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迅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逐漸提升,其對生活質量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基礎工程建設事業迅速發展。但是基建工程由于投資金額較大、工期較長等客觀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基建工程效益。因此很多基建工程高度重視項目審計,重點加強對項目前期、事中、事后三個環環節的審計,有效發揮其審計作用,提升基建工程經濟和社會效益。
【關鍵詞】基建工程;審計;效益;對策
現如今,基建工程項目雖然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然而依然存在很多問題,監管不到位,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工程質量每況愈下。針對這些現象,對基建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基建項目實行建設期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本文從江西家具企業內審角度,談談如何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審計。
一、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的監督
1.審查基建工程項目投資流程具體開展情況,包含了該項目意見書、可操作性報告、設計初稿等相關文件的制定、審核是否根據要求的流程實施的;設計、施工、設施提供等單位組織的資產總量、資質等級、專業技術是否滿足該項目的標準,單位是否運營正常;房子拆遷、土地征用、項目現場“四通一平”等前提工作是否準備齊全。
2.審查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保障情況。其中主要內容為資金籌措方法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正當、穩定;前期資金是否可以隨時使用;資金成本控制是否有效。
二、為確保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合法、合規和有效,參與招投標全過程監督
1.加強對招評標工作人員的教育
(1)加強廉政和紀律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2)組織招評標工作人員對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學習,樹立法制意識,規范操作程序;(3)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工作責任心。
2.規范招標工作的程序
認真做好招標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認真審核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并嚴格執行有關招標公告、資格預審等程序性規定。
3.加強評標的現場管理
通過與評委簽訂評標紀律承諾書等方式,認真落實各項保密措施,特別要加強對外聘評委信息泄露的防范工作;對違反評標紀律、干擾評標工作的行為要堅決、及時地制止,對違反評標紀律的有關責任人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4.加強招標工作的監督管理
招標領導小組、招標工作小組、評標委員會、招標監督小組等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招標的過程中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督格局。
5.積極協調解決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加大對投標環節的監管力度,這是確保項目招投標環節合法、規范、順利進行的重要方式。一旦接到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操作投標的行為,我們必須立即偵查、及時回復,堅決避免隱瞞、推諉行為的出現,做到件件回復,盡可能挽回江西家具企業損失與形象。
三、合同簽訂的監督
1.是否在規定時間內與中標人簽訂合同進行監督。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書中的內容相符合。
3.審查合同中關于施工質量、工期和造價方面的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法規。
四、對設計變更、設計漏項及現場簽證進行審計監督
1.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擅自提高設計標準,項目建設過程如需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通知,建設單位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建設單位就應報有關管理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設計單位提供相應圖紙和說明。
2.對設計單位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設計漏項產生的設計就更,應追究設計單位責任,核減設計費。
3.以中標人履約擔保和建設單位支付擔保為核心的風險制度。五、施工管理審計
對于施工過程的審計最好設立和完善項目責任負責機制,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理念,加大對施工過程的審計力度,避免管理漏洞,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責任機制。
1.針對那些超過規模較多的項目建設是否采用了監理機制,合作的監理組織是否履行了招標的規定。
2.審查委托雙方是否達成一致,并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在工程的承包合同中是否將建設監理的權利與義務予以明確,建設監理委托合同是否與承包合同中關于監理組織的權利與義務相符合。
3.審查監督工程建設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履行了現場監管的職責,是否要求施工人員不得實施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
4.監督建設過程中施工人員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進行,其施工行為是否符合項目質量要求,是否根據設計方案施工,是否對建設單位使用的設施、原材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審查。
六、竣工決算審計
在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報批前,應對竣工決算報告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計。竣工結算,主要審查竣工決算編制工作是否由專業單位負責,各種清除工作是否完成,編制參考的規定是否符合國家和江西家具企業要求,資料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合理,手續是否合法,對遺留問題解決是否科學;是否嚴格按照概算口徑及有關制度對建設成本正確歸集,單位工程成本是否準確;生產費用與建設成本在同一機構管理的不同建設項目之間,是否有成本混淆的情況。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審計,主要審查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工程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擠占成本、轉移投資、加大造價問題;核實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查明未能全部建成,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
綜上所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關”的整個項目建設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監督,這不僅有利于提升項目建設管理水平,還能夠避免資金浪費,有效控制工程建設成本,合理配置和利用資金,并且能夠有效預防偽劣工程的出現,避免違法違紀事件的產生,防止腐敗,清潔廉明,為基建工程項目成為一項“陽光工程”、“雙優工程”起到一定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張蓉輝.高校建設工程全過程審計模式創新的思考[J].會計之友(中旬刊),2010(11)
[2]倪國棟,王建平,王文順.工程管理組織知識管理體系的構建研究——以代建單位為例[J].工程管理學報,2013(05)
【關鍵詞】基建工程;審計;效益;對策
現如今,基建工程項目雖然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然而依然存在很多問題,監管不到位,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工程質量每況愈下。針對這些現象,對基建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基建項目實行建設期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本文從江西家具企業內審角度,談談如何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審計。
一、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的監督
1.審查基建工程項目投資流程具體開展情況,包含了該項目意見書、可操作性報告、設計初稿等相關文件的制定、審核是否根據要求的流程實施的;設計、施工、設施提供等單位組織的資產總量、資質等級、專業技術是否滿足該項目的標準,單位是否運營正常;房子拆遷、土地征用、項目現場“四通一平”等前提工作是否準備齊全。
2.審查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保障情況。其中主要內容為資金籌措方法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正當、穩定;前期資金是否可以隨時使用;資金成本控制是否有效。
二、為確保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合法、合規和有效,參與招投標全過程監督
1.加強對招評標工作人員的教育
(1)加強廉政和紀律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2)組織招評標工作人員對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學習,樹立法制意識,規范操作程序;(3)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工作責任心。
2.規范招標工作的程序
認真做好招標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認真審核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并嚴格執行有關招標公告、資格預審等程序性規定。
3.加強評標的現場管理
通過與評委簽訂評標紀律承諾書等方式,認真落實各項保密措施,特別要加強對外聘評委信息泄露的防范工作;對違反評標紀律、干擾評標工作的行為要堅決、及時地制止,對違反評標紀律的有關責任人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4.加強招標工作的監督管理
招標領導小組、招標工作小組、評標委員會、招標監督小組等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招標的過程中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督格局。
5.積極協調解決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加大對投標環節的監管力度,這是確保項目招投標環節合法、規范、順利進行的重要方式。一旦接到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操作投標的行為,我們必須立即偵查、及時回復,堅決避免隱瞞、推諉行為的出現,做到件件回復,盡可能挽回江西家具企業損失與形象。
三、合同簽訂的監督
1.是否在規定時間內與中標人簽訂合同進行監督。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書中的內容相符合。
3.審查合同中關于施工質量、工期和造價方面的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法規。
四、對設計變更、設計漏項及現場簽證進行審計監督
1.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擅自提高設計標準,項目建設過程如需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通知,建設單位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建設單位就應報有關管理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設計單位提供相應圖紙和說明。
2.對設計單位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設計漏項產生的設計就更,應追究設計單位責任,核減設計費。
3.以中標人履約擔保和建設單位支付擔保為核心的風險制度。五、施工管理審計
對于施工過程的審計最好設立和完善項目責任負責機制,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理念,加大對施工過程的審計力度,避免管理漏洞,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責任機制。
1.針對那些超過規模較多的項目建設是否采用了監理機制,合作的監理組織是否履行了招標的規定。
2.審查委托雙方是否達成一致,并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在工程的承包合同中是否將建設監理的權利與義務予以明確,建設監理委托合同是否與承包合同中關于監理組織的權利與義務相符合。
3.審查監督工程建設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履行了現場監管的職責,是否要求施工人員不得實施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
4.監督建設過程中施工人員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進行,其施工行為是否符合項目質量要求,是否根據設計方案施工,是否對建設單位使用的設施、原材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審查。
六、竣工決算審計
在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報批前,應對竣工決算報告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計。竣工結算,主要審查竣工決算編制工作是否由專業單位負責,各種清除工作是否完成,編制參考的規定是否符合國家和江西家具企業要求,資料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合理,手續是否合法,對遺留問題解決是否科學;是否嚴格按照概算口徑及有關制度對建設成本正確歸集,單位工程成本是否準確;生產費用與建設成本在同一機構管理的不同建設項目之間,是否有成本混淆的情況。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審計,主要審查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工程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擠占成本、轉移投資、加大造價問題;核實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查明未能全部建成,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
綜上所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關”的整個項目建設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監督,這不僅有利于提升項目建設管理水平,還能夠避免資金浪費,有效控制工程建設成本,合理配置和利用資金,并且能夠有效預防偽劣工程的出現,避免違法違紀事件的產生,防止腐敗,清潔廉明,為基建工程項目成為一項“陽光工程”、“雙優工程”起到一定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張蓉輝.高校建設工程全過程審計模式創新的思考[J].會計之友(中旬刊),2010(11)
[2]倪國棟,王建平,王文順.工程管理組織知識管理體系的構建研究——以代建單位為例[J].工程管理學報,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