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納稅人首先關心的問題是自身稅負的增減變化,國家關心的問題是如何讓更多的南康家具企業從中受益切實減輕南康家具企業稅負。利用數理模型分析營改增后影響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具體原因有三:增值稅稅率、采購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可抵扣進項稅額。并進一步探討南康家具企業國家如何采取措施才能使營改增真正達到結構性減稅的目的。
關鍵詞:營改增;南康家具企業稅負;減稅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6-0128-03
引言
按照國家規劃,中國“營改增”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業部分地區進行“營改增”試點。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經正式啟動“營改增”。第二步,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按照7.25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這一階段將在2013年開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交通運輸業以及6個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營改增”,也即消滅營業稅。按照規劃,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2015年)期間完成“營改增”。
據安永向經歷“營改增”試點的1 500家上海南康家具企業發放的調查問卷顯示,在回答“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的影響時,56%的南康家具企業正面回答,31%的南康家具企業回答遇到一些挑戰,13%的南康家具企業回答有非常不好的經歷,遇到很多的挑戰。遇到挑戰或者回答負面的南康家具企業占44個百分點。事實告訴我們營改增并沒有理論中的那么利于南康家具企業減稅,所以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是一個需要深入研究的話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要求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作為首個城市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2012年8月1日,又新增8個營改增試點,足以說明國家對營改增的重視,本文著重分析“營改增”稅收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以便為今后擴大試點行業、試點地域提供借鑒、切實給南康家具企業減負。
一、文獻綜述
針對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稅負是否減輕,國內的研究結論不盡相同。《財會月刊》2012年第4期刊登了冷琳的《改征增值稅后交通運輸業會計處理及稅負變化》,該文認為營改增后,營業稅納稅南康家具企業變成了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只需承擔增值稅,稅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減輕,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減稅效果非常明顯。《財會月刊》2012第25期刊登了檀賀禮的《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稅負變化的再分析》,該文認為這次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雖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原來的重復征稅問題,但實際上納稅人的稅負卻增加了不少。《財會月刊》2013年2月期刊登了耿貴珍等的《再議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認為,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稅負增減與否不是一成不變的,與諸多影響因素有關,并以實例分析了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但是實例僅僅只是從交通運輸業著手,并沒有涉及到同樣進行營改增的現代服務業。其實“營改增”對服務業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也是“營改增”理論與政策研究中所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國外,170多個國家選用增值稅,很少有營業稅,基于國情不同,國外很少有對“營改增”的研究。
以上學者研究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本文嘗試做兩點改進:一是在研究內容上,以稅種形式研究“營改增”的影響;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將數學模型與會計算法相結合,定量分析分析“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二、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種的影響
分析營改增對稅負的影響,應綜合考慮營業稅、增值稅、以及與增值稅營業稅相關的其他稅種的變化所帶來的影響。營改增后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變化勢必會影響以流轉稅為計算基礎的城建稅和營業稅金及附加;同時,改征增值稅也會影響營改增前以價內稅計算的營業收入的變化,從而影響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
綜上,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其對南康家具企業幾大稅種的影響,具體影響的稅種有:營業稅、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以下從這五個稅種研究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1)營業稅。營改增后由于營業稅的取消,會減少營業稅金及附加,從而導致南康家具企業的利潤總額增加,增加所得稅。(2)增值稅。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中不包括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這樣會影響利潤總額和所得稅。同時,營改增后,增值稅繳納的金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可抵扣進項稅額的金額和對應的增值稅稅率。(3)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該稅種的稅額在營改增后的變化主要取決于營業稅和增值稅相抵的凈效益。(4)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改征增值稅后,納稅人負擔的流轉稅只有增值稅,但是稅改對稅負的影響不能簡單比較營業稅稅額和增值稅稅額的大小,還應考慮進項稅不再抵扣、營業稅被取消等對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的影響。營改增后,營業稅取消會減少營業稅金及附加的金額,從而增加利潤總額,增加所得稅。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不再包括稅額,也會影響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的金額。
營改增后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直接體現在:營業稅減少、增值稅和所得稅增加、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均有可能,三個因素的綜合結果才是決定南康家具企業稅負增減的根本。但是,南康家具企業有大南康家具企業和小南康家具企業之分,增值稅納稅人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之分,所以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到底如何,簡單的定性分析不夠全面。下面,運用數理模型來定量分析。
(二)建立數理模型
1.模型假設
(1)模型所涉及南康家具企業是參與營改增試點的南康家具企業;(2)該南康家具企業采購成本完全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計算和抵扣;(3)該南康家具企業在營改增前后均沒有消費稅的繳納。
2.建模
假設某南康家具企業是參與營改增試點的南康家具企業,該南康家具企業項目i的營業收入為Wi,第j種項目的營業成本為Cj,第z種項目的采購成本為Sz。營改增前,該南康家具企業營業稅稅率為r1;營改增后,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r2。
營改增前:
營業稅=Wi*r1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W*r1*10%
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Wi-Cj-W*r1*(1+10%)]*25%
該南康家具企業所有與營業稅有關的稅負:
T1=W*r1+W*r1*10%+[Wi-Cj-W*r1*(1+10%)]*25%
營改增后,征增值稅,增值稅有進項稅額的抵扣,且增值稅不參與南康家具企業利潤的計算。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所以營改增前的營業收入還需扣除營業稅部分。
增值稅=Wi*(1-r1)*r2-Sz*r2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Wi*(1-r1)*r2-Sz*r2]*10%
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Wi*(1-r1)-Cj-Wi*(1-r1)*r2*
10%]*25%
該南康家具企業所有與增值稅有關的稅負:
T2=Wi*(1-r1)*r2-Sz*r2+[Wi*(1-r1)*r2-Sz*r2]*10%+[Wi*(1-r1)-Cj-Wi*(1-r1)*r2*10%]*25%
化簡:T1=Wi*r1*(1+10%)*75%+(Wi-Cj)*25%
T2=(Wi*(1-r1)-Sz)*r2*(1+10%)*75%+(Wi*(1-r1)-Cj)*25%
令x1=Wi*r1*(1+10%)*75% y1=(Wi-Cj)*25%
x2=(Wi*(1-r1)-Sz)*r2*(1+10%)*75% y2=(Wi*(1-r1)-Cj)*25%
則T1=x1+y1
關鍵詞:營改增;南康家具企業稅負;減稅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6-0128-03
引言
按照國家規劃,中國“營改增”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業部分地區進行“營改增”試點。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經正式啟動“營改增”。第二步,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按照7.25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這一階段將在2013年開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交通運輸業以及6個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營改增”,也即消滅營業稅。按照規劃,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2015年)期間完成“營改增”。
據安永向經歷“營改增”試點的1 500家上海南康家具企業發放的調查問卷顯示,在回答“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的影響時,56%的南康家具企業正面回答,31%的南康家具企業回答遇到一些挑戰,13%的南康家具企業回答有非常不好的經歷,遇到很多的挑戰。遇到挑戰或者回答負面的南康家具企業占44個百分點。事實告訴我們營改增并沒有理論中的那么利于南康家具企業減稅,所以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是一個需要深入研究的話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要求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作為首個城市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2012年8月1日,又新增8個營改增試點,足以說明國家對營改增的重視,本文著重分析“營改增”稅收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以便為今后擴大試點行業、試點地域提供借鑒、切實給南康家具企業減負。
一、文獻綜述
針對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稅負是否減輕,國內的研究結論不盡相同。《財會月刊》2012年第4期刊登了冷琳的《改征增值稅后交通運輸業會計處理及稅負變化》,該文認為營改增后,營業稅納稅南康家具企業變成了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只需承擔增值稅,稅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減輕,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減稅效果非常明顯。《財會月刊》2012第25期刊登了檀賀禮的《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稅負變化的再分析》,該文認為這次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雖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原來的重復征稅問題,但實際上納稅人的稅負卻增加了不少。《財會月刊》2013年2月期刊登了耿貴珍等的《再議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認為,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稅負增減與否不是一成不變的,與諸多影響因素有關,并以實例分析了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但是實例僅僅只是從交通運輸業著手,并沒有涉及到同樣進行營改增的現代服務業。其實“營改增”對服務業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也是“營改增”理論與政策研究中所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國外,170多個國家選用增值稅,很少有營業稅,基于國情不同,國外很少有對“營改增”的研究。
以上學者研究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本文嘗試做兩點改進:一是在研究內容上,以稅種形式研究“營改增”的影響;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將數學模型與會計算法相結合,定量分析分析“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二、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種的影響
分析營改增對稅負的影響,應綜合考慮營業稅、增值稅、以及與增值稅營業稅相關的其他稅種的變化所帶來的影響。營改增后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變化勢必會影響以流轉稅為計算基礎的城建稅和營業稅金及附加;同時,改征增值稅也會影響營改增前以價內稅計算的營業收入的變化,從而影響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
綜上,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其對南康家具企業幾大稅種的影響,具體影響的稅種有:營業稅、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以下從這五個稅種研究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
(1)營業稅。營改增后由于營業稅的取消,會減少營業稅金及附加,從而導致南康家具企業的利潤總額增加,增加所得稅。(2)增值稅。營改增后南康家具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中不包括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這樣會影響利潤總額和所得稅。同時,營改增后,增值稅繳納的金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可抵扣進項稅額的金額和對應的增值稅稅率。(3)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該稅種的稅額在營改增后的變化主要取決于營業稅和增值稅相抵的凈效益。(4)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改征增值稅后,納稅人負擔的流轉稅只有增值稅,但是稅改對稅負的影響不能簡單比較營業稅稅額和增值稅稅額的大小,還應考慮進項稅不再抵扣、營業稅被取消等對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的影響。營改增后,營業稅取消會減少營業稅金及附加的金額,從而增加利潤總額,增加所得稅。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不再包括稅額,也會影響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的金額。
營改增后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直接體現在:營業稅減少、增值稅和所得稅增加、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均有可能,三個因素的綜合結果才是決定南康家具企業稅負增減的根本。但是,南康家具企業有大南康家具企業和小南康家具企業之分,增值稅納稅人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之分,所以營改增對南康家具企業稅負的影響到底如何,簡單的定性分析不夠全面。下面,運用數理模型來定量分析。
(二)建立數理模型
1.模型假設
(1)模型所涉及南康家具企業是參與營改增試點的南康家具企業;(2)該南康家具企業采購成本完全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計算和抵扣;(3)該南康家具企業在營改增前后均沒有消費稅的繳納。
2.建模
假設某南康家具企業是參與營改增試點的南康家具企業,該南康家具企業項目i的營業收入為Wi,第j種項目的營業成本為Cj,第z種項目的采購成本為Sz。營改增前,該南康家具企業營業稅稅率為r1;營改增后,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r2。
營改增前:
營業稅=Wi*r1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W*r1*10%
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Wi-Cj-W*r1*(1+10%)]*25%
該南康家具企業所有與營業稅有關的稅負:
T1=W*r1+W*r1*10%+[Wi-Cj-W*r1*(1+10%)]*25%
營改增后,征增值稅,增值稅有進項稅額的抵扣,且增值稅不參與南康家具企業利潤的計算。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所以營改增前的營業收入還需扣除營業稅部分。
增值稅=Wi*(1-r1)*r2-Sz*r2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Wi*(1-r1)*r2-Sz*r2]*10%
南康家具企業所得稅=[Wi*(1-r1)-Cj-Wi*(1-r1)*r2*
10%]*25%
該南康家具企業所有與增值稅有關的稅負:
T2=Wi*(1-r1)*r2-Sz*r2+[Wi*(1-r1)*r2-Sz*r2]*10%+[Wi*(1-r1)-Cj-Wi*(1-r1)*r2*10%]*25%
化簡:T1=Wi*r1*(1+10%)*75%+(Wi-Cj)*25%
T2=(Wi*(1-r1)-Sz)*r2*(1+10%)*75%+(Wi*(1-r1)-Cj)*25%
令x1=Wi*r1*(1+10%)*75% y1=(Wi-Cj)*25%
x2=(Wi*(1-r1)-Sz)*r2*(1+10%)*75% y2=(Wi*(1-r1)-Cj)*25%
則T1=x1+y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