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4-29所示,盡管意大利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的指數總體下降,但2006年其值為3.61左右,顯示出其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產業的極強競爭力。指數大于2.5的還有馬來,2006年3.12,整體處于不斷攀升狀態。中國及C4指數從1995年開始緩慢爬升,到2006年其值為2.06,顯示出其在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產品穩步發展的態勢,具有較強競爭力,僅次于意大利和馬來西亞。加拿大的走勢和中國大致相同,但呈略有下降的態勢,總體的競爭能力輸于中國。德國與美國的指數走勢從1995年來都很平穩,德國指數波動范圍為0.44—0.58,其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有中度競爭力;而美國則為0.3左右,競爭力較弱。
(2)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HS940161)
如圖4-30所示,從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的分析,意大利的競爭力最高并遠大于其他各國,意大利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的指數總體下降,僅在1996-1998、1999-2001出現兩次較大的凸狀起落,在2006年其值為5.89左右,顯示出其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產業的極強競爭力。相對較強的還有中國和馬來西亞,2006年指數分別為2.96和1.36。其余各國在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產業的/?C4都處于較低的數字,均小于1。
(3)木質臥室家具(HS940350)
如圖4-31,在各國的木質臥室家具變動方面,除了德國和美國穩定在較低的水平外,其他國家的變動均較大,起伏落差大。其中意大利的下降幅度最大,從1994的3.91下降到2006年的2.07。在經歷過1995-2001年間的較大幅度的增長后,加拿大木質臥室家具產業的便開始下降,2006年其值為1.43。中國和馬來的從1998年開始便呈現出大幅度的增長,但總體上,馬來的競爭力仍低于中國,2006年中國木質臥室家具產業的為3.58,競爭力最強。
從近幾年,指數從大到小排列依次為意大利、馬來西亞、中國、加拿大、德國和美國。意大利做木質家具出口的傳統大國,其競爭力一直處于前列,中國作為后起之秀,起點較低,其競爭力水平不斷提高,與處于第二的馬來西亞的差距不斷縮小,盡管馬來西亞的指數也在不斷抬升。具體到產品的競爭力,則顯示出不同。中國的木質臥室家具(HS940350)和其他五國相比,指數最高,顯示出中國在木質臥室家具上具有相對競爭優勢。而意大利則在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和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這兩類產品上具有相對競爭優勢。馬來西亞則在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上比其他兩類產品的競爭優勢都大,僅次于意大利。美國在三類產品的競爭力都處于劣勢。
恒定市場份額模型(CMS)最初由泰森斯基(Tyszynski)1951年提出(D.Simonis,2000),后經利墨(Learner)和斯特恩(StemX1970)、捷普馬(CatrinusJJepma)(1986)以及米蘭拉(Milana)(1988)多次修改完善,成為研究對外貿易增長源泉和出口產品國際競爭力趨勢的重要模型之一。該模型在國際上已被廣泛采用,亞洲開發銀行研究所所作的東亞發展中國家亞洲金融危機前出口競爭力的研究(AsianDevelopmentBank,2002);ZelalKotan對土耳其在歐盟市場上出口份額的研究(ZelalKotanandSayan,2001);KevinZ.Chen和YufengDuan對1980~1997年加拿大農產品在亞洲市場上競爭力的研究(KevinZ.ChenandYufengDuan,2000)等。近年來國內學者都利用CMS模型主要對中國與國際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及貿易波動的成因進行了相關分析研究(帥傳敏等,2003;李艾宇等,2004;孫林、趙慧娥,2004;孫笑丹,2005;李秀梅,2005;李岳云等,2005;宗成峰、趙霞楊,2007;陸文聰、梅燕,2007;蓮娜,2007)。
一個國家產品的競爭力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有價格因素,也有諸如產品質量、品牌、包裝、按時交貨、商業信譽以及政府相關政策等非價格因素。即使不對價格變量和非價格變量進行分析,也可通過對一個國家出口市場份額進行事后研究,發現其出口商品競爭力的變化趨勢(BowenandPelzman,1984)。雖然出口市場份額的變化不完全取決于競爭力的變化,但相對于國際市場而言,恒定市場份額模型(CMS)能夠提供一個國家產品競爭力變化的可以接受的測度。CMS模型假定,如果一國的某種出口商品的競爭力不變,它的市場份額也應當不變。因此,一國出口商品的實際變化和競爭對手出口額變化之間的差,一定是由于出口結構或競爭力變化所引起的。
根據上述假定和統計學原理,CMS模型將研究國的商品出口額及品種結構和市場結構(樣本)與同期世界商品出口額及相關結構(總體)進行對比,把出口產品的增長分兩級進行分解,第一級被分解為結構效應、競爭效應、和二階效應;第二階級又進一步分解為增長效應、市場效應、商品效應、交互效應、整體競爭效應、具體競爭效應、純二階效應和動態結構殘差。通過分析不同效應在出口商品增長額中所占的份額,可發現研究國商品出口競爭力所起到的貢獻份額,并可揭示該國商品出口增長的源泉和制約出口增長的因素所在。以下是經捷普馬(CatrinusJ.Jepma)修改后的CMS模型。
(2)式中變量的意義如下:
分是一國的木質家具出口總值,s是一國木質家具產品的出口在世界木質家具產品出口市場上的市場份額,\是一國在世界木質家具向_/地區出口中的市場份額,'是一國在世界/商品出口中的市場份額,&是一國在世界木質家具向y地區出口/商品中的市場份額,0是世界木家具向是J/地區的出口總值,a是世界/木質家具產品的出口總值,&是世界/木質家具產品向_/地區的出口總值,a是期末與期初相比的變化值,上標o表示期初年份,上標1表示期末年份,下標i•和^/分別表不出口的商品和地區,f=l,2…6,j=\,2,3。模型的一級和二級分解效果的含義見表4-5和表4-6。
表4-5CMS模型第一級分解效應的含義 Table4-5meaningsofCMSmodelfirstla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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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部分含義 |
含義 |
結構效應 |
由于世界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而引起的一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 |
競爭效應 |
由于一國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的變化而引起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 |
二階效應 |
由于一國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的變化和世界木質家具進口需求的變化交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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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所引起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 |
表示一國木家具出口總額的變化量假定一國木家具的出口競爭力和出口商品結構等同于世界木家具出口市場,該國木家具由于世界木家具出口增長而增長的部分。
假定一國木家具的出口競爭力與世界等同,由于市場分布效應而帶來的木家具出口額的變化。正值表示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向快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負值表示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向慢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
假定一國木質家具的出口競爭力與世界等同,由于出口商品結構效應而帶來的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正值表示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出口快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負值表示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出口慢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
假定一國木質家具的出口競爭力與世界等同,由于具體出口商品與出口市場效應的交互作用而引起的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
假定一國木質家具產品出口結構不變,由于整體競爭力的變化而帶來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
假定世界木質家具產品出口結構不變,由于一國木質家具產品結構的變化而帶來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正值表示該國木質家具產品結構朝著對出口增長有利的方向變化,負值相反。
假定世界木質家具的需求結構不變,由于一國木質家具出口份額的變化與世界木質家具出口水平的變化的交互作用產生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正值表示該國木質家具出口份額適應世界木質家具出口水平的變化,負值相反。
由于一國木質家具產品出口結構的變化與世界木質家具產品出口結構變化的交互作用而帶來的該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變化。正值表示該國木質家具產品在世界增長較快的產品市場上的出口份額增長較快,負值則相反。
本研究采用聯合國商品統計署(UNCOMTRADE數據庫)公布1992-2006數據,基于統一性,數據是按照HS1992的商品分類方法得出的。模型對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馬來西亞、美國這6個主要木質家具出口國的進出口數據進行統計處理。從數據可得性和統計口徑一致的角度出發,各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統一采用進口國(地區)的進口額數據替代,并把市場結構分為亞洲、北美洲、歐洲這3個地區(義=亞洲、y2=北美洲、_/3=歐洲)。以世界木質家具產品出口
市場為參照標準將出口木質家具產品分為六類:纟=木質起居室/餐廳和商店家具(HS940360),f2=帶軟墊的木質框架坐具(HS940161),/3=木質臥室家具(HS940350),/4=木質廚房家具(HS940340),f5=其它木質框架坐具(HS940169),乙=木質辦公家具(HS940330)。
為了使本研究有更好的解釋能力,使分析結果具有更強的可比性,本研究以分析中國為重點,把1992-2006年的家具產品出口數據劃分成三個時期用CMS模型分析每一期影響6國對木質家具出口增長的因素。首先為1992-1996年,外貿體制改革后的,中國木質家具出口貿易經歷了第一個高速增長階段時期;1997-2001年,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木質家具類產品出口回落,1997年達到一個階段性波峰后,持續三年總量下滑;2002-2006年,入世之后,隨著貿易壁壘的逐步下調與取消,中國木質產品的出口貿易才邁入了下一個恢復性增長階段等。
CMS模型預測結果及分析
根據CMS模型的一級分析,得到結果如下表4-7所示。
表4-7第一級分解的結果 Table4-7resultsofCMSmodelfirst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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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1992-1996年,除美國的木質家具出口額下降外其余五國出口都是增長的。其中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馬來西亞木質家具出口增加主要都是由結構效益所引起的,美國在木質家具出口額減少主要是因為競爭力在下降造成的,其競爭效應為-77.93%。通過對比發現,這一時期中德國、意大利的木質家具的結構效應都超過100%,而競爭效應為負,說明兩國木質家具出口額增長完全是由世界木質家具出口總額的增加帶來的,同時其產品總體的競爭力是下降的,德國競爭力下降幅度最大,達到了64%。這一時期是中國外貿的高增長期,
中國的木質家具出口額增長了420886千美元,根據CMS模型預測,這部分增長是由結構效益和競爭效益帶來的,其中結構效益占了70.4%,起了主要作用。這說明中國木質家具在世界出口的增長,是由于世界木質家具出口總額的增長帶來的。競爭效應在這一時期占29.6%,可見競爭效應對出口增加的效應是正的,中國木質家具的國際競爭力雖有增加,但效果不是很明顯。
第二期:1997-2001年,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六國木質家具出口額雖都有所增加,但增長率都有所降低。其中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與第一期相比變化不大,木質家具出口增加主要都是由結構效益所引起的;馬來西亞、美國木質家具的出口額增加則是競爭力的上升(馬來西亞占85.76%,美國占90.33%)引起的,在這一時期木質家具出口是因為競爭力在下降造成的。中國木質家具出口與上期相類似,仍是結構效應為主(為69.61%),競爭效應略有增加。
第三期:2002-2006年除美國的木質家具出口額下降外其余五國出口額都是增長的。其中中國、德國、馬來西亞木質家具出口增加主要都是由結構效益所引起的,加拿大、意大利出口增加完全是由競爭力的增強所引起的;美國在木質家具出口額減少更多是國際木質家具市場整體增長率變小帶來的。通過對比可以發現,馬來西亞在這一期中二階效應為33.71%,說明其受結構與競爭效應交叉引起的效應較大。中國木質家具出口與上期相類似,仍是結構效應為主(為76.9%),競爭力有所下降。
縱觀3個時期這六個國家的結果數據,可以發現,首先,除了美國在1992-1996年和2002-2006年中出現負效應外,其他五國三個時期的總效應都為正。說明美國在1992-1996年和2002-2006年木質家具出口出現了負增長,究其原因,第一期是競爭效應為主(占77.93%),第三期是結構效應為主(占136.99%)。其次,六個國家中除了馬來西亞在第三期中二級效應為33.71%,說明除馬來西亞的木質家具出口額變化受交叉效應的影響較大,除此之外,其他五國二級效應均很小,可認為這些國家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變化與世界木質家具進口需求變化交互作用對這些國家木質家具出口額變化影響很小或影響可忽略不計。最后,三個時期中結構效益為主的國家有中國和德國,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都沒有很大提高,說明中國和德國出口增長大部分是由世界進口需求增加導致的;加拿大、意大利,從第二到第三時期實現了結構效果到競爭效果的轉型。
根據CMS模型的二級分析,得到結果如下表4-8所示。
表44第二級分解的結果 Table4-8resultsofCMSmodelsecond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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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CMS模型第二級分解分析,對揭示各國木質家具出口增長或降低的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很有幫助的。
第一期:1992-1996年,總的來看,六國增長效應均為正值,說明六國由于受整個世界木質家具出口規模擴大而帶動力了這些國家出口額的增長,德國和意大利的增長效應也遠大于其他國家,說明這一時期,德國(1798.34%)和意大利(1496.42%)是木質家具的出口最大的兩個國家,具有木質家具出口的傳統優勢。美國木質家具出口額的減少主要是由于整體競爭效益(為-616.72%)大幅下降所引起的。
在競爭效應方面,加拿大、中國、意大利、馬來西亞的整體競爭效應都為正,說明是由于這四國木質家具的整體競爭力提高所引起的出口額的增加,其中中國效應最大。德國和美國的整體競爭效應為負,具體競爭效應為正,說明兩國木質家具整體競爭力是下降的,但兩國木質家具產品結構發展方向對出口增長是有利的。
第二期:1997-2001年,總的來看,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木質家具出口額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世界整體出口的增長效應所引起的,對意大利帶來的出口增長效應最大。馬來西亞(655.10%)和美國(721.54%)木質家具出口額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整體競爭力增強所引起的。
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美國這五國市場效應都為負,說明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向慢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相反,馬來西亞市場效應為正(為59.41%),說明其比世界更集中的向快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產品;加拿大、中國、德國、意大利、美國這五國商品效應都為負,說明其比世界更集中的出口慢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馬來西亞商品效應為正(為172.59%),說明其稍微比世界更集中的出口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結構交互效應都為正(為460.13%),且效應值較大,其余各國皆為負,說明由具體出口商品與出口市場的交互作用帶來的對馬來西亞木質家具出口額的增加效應顯著。
在競爭效應方面,中國、馬來西亞和美國的整體競爭效應都為正,說明這三國木質家具的整體競爭力有所提高,但由中國的整體競爭力提高導致的出口增長幅度要小于其他兩國。加拿大、意大利德國的整體競爭效應為負,具體競爭效應為正,說明3國木質家具整體競爭力是下降的,但三國木質家具產品結構發展方向符合世界需求。
第三期:2002-2006年,總的來看,中國、德國、馬來西亞木質家具出口額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增長效應所引起的;對推動世界木質家具的增長起了重要作用。加拿大、意大利、美國木質家具的整體國際競爭力大幅提高。
加拿大、意大利、美國這三國市場效應都為負,說明該國比世界更集中地向慢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相反,中國、德國、馬來西亞市場效應為正,說明其比世界更集中的向快速增長的市場出口木質家具產品;加拿大、意大利、美國這三國商品效應都為負,說明其比世界更集中的出口慢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中國、德國、馬來西亞商品效應為正,說明其稍微比世界更集中的出口速增長的木質家具產品;加拿大、意大利、美國這三國結構交互效應都為負,說明由于具體出口商品與出口市場的交互作用而引起的木質家具出口額是減少的,中國、德國、馬來西亞結構交互效應都為正,說明由于具體出口商品與出口市場的交互作用而引起的木質家具出口額是增加的。
在競爭效應方面,加拿大、中國、意大利、美國的整體競爭效應都為正,且意大利(1205.73%)和美國(1054.99%)效應值較大,說明意、美兩國木質家具由于整體競爭力的提高導致出口增加的效用明顯。德國、馬來西亞的整體競爭效應為負,具體競爭效應為正,說明該國木質家具整體競爭力是下降的,但兩國木質家具產品結構發展方向對出口增長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