唐宋至元明時期商賈云集、經貿興旺的“茶馬互市”,創造了燦爛的多民族文化。
三、傳統道德與宗教因素
傳統道德是千百年來形成的一套潛在道德標準,是法律框架之外的習慣法,已經內化為一種內在力量約束著人們的語言和行為。當人們的行為有悖于傳統道德準則時,會受到輿論的譴責,而語言、行為嚴格踐行傳統道德時會受到輿論的支持和贊揚。漢族受儒家文化的影響,主張以“和”為貴,而古蘭經又倡導“和平、平等、友愛、寬恕”,和平、寬恕的回教,這是宗教的最基本意義。佛教提倡慈悲,慈愛眾生并給與其快樂,稱為慈;同感其苦,憐憫眾生,并拔除其苦,稱為悲。基督教的圣經經文說明“愛”是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觀的最重要的一點,神對人最大的誡命是要“愛神、愛人”(《路加福音》第四章第16-21節;第七章20-22節;第一章第32、35節)。這四種不同的準則濡化下的民族文化卻是相通的,都賦予人們一種友善、純樸的秉性。各民族傳統文化都以其包容、理解、大度的文化特質,在相互交流中互相吸收、互相借鑒、互相促進。
臨潭縣藏傳佛教的歷史已有七百年以上,伊斯蘭教是從明代開始出現的,19世紀90年代,外國傳教士在臨潭縣設立基督教堂,至今“三教同城”已經一百多年了,臨潭多宗教信仰和睦并存相輔相成,這也是臨潭文化發展的一大特點。地方上各宗教人士加強交流,增進彼此了解及諒解,維護各宗教之間的和諧和平、博愛與正義的原有精神。在交往中注意和懂得尊重其他民族,也懂得宗教敏感,避免傷害他族感受的事件發生。作為信仰的實踐者通過地方民俗活動的參與,共享地方性的社會關系和文化資源,可以明顯看到,這些民俗活動在不同的范圍內為當地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流、相互取得宗教理解和尊重,達成求同存異理念的平臺。
四、民族交往基礎
臨潭是農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過渡地帶,自然也是農耕文明,游牧文明和處于二者之間的商業文明的碰撞地帶,在交往交流中,藏、回、漢也大體形成了較清晰的職業分層,即回族以商業為主的農商兼營性職業,藏族的牧業單一性職業和漢族以農業為主的農商兼營性職業。以善于經營商業為民族品格的回族,由于甘南特殊地理經濟環境和時代的造就,使得他們歷史性地成為了兩大地理經濟板塊和三大文明對接、交融的橋梁。各民族間形成經濟互補的關系,在經濟紐帶的維系下,藏、回、漢之間結成了緊密的民族關系。經濟上的交流與互動不可避免地加強了生活上的聯系,民族間的通婚嫁娶世代不絕,從而形成了兄弟般的血肉民族關系。
藏、回、漢民族問長期的互助合作與交流,克服了民族偏見,增強了民族平等感,淡化了民族分界意識和互斥心理。走在臨潭的街區立即會感受到各種文化的包容,單語言的使用情況看,居住在臨潭周圍的藏族一般都會說漢語,他們所說的漢語是典型的臨潭方言,而經常往返于藏區的回、漢商人或匠人,大都操一口流利的安多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