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資產A 50,013,170.00
貸:建筑安裝工程——項目A
43,596,223.00
待攤投資——項目A
6,416,947.00
2012年12月底,收到基建戶銀行利息53,697.00元,支付賬戶維護費360.00元。從醫院大賬角度考慮,利息收入和銀行賬戶維護費應計入當期損益;而從基建賬角度考慮,利息收入和銀行賬戶維護費應沖減和計入相應的工程成本。而現有相關規定和書籍未對此進行詳細說明,故在此做兩種角度下的分錄,以便比較分析。
醫院大賬分錄如下。
1. 從醫院大賬角度出發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53,697.00
貸:利息收入 53,697.00
借:管理費用——賬戶維護費
360.00
貸: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360.00
2. 從基建賬角度出發
按項目結余資金比例分攤利息收入和賬戶維護費用,因項目A已經轉為交付使用資產,項目C沒有結余自籌資金,故只沖減和增加項目B的待攤投資。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53,697.00
貸: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項目B 53,697.00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項目B 360.00
貸: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360.00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53,697.00
貸:建筑安裝工程——項目B
53,697.00
借:建筑安裝工程——項目B
360.00
貸: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360.00
2013年1月1日,基建賬結轉項目A的資金,醫院大賬不需處理。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A 7,500,000.00
基建撥款——預算撥款——項目A 46,000,000.00
貸: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資產A 50,013,170.00
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結余資金 3,486,830.00
2013年5月收到項目C自籌資金8,000,000.00元和財政直接支付額度10,000,000.00元。
醫院大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8,000,000.00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
8,000,000.00
收到財政直接支付款項時,醫院大賬不做處理,實際使用財政款時,確認相應的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同時確認在建工程、待沖基金。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8,000,000.00
貸: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C 8,000,000.00
收到財政直接支付款項時,基建賬不做處理;實際使用財政款時,借記“建筑安裝工程”或“待攤投資”,貸記“基建撥款——預算撥款——項目C”科目。
二、總結
本文以實例闡述基建賬并入醫院大賬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主要闡述基建項目的估價入賬、銀行利息及維護費及收到撥款的核算方法。
著重介紹以暫估價計入醫院大賬未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的基建項目,暫估價與項目實際資金支出額的差異是前期形成的,待項目完成竣工決算并移交資產后才能消除差異。此類基建項目在醫院大賬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科目下同時核算,需結合分析這兩個科目才能反映項目的經濟實質。
對基建戶的利息收入和賬戶維護費給出了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為保證基建項目的完整性和兩套賬的統一性,本文更偏向于從基建賬角度出發的處理方法。
基建項目收到自籌資金和財政資金在基建賬和醫院大賬中的處理方法略有不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1995〕45號)[Z].1995.
[2]財政部.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Z].2010.
[3]徐力新.新編醫院會計實務指南[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1.
(作者單位: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借: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資產A 50,013,170.00
貸:建筑安裝工程——項目A
43,596,223.00
待攤投資——項目A
6,416,947.00
2012年12月底,收到基建戶銀行利息53,697.00元,支付賬戶維護費360.00元。從醫院大賬角度考慮,利息收入和銀行賬戶維護費應計入當期損益;而從基建賬角度考慮,利息收入和銀行賬戶維護費應沖減和計入相應的工程成本。而現有相關規定和書籍未對此進行詳細說明,故在此做兩種角度下的分錄,以便比較分析。
醫院大賬分錄如下。
1. 從醫院大賬角度出發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53,697.00
貸:利息收入 53,697.00
借:管理費用——賬戶維護費
360.00
貸: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360.00
2. 從基建賬角度出發
按項目結余資金比例分攤利息收入和賬戶維護費用,因項目A已經轉為交付使用資產,項目C沒有結余自籌資金,故只沖減和增加項目B的待攤投資。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53,697.00
貸: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項目B 53,697.00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項目B 360.00
貸: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360.00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53,697.00
貸:建筑安裝工程——項目B
53,697.00
借:建筑安裝工程——項目B
360.00
貸: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360.00
2013年1月1日,基建賬結轉項目A的資金,醫院大賬不需處理。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A 7,500,000.00
基建撥款——預算撥款——項目A 46,000,000.00
貸: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資產A 50,013,170.00
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結余資金 3,486,830.00
2013年5月收到項目C自籌資金8,000,000.00元和財政直接支付額度10,000,000.00元。
醫院大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基建專戶
8,000,000.00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
8,000,000.00
收到財政直接支付款項時,醫院大賬不做處理,實際使用財政款時,確認相應的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同時確認在建工程、待沖基金。
基建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自籌資金戶
8,000,000.00
貸:基建撥款——自籌資金——項目C 8,000,000.00
收到財政直接支付款項時,基建賬不做處理;實際使用財政款時,借記“建筑安裝工程”或“待攤投資”,貸記“基建撥款——預算撥款——項目C”科目。
二、總結
本文以實例闡述基建賬并入醫院大賬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主要闡述基建項目的估價入賬、銀行利息及維護費及收到撥款的核算方法。
著重介紹以暫估價計入醫院大賬未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的基建項目,暫估價與項目實際資金支出額的差異是前期形成的,待項目完成竣工決算并移交資產后才能消除差異。此類基建項目在醫院大賬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科目下同時核算,需結合分析這兩個科目才能反映項目的經濟實質。
對基建戶的利息收入和賬戶維護費給出了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為保證基建項目的完整性和兩套賬的統一性,本文更偏向于從基建賬角度出發的處理方法。
基建項目收到自籌資金和財政資金在基建賬和醫院大賬中的處理方法略有不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1995〕45號)[Z].1995.
[2]財政部.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Z].2010.
[3]徐力新.新編醫院會計實務指南[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1.
(作者單位: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