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式的圖形是一條曲線,可稱為成本利潤率曲線。它的圖形如底(圖V)。
通常情況,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成本C+V>0,即X>0。
這就是科學的社會分配即合理的農民負擔的函數關系。從圖上可以看出,當X≥0,農民負擔的最大值Ymax=Mn(剩余勞動價值),當Y≥0,留成收益的最大值Xmax=Mn(剩余勞動價值)。在這個函數中,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即生產過程完結之后,總收入、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是一個已知的定量(統計局家計調查可得)。擴大再生產和生活的改善依賴于生產發展水平,它在一個地區、一個時期有一定的趨向規律,可以摸索和遵循。如黨中央提出本世紀末工農業總產值翻兩番,每年經濟遞增7%,那么擴大再生產的投資至少要保持7%的速度。不同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下以景福鄉1985年實際調查資料為例。
農民負擔極限值≤442(元)-160(元)-250(元)-160×6.8%(元)-250×5.12%(元)=8.32(元)
6.8%和5.12%分別為該鄉生產、生活發展水平(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率、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率)。隨著生產的發展,V應包含勞動力再生產所需的生存、發展、享受資料的價值。也就是通常說的吃、穿、住、行、醫、用、學、享受資料的價值。該鄉85年人平實際負擔(不含農業稅)17.6元,超過人平負擔極限值(8.32元)9.28元,超出約111.5%。
農民負擔極限值確定以后,便可考察該鄉農民負擔合理與否。即合理的農民負擔應大于或等于零,小于或等于農民負擔極限值。
在這里還可以從積累與消費的角度出發進行定量計算。根據社會主義生產目的及其達到目的手段的要求,使生產的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遵循積累與消費比例同有機構成比例相適應的原則進行計算,結果用于積累的部份等于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C)乘以利潤率[P=M/(C+V)]。用于積累的數額要依據上幾年基數及其基本需要,具體分割為公積金、家庭積累。用于消費的部份等于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活勞動價值(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V)乘以利潤率[P=M/(C+V)]。用于消費部份的數額原則上用于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條件也可用于提高公共福利的一部分。所以,農民負擔極限又可表示為。
剩余勞動價值(M)≤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C)×利潤率[P=M/(C+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V)×利潤率[P=M/(C+V)]
如果用符號表示即,
C=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
M=剩余勞動價值(利潤)
P=M/(C+V)=利潤率
則
C×P+V×P=M
令
Y=C×P=積累基金=農民負擔極限值
X=V×P=消費基金=留成收益
則
C×P=M-V×P
Y≤M-X(2)
與(1)式一樣(2)式的圖形也是一條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2)。
在(2)式里是把積累基金C*P作為農民負擔極限值,把消費基金V*P作為留成收益,這是與(1)式的不同之處。(2)式還可以表示為如底(圖2`)。
因為
M=(C+V)*P
根據
Y≤M-C*A%-V*B%
有
Y≤(C+V)*P-C*A%-V*B%=C*(P-A%)+V*(P-B%)(1-1)
式(1-1)的圖形如底(圖1-1)。
令X =C*(P-A%)
Z=V*(P-B%)
再令
Z=X+H
則
Y≤2X+H (1``)
代入1985年調查數據得
Y≤160×[(32/410)-6.8%]+250×[(32/410)-5.12%]
Y≤2×1.607792+5.104383=8.32(元)
(1``)式的圖形如底(圖1)。.
根據(1-1)式有
Y=0時,A%=B%=P
也就是說,當Y≥0時,物化勞動增長率A%與活勞動增長率B%分別要小于或等于利潤率P,即
0≤A%≤P
0≤B%≤P
根據(1)式
Y≤M-X
令
Y=D=農民負擔極限值(D為常數)
則
Cn*A%+Vn*B%≤M-D
當A%=0時,B%≤(M-D)/Vn
當B%=0時,A%≤(M-D)/Cn
也就是說,當A%在區間[0(M-D)/Cn]取值時,B%在區間[(M-D)/Vn0]取值,即
-∞<0≤A%≤(M-D)/Cn<+∞
+∞>(M-D)/Vn≥B%≥0>-∞
因為
M=[C*(P-A%)+V*(P-B%)]+[C*A%+V*B%] (L)
(L)式的圖形如底(圖L)。
對(2)式作變形處理,得
M=(C+V)*P (A)(有以下四種情形:A1、A2、A3、A4)
A1
令
Y=M=剩余價值=利潤
X=C+V=成本
P=利潤率
則
Y=P*X (A1)
它的圖形如底(圖A1)。
通常情況,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成本C+V>0,即X>0。
這就是科學的社會分配即合理的農民負擔的函數關系。從圖上可以看出,當X≥0,農民負擔的最大值Ymax=Mn(剩余勞動價值),當Y≥0,留成收益的最大值Xmax=Mn(剩余勞動價值)。在這個函數中,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即生產過程完結之后,總收入、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C)(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消耗的活勞動價值(V)(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是一個已知的定量(統計局家計調查可得)。擴大再生產和生活的改善依賴于生產發展水平,它在一個地區、一個時期有一定的趨向規律,可以摸索和遵循。如黨中央提出本世紀末工農業總產值翻兩番,每年經濟遞增7%,那么擴大再生產的投資至少要保持7%的速度。不同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下以景福鄉1985年實際調查資料為例。
農民負擔極限值≤442(元)-160(元)-250(元)-160×6.8%(元)-250×5.12%(元)=8.32(元)
6.8%和5.12%分別為該鄉生產、生活發展水平(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增長率、消耗的活勞動價值增長率)。隨著生產的發展,V應包含勞動力再生產所需的生存、發展、享受資料的價值。也就是通常說的吃、穿、住、行、醫、用、學、享受資料的價值。該鄉85年人平實際負擔(不含農業稅)17.6元,超過人平負擔極限值(8.32元)9.28元,超出約111.5%。
農民負擔極限值確定以后,便可考察該鄉農民負擔合理與否。即合理的農民負擔應大于或等于零,小于或等于農民負擔極限值。
在這里還可以從積累與消費的角度出發進行定量計算。根據社會主義生產目的及其達到目的手段的要求,使生產的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遵循積累與消費比例同有機構成比例相適應的原則進行計算,結果用于積累的部份等于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C)乘以利潤率[P=M/(C+V)]。用于積累的數額要依據上幾年基數及其基本需要,具體分割為公積金、家庭積累。用于消費的部份等于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活勞動價值(消耗的生活資料價值)(V)乘以利潤率[P=M/(C+V)]。用于消費部份的數額原則上用于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條件也可用于提高公共福利的一部分。所以,農民負擔極限又可表示為。
剩余勞動價值(M)≤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C)×利潤率[P=M/(C+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V)×利潤率[P=M/(C+V)]
如果用符號表示即,
C=消耗的物化勞動價值(生產資料價值);V=消耗的活勞動價值(生活資料價值)
M=剩余勞動價值(利潤)
P=M/(C+V)=利潤率
則
C×P+V×P=M
令
Y=C×P=積累基金=農民負擔極限值
X=V×P=消費基金=留成收益
則
C×P=M-V×P
Y≤M-X(2)
與(1)式一樣(2)式的圖形也是一條直線,它的圖形如底(圖2)。
在(2)式里是把積累基金C*P作為農民負擔極限值,把消費基金V*P作為留成收益,這是與(1)式的不同之處。(2)式還可以表示為如底(圖2`)。
因為
M=(C+V)*P
根據
Y≤M-C*A%-V*B%
有
Y≤(C+V)*P-C*A%-V*B%=C*(P-A%)+V*(P-B%)(1-1)
式(1-1)的圖形如底(圖1-1)。
令X =C*(P-A%)
Z=V*(P-B%)
再令
Z=X+H
則
Y≤2X+H (1``)
代入1985年調查數據得
Y≤160×[(32/410)-6.8%]+250×[(32/410)-5.12%]
Y≤2×1.607792+5.104383=8.32(元)
(1``)式的圖形如底(圖1)。.
根據(1-1)式有
Y=0時,A%=B%=P
也就是說,當Y≥0時,物化勞動增長率A%與活勞動增長率B%分別要小于或等于利潤率P,即
0≤A%≤P
0≤B%≤P
根據(1)式
Y≤M-X
令
Y=D=農民負擔極限值(D為常數)
則
Cn*A%+Vn*B%≤M-D
當A%=0時,B%≤(M-D)/Vn
當B%=0時,A%≤(M-D)/Cn
也就是說,當A%在區間[0(M-D)/Cn]取值時,B%在區間[(M-D)/Vn0]取值,即
-∞<0≤A%≤(M-D)/Cn<+∞
+∞>(M-D)/Vn≥B%≥0>-∞
因為
M=[C*(P-A%)+V*(P-B%)]+[C*A%+V*B%] (L)
(L)式的圖形如底(圖L)。
對(2)式作變形處理,得
M=(C+V)*P (A)(有以下四種情形:A1、A2、A3、A4)
A1
令
Y=M=剩余價值=利潤
X=C+V=成本
P=利潤率
則
Y=P*X (A1)
它的圖形如底(圖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