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民負擔的經濟實質,就可以相應地確定農民負擔的具體內容。馬克思在批判拉薩爾的“不折不扣的勞動所得”的時候,系統地提出了社會主義制度里,勞動群眾為社會提供剩余勞動的種類及其具體內容。結合我國農村現實情況,農民負擔的內容大體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國家稅金。它是農民向國家無償交納的一部分剩余勞動,主體是農業稅。它是以一定稅率計征的。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用于社會主義經濟、文化和國家政權建設,其中包括對農業的投資。二是公積金。它是農業內部形成的擴大再生產基金的一部分。擴大再生產基金是剩余勞動的主體,由于“統分結合,兩層經營”它分割為公積金和家庭積累兩部分。公積金作為農民負擔的一個內容,歸合作經濟組支配,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三是公益金。它是合作經濟的公共消費基金,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福利、文教衛生、計劃生育及社會保障等。它將隨著生產的發展日益增加。四是管理費。它是合作經濟在生產過程中,必要的行政管理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和干部勞動報酬補貼,它將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完善日益減少。五是勞動積累。勞動積累是農業內部通過活勞動的投入把一部份消費基金直接轉成積累基金。兩層經營體制也使勞動積累分割為集體勞動積累和家庭勞動積累。集體勞動積累作為農民負擔的一部分,主要用于義務建勤工、義務植樹工、集體福利建設用工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用工。六是其它。是指以上五種情況以外的其它情形。如自愿捐贈款物、贊助費,負擔轉作留成收益等。
四、農民負擔量的界限
根據農民負擔的經濟實質,就能自覺地確定農民負擔的數量界限。農民負擔至少包含兩種含義:一是合理的農民負擔。它是剩余勞動的一部分。二是不合理的農民負擔。它超越了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農民負擔合理不合理,有一個量的界限。項目合理,但如果取之失度,數量超過了農民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影響了生產的發展,生活的改善。量變超過一定數量就引起質變,變為不合理。因此,合理的負擔必須是合理的項目和合理數額的統一體。如何在質的規定性這個前提下,確定合理的量,這是一個政策性、科學性很強的問題。顯然,確定農民負擔的限度就是確定剩余勞動的數額及其如何分配。定量計算是確定農民負擔的最關鍵的問題。在確定方法上,目前主要采取經驗估算法。就是根據現有的資料和力量來確定,部分根據概率論來確定。但在運用經驗估算法時如何克服盲目性呢?只有依據馬克思的剩余勞動和必要勞動理論及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才具有客觀性。首先,要滿足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在可分配的總收入中,它不僅要如數補償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還要扣除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其標準一般要以當地每個農民平均所需的生活費用而定。如果進行上述扣除后沒有剩余,就意味著生產者沒有盈利,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集體的提留,消費的提高都談不上,連國家稅金也要考慮減免。這種關系如果從研究社會總產品的扣除出發可用下述不等式表式。
農民負擔極限值≤總收入—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速度(生產費用增長速度)(增長率)—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活費用增長速度)(增長率)
如果用符號表示(n為自然數,表示第n期,n+1表示下一期),即
Y=農民負擔極限值(Y<0,是對農民的補貼、外部投入、借款投入、接受捐贈、救濟等或它們的部份或全部之和)
Cn+Vn+Mn=當年總收入
Cn=當年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
Vn=當年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
Cn+Vn=當期所有的成本費用支出;
Mn=當年剩余勞動價值(當年利潤,Mn<0是當期虧損)
A%=(Cn+1-Cn)/Cn=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增長速度)(下一年比當年同期增長率)
B%=(Vn+1-Vn)/Vn=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增長速度)(下一年比當年同期增長率)
則Y=(Cn+Vn+Mn)-Cn-Vn-Cn×A%-Vn×B% (N),化簡得 Y=Mn-Cn×A%-Vn×B%
令X=Cn×A%+Vn×B%=留成收益(X<0,是前期留存支出、侵占的Cn和Vn用于支出、外部借入支出、接受的捐贈、救濟用于支出等或它們的部份或全部之和支出)。則:Y≤Mn-X,即
X+Y-Mn≤0(1)
(1)式的定義域是(-∞,+∞),它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可稱為農民負擔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1)。
另令X=Mn×a% 則Y=Mn-Mn×a%=Mn(1-a%)=農民負擔極限值。
Mn=Mn(1-a%)+Mn×a% (1`)
式(1`)的圖形如底(圖1`)。根據(N)式: 令Cn+Vn+Mn=K=總收入;(K為常數),X=Cn+Vn+Cn*A%+Vn*B%=Cn+Vn+X=成本+留成收益=本期扣出的下期最大成本;Y=y那么:Y≤K-X (O)則坐標軸Y向右平移到y,(O`)式和(1)式的圖形可以合并表示為如底(圖O/1)。農民負擔直線同時處于兩個直角坐標系YOX和yO`X中,其意義見圖。yO`X坐標系的原點O`處于YOX坐標系的(Cn+Vn 0)點。
因為C+V+M=K=總收入(K為常數)令X=C+V=成本;Y=M=利潤,則:X+Y=K(W)X∈(-∞ +∞),(W)式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可稱為成本利潤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W)。(W)式和(1`)式圖形可合并表示為如底(圖W/1`)。又因M=(C+V)×P,所以C+V+M=C+V+(C+V)×P=K。令X=C+V=成本;Y=M=利潤率, 則X+X*Y=K,即X+X*Y-K=0 (V) X∈(0+∞),Y∈(-1+∞)。
四、農民負擔量的界限
根據農民負擔的經濟實質,就能自覺地確定農民負擔的數量界限。農民負擔至少包含兩種含義:一是合理的農民負擔。它是剩余勞動的一部分。二是不合理的農民負擔。它超越了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農民負擔合理不合理,有一個量的界限。項目合理,但如果取之失度,數量超過了農民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影響了生產的發展,生活的改善。量變超過一定數量就引起質變,變為不合理。因此,合理的負擔必須是合理的項目和合理數額的統一體。如何在質的規定性這個前提下,確定合理的量,這是一個政策性、科學性很強的問題。顯然,確定農民負擔的限度就是確定剩余勞動的數額及其如何分配。定量計算是確定農民負擔的最關鍵的問題。在確定方法上,目前主要采取經驗估算法。就是根據現有的資料和力量來確定,部分根據概率論來確定。但在運用經驗估算法時如何克服盲目性呢?只有依據馬克思的剩余勞動和必要勞動理論及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才具有客觀性。首先,要滿足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在可分配的總收入中,它不僅要如數補償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還要扣除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其標準一般要以當地每個農民平均所需的生活費用而定。如果進行上述扣除后沒有剩余,就意味著生產者沒有盈利,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集體的提留,消費的提高都談不上,連國家稅金也要考慮減免。這種關系如果從研究社會總產品的扣除出發可用下述不等式表式。
農民負擔極限值≤總收入—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速度(生產費用增長速度)(增長率)—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活費用增長速度)(增長率)
如果用符號表示(n為自然數,表示第n期,n+1表示下一期),即
Y=農民負擔極限值(Y<0,是對農民的補貼、外部投入、借款投入、接受捐贈、救濟等或它們的部份或全部之和)
Cn+Vn+Mn=當年總收入
Cn=當年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
Vn=當年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
Cn+Vn=當期所有的成本費用支出;
Mn=當年剩余勞動價值(當年利潤,Mn<0是當期虧損)
A%=(Cn+1-Cn)/Cn=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增長速度)(下一年比當年同期增長率)
B%=(Vn+1-Vn)/Vn=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速度(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增長速度)(下一年比當年同期增長率)
則Y=(Cn+Vn+Mn)-Cn-Vn-Cn×A%-Vn×B% (N),化簡得 Y=Mn-Cn×A%-Vn×B%
令X=Cn×A%+Vn×B%=留成收益(X<0,是前期留存支出、侵占的Cn和Vn用于支出、外部借入支出、接受的捐贈、救濟用于支出等或它們的部份或全部之和支出)。則:Y≤Mn-X,即
X+Y-Mn≤0(1)
(1)式的定義域是(-∞,+∞),它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可稱為農民負擔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1)。
另令X=Mn×a% 則Y=Mn-Mn×a%=Mn(1-a%)=農民負擔極限值。
Mn=Mn(1-a%)+Mn×a% (1`)
式(1`)的圖形如底(圖1`)。根據(N)式: 令Cn+Vn+Mn=K=總收入;(K為常數),X=Cn+Vn+Cn*A%+Vn*B%=Cn+Vn+X=成本+留成收益=本期扣出的下期最大成本;Y=y那么:Y≤K-X (O)則坐標軸Y向右平移到y,(O`)式和(1)式的圖形可以合并表示為如底(圖O/1)。農民負擔直線同時處于兩個直角坐標系YOX和yO`X中,其意義見圖。yO`X坐標系的原點O`處于YOX坐標系的(Cn+Vn 0)點。
因為C+V+M=K=總收入(K為常數)令X=C+V=成本;Y=M=利潤,則:X+Y=K(W)X∈(-∞ +∞),(W)式的圖形是一條直線,可稱為成本利潤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W)。(W)式和(1`)式圖形可合并表示為如底(圖W/1`)。又因M=(C+V)×P,所以C+V+M=C+V+(C+V)×P=K。令X=C+V=成本;Y=M=利潤率, 則X+X*Y=K,即X+X*Y-K=0 (V) X∈(0+∞),Y∈(-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