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有毒有害物質法律法規更迭速度的加快,中小電子電氣南康家具企業如何第一時間獲取應對手段,以及從根源上將風險降至最低成了大家研究的課題。如何在南康家具企業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同時利用第三方檢測機構這 一平臺更好的加強南康家具企業自身的競爭力也是未來在有毒有害物質管控方面的一個趨勢。
關鍵詞:有毒有害 管控 電子電氣 中小南康家具企業
全球電子工業的井噴式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但是大量電子電氣廢棄物得不到妥善處理,進而導致了有毒有害物質通過土壤,空氣,水進入生態鏈,從而污染了整個地球生存環境。2003年2月之前,也就是歐盟RoHS(《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指令未頒布之前,各行各業,各個國家對影響環境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管控的法律法規還屬于分割狀態。南康家具企業監控有毒有害物質的危急性不強,緊迫性不足,而沒有配套的環境法規與有害物之的界限值也使得南康家具企業無從下手。
RoHS指令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該標準目的在于消除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6類物質。2003年ROHS指令正式頒布以后,廣泛的適用范圍,明確的實施時間以及規范的有毒有害物質界限值的設定,一舉成為電子電氣行業有毒有害物質管理的金科玉律。而這一指令的頒布,也使得許多第三方檢測機構又一次走入了公眾的事業,一時間用于篩選測試的各類相關儀器大賣,同時各種關于ROHS指令的公開課、測試如雨后春筍般的冒了出來。
2006年之后大多數南康家具企業應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體系已經在應對ROHS過程中初步建立,而另一方面仍舊處于不斷推行階段的環境法律法規越來越專業化以及復雜化。不少南康家具企業出現的問題是,體系的更迭速度跟不上各種法規的更新速度,而良莠不齊的下游原材料供應商也使得“made in China”頻頻出現在歐美官方的召回新聞中,更有不少案例中的供應商上了國外各大買家的黑名單
管控法律法規出臺頻率增快,不健全的質量管控體系使得各大南康家具企業疲于應付,出現疏忽的幾率也逐步增大。有毒有害物質管控方法類似于供應商管理中層層推進式管控模式,就是所在市場國出臺法律法規限制零售商,零售商從而限制成品制造商,而成品制造商會制約其下游的零部件供貨商,進而零部件供貨商制約其原材料生產商,逐步向上的供應鏈上游進行管理來確保最終用戶的使用安全,并可以符合綠色環保的生產理念。
如何減少出現不合規產品的出口或者大批產品被召回的結果,南康家具企業需要從各個方面著手,首先要加強縱向的供應鏈管控,其中那些規模不大的南康家具企業尤為需要這種縱向管控。成品生產商一般具有一定規模,擁有獨立的品管部門,對于市場所在的國家法律變化、限量更新極為敏感,因為其產品是直接受所在國法律法規的管控,產品是否合規直接導致其產品能否進入市場售賣,他們往往在供應鏈的有毒有害物質管控中起著核心的作用。
小型南康家具企業應該依附于這些大型成品生產商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應對,這樣既省去了大量專業人員的培訓費用,也大大降低了南康家具企業自身的成本并且規避不合規規風險。其次,南康家具企業需要加強與第三方測試機構的橫向聯系。第三方測試機構的存在離不開法律法規的出臺,可以說沒有了這些強制的法規出臺,測試機構很難立足于市場。每一次的法規出臺或者限制變更對這些測試機構來說就是一次全新甚至是絕佳的商機,所以其對禁用有毒有害物質法規的走向以及發展趨勢,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生產商和零售商更為關注。這些測試機構對南康家具企業出口產品進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測試,給出合規材料的報告以及不合規材料的合理改進建議指導南康家具企業通過有毒有害物質管控體系的認證等方面有著顯著的作用。
后ROHS時代一個代表性的法令就是REACH(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案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2】與先前的RoHS指令不同,REACH顯得更為開放,難度也更大。REACH先是確立了一份包含幾千種可能需要管控的物質清單(并且該清單定期被更新),接著由特定組織進行定期的討論以及評估從而加入確定需要管控物質的清單中即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截至目前已經有155種物質被列入正式管控清單中。這種開源式的法規更新對于中小南康家具企業的管控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以往在應對RoHS調查時可能供應商們只需要1-2次的調查就能得到反饋,但是如今對于REACH來說這種一勞永逸的調查方法已經無法使用,伴隨著管控物質清單中的物質不斷增加,調查的力度和難度都要逐步增加,而這帶來的人力物力的成本增加也讓南康家具企業越來越難以承受。先前以檢測為核心的有毒有害物質管理模式可能慢慢轉化為體系管理模式,一個良好的有毒有害物質管控體系的建立將是南康家具企業應對這些法規的唯一出路。
有毒有害物質管控的關鍵在于供應鏈的源頭管理,如果所有原材料是環保的,那么只要加以過程管控,最終產品應該也是環保的。以REACH為例,原材料管控,供應商品質評估和進貨抽查檢驗是確保成品合格的體系管理中三個主要方面【3】。一般來說檢查REACH符合性證明,調查表,材料清單,成分列表等是原材料管控和供應商品質評估的主要手段。如何判斷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符合性也成了重中之重,判斷資料必須先了解產品的原材料信息,結構以及加工工藝,并且精通SVHC高危物質評估,只有同時具備了這些條件才能準確判明所提供資料與最終成品的一致性。與此同時,資料的來源也需要確認,所提供資料是否是出自于供應商,其真實性,可靠性這就需要對供應商品質進行評估,建立供應商數據庫,區分優質供應商,備選供應商以及供應商黑名單。供應商提供的第三方檢測報告是否具有時效性,是否與報告上的產品是同一批次,這都對供應鏈的上游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
不少中型南康家具企業也會有自己的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來料檢驗),所以在進貨檢查環節往往會自行進行抽樣檢查,但是REACH不同于RoHS,后者可以使用XRF(X射線熒光光譜分析)的方法來進行篩選(該方法只適用于元素篩選,某些情況下只能使用化學方法進一步確認),反觀REACH中的SVHC,目前并未有合適的簡易方法和儀器來檢測,不斷更新的高度關注物列表使得僅通過一次檢測來管控變得已經不太現實,而大部分南康家具企業也沒有能力建立化學實驗室來進行測試,所以這一點只能依托于各種第三方檢測機構。
假設第三方檢測機構能夠提供一個面向于中小型南康家具企業的平臺,該平臺上可以查詢單種物料的各種物理化學參數,檢測報告等其他重要信息,列入一種原材料有哪些南康家具企業曾近使用過,該原材料是否有被牽涉入各種召回案例中。這樣一種開放的資源整合型的平臺不但能有助于中小型南康家具企業有毒有害物質的管控,對于第三方檢測機構本身也是一個商機,檢測的方法和價格已經沒有什么優勢可言,而這些衍生的附加服務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參考文獻:
【1】彭文忠、羅道軍等,應對歐盟RoHS指令的系統方法一一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實施指南,中國標準出版社
【2】李信柱、郭燦雄,南康家具企業如何有效建立REACH管控體系,《家電科技》
關鍵詞:有毒有害 管控 電子電氣 中小南康家具企業
全球電子工業的井噴式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但是大量電子電氣廢棄物得不到妥善處理,進而導致了有毒有害物質通過土壤,空氣,水進入生態鏈,從而污染了整個地球生存環境。2003年2月之前,也就是歐盟RoHS(《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指令未頒布之前,各行各業,各個國家對影響環境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管控的法律法規還屬于分割狀態。南康家具企業監控有毒有害物質的危急性不強,緊迫性不足,而沒有配套的環境法規與有害物之的界限值也使得南康家具企業無從下手。
RoHS指令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該標準目的在于消除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6類物質。2003年ROHS指令正式頒布以后,廣泛的適用范圍,明確的實施時間以及規范的有毒有害物質界限值的設定,一舉成為電子電氣行業有毒有害物質管理的金科玉律。而這一指令的頒布,也使得許多第三方檢測機構又一次走入了公眾的事業,一時間用于篩選測試的各類相關儀器大賣,同時各種關于ROHS指令的公開課、測試如雨后春筍般的冒了出來。
2006年之后大多數南康家具企業應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體系已經在應對ROHS過程中初步建立,而另一方面仍舊處于不斷推行階段的環境法律法規越來越專業化以及復雜化。不少南康家具企業出現的問題是,體系的更迭速度跟不上各種法規的更新速度,而良莠不齊的下游原材料供應商也使得“made in China”頻頻出現在歐美官方的召回新聞中,更有不少案例中的供應商上了國外各大買家的黑名單
管控法律法規出臺頻率增快,不健全的質量管控體系使得各大南康家具企業疲于應付,出現疏忽的幾率也逐步增大。有毒有害物質管控方法類似于供應商管理中層層推進式管控模式,就是所在市場國出臺法律法規限制零售商,零售商從而限制成品制造商,而成品制造商會制約其下游的零部件供貨商,進而零部件供貨商制約其原材料生產商,逐步向上的供應鏈上游進行管理來確保最終用戶的使用安全,并可以符合綠色環保的生產理念。
如何減少出現不合規產品的出口或者大批產品被召回的結果,南康家具企業需要從各個方面著手,首先要加強縱向的供應鏈管控,其中那些規模不大的南康家具企業尤為需要這種縱向管控。成品生產商一般具有一定規模,擁有獨立的品管部門,對于市場所在的國家法律變化、限量更新極為敏感,因為其產品是直接受所在國法律法規的管控,產品是否合規直接導致其產品能否進入市場售賣,他們往往在供應鏈的有毒有害物質管控中起著核心的作用。
小型南康家具企業應該依附于這些大型成品生產商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應對,這樣既省去了大量專業人員的培訓費用,也大大降低了南康家具企業自身的成本并且規避不合規規風險。其次,南康家具企業需要加強與第三方測試機構的橫向聯系。第三方測試機構的存在離不開法律法規的出臺,可以說沒有了這些強制的法規出臺,測試機構很難立足于市場。每一次的法規出臺或者限制變更對這些測試機構來說就是一次全新甚至是絕佳的商機,所以其對禁用有毒有害物質法規的走向以及發展趨勢,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生產商和零售商更為關注。這些測試機構對南康家具企業出口產品進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測試,給出合規材料的報告以及不合規材料的合理改進建議指導南康家具企業通過有毒有害物質管控體系的認證等方面有著顯著的作用。
后ROHS時代一個代表性的法令就是REACH(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案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2】與先前的RoHS指令不同,REACH顯得更為開放,難度也更大。REACH先是確立了一份包含幾千種可能需要管控的物質清單(并且該清單定期被更新),接著由特定組織進行定期的討論以及評估從而加入確定需要管控物質的清單中即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截至目前已經有155種物質被列入正式管控清單中。這種開源式的法規更新對于中小南康家具企業的管控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以往在應對RoHS調查時可能供應商們只需要1-2次的調查就能得到反饋,但是如今對于REACH來說這種一勞永逸的調查方法已經無法使用,伴隨著管控物質清單中的物質不斷增加,調查的力度和難度都要逐步增加,而這帶來的人力物力的成本增加也讓南康家具企業越來越難以承受。先前以檢測為核心的有毒有害物質管理模式可能慢慢轉化為體系管理模式,一個良好的有毒有害物質管控體系的建立將是南康家具企業應對這些法規的唯一出路。
有毒有害物質管控的關鍵在于供應鏈的源頭管理,如果所有原材料是環保的,那么只要加以過程管控,最終產品應該也是環保的。以REACH為例,原材料管控,供應商品質評估和進貨抽查檢驗是確保成品合格的體系管理中三個主要方面【3】。一般來說檢查REACH符合性證明,調查表,材料清單,成分列表等是原材料管控和供應商品質評估的主要手段。如何判斷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符合性也成了重中之重,判斷資料必須先了解產品的原材料信息,結構以及加工工藝,并且精通SVHC高危物質評估,只有同時具備了這些條件才能準確判明所提供資料與最終成品的一致性。與此同時,資料的來源也需要確認,所提供資料是否是出自于供應商,其真實性,可靠性這就需要對供應商品質進行評估,建立供應商數據庫,區分優質供應商,備選供應商以及供應商黑名單。供應商提供的第三方檢測報告是否具有時效性,是否與報告上的產品是同一批次,這都對供應鏈的上游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
不少中型南康家具企業也會有自己的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來料檢驗),所以在進貨檢查環節往往會自行進行抽樣檢查,但是REACH不同于RoHS,后者可以使用XRF(X射線熒光光譜分析)的方法來進行篩選(該方法只適用于元素篩選,某些情況下只能使用化學方法進一步確認),反觀REACH中的SVHC,目前并未有合適的簡易方法和儀器來檢測,不斷更新的高度關注物列表使得僅通過一次檢測來管控變得已經不太現實,而大部分南康家具企業也沒有能力建立化學實驗室來進行測試,所以這一點只能依托于各種第三方檢測機構。
假設第三方檢測機構能夠提供一個面向于中小型南康家具企業的平臺,該平臺上可以查詢單種物料的各種物理化學參數,檢測報告等其他重要信息,列入一種原材料有哪些南康家具企業曾近使用過,該原材料是否有被牽涉入各種召回案例中。這樣一種開放的資源整合型的平臺不但能有助于中小型南康家具企業有毒有害物質的管控,對于第三方檢測機構本身也是一個商機,檢測的方法和價格已經沒有什么優勢可言,而這些衍生的附加服務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參考文獻:
【1】彭文忠、羅道軍等,應對歐盟RoHS指令的系統方法一一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實施指南,中國標準出版社
【2】李信柱、郭燦雄,南康家具企業如何有效建立REACH管控體系,《家電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