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國家應該出口什么商品,向哪些國家出口一直以來都是國際貿易理論研究的熱點。無論是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還是現代貿易理論以及后來的競爭優勢理論都在試圖解釋這個問題。研究的結果也往往是側重從某一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張,為各國對外貿易活動政策的實施提供了理論的支持。我國木質家具的出口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調整也離不開這些理論的支持,只有綜合運用各種理論,并結合我國木質家具行業的實情,才能為我國木質家具行業政策的制訂提供切實有用的建議。
一、傳統貿易理論的解讀
傳統貿易理論主要包括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赫克歇爾和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
(一)絕對優勢理論
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AdamSmith)在其地域分工理論的基礎上,于1776年出版他的傳世之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一書中提出了絕對優勢理論,亦稱絕對成本理論。他認為,一個國家應當生產和出口本國與別國相比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進口本國與別國相比處于絕對劣勢的產品,以促進國際分工和貿易,并
從中獲利。在絕對優勢條件下,對外貿易可引起一國國民價值的增加。這里所說的絕對優勢,是指由于各國勞動生產率的絕對差,一個國家生產某種商品的國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少于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而商品的國別價值低于它的國際價值。在這種情況下,該商品若只在國內市場銷售,國別價值作為衡量該商品的價值尺度,它的國別價值量不會因此而增加分毫。 但是,如果這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出售,該商品在國際市場上銷售的價值是按照國際價值來銷售的,由于國別價值與國際價值之間存在著一個級差,因此該國就可以獲得這個級差,即超額利潤,造成國別價值通過商品的國際交換增加了。
絕對成本理論主張,一個國家應把自己擁有的全部生產要素集中在絕對優勢產品上,在自由貿易條件下與其他國家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交換,則對貿易雙方國家都有利。相應的,根據該理論,一個國家進口的應是本國不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出口的應是本國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出口貿易流向應是流向絕對成本髙的國家。木質家具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而發達國家的勞動力成本往往比我國高,造成木質家具成本也往往比我國高.,那么根據絕對成本理論,我國木質家具流向應該是主要流向發達國家,也就是說我國木質家具的未來定位,不能忽視發達國家在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中的地位,在減少貿易摩擦的同時,反而應當想法設法鞏固我國木質家具在發達國家的地位,以帶動我國整個家具行業的發展。
(二)比較優勢理論
另一位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發展了斯密的觀點,在1817年出版的他的代表作《政治經濟學與賦稅原理》一書中提出了比較優勢理論,亦稱比較成本(或相對成本)理論。他從生產成本的相對差別出發,認為兩個國家的生產力不同,一國即使生產不出成本絕對低的產品,但只要生產出成本相對低的產品,就可以同另一國進行貿易。換言之,一個國家不僅應該生產比別國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而且還要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這樣通過自由貿易和相互交換,既可以使進出口收支平衡,又可以節約本國勞動力和增加本國某些商品的使用價值。這里所說的比較優勢,是指在絕對優勢或絕對劣勢的基礎上,一國生產的多種商品相對于國際市場價值的差額大小,在都具有絕對優勢的前提下,差額大的具有比較優勢,在都具有比較劣勢的前提下,差額小的具有比較優勢。譬如假定A國生產甲、乙兩種商品相對于國際市場都處于絕對優勢,即國別價值低于國際價值,但兩者低于國際價值的差額不同,差額大的那個商品具有比較優勢;反之,假定B國生產甲、乙兩種商品的國別價值都高于國際價值,處于絕對劣勢,但兩個商品的國別價值高于國際價值的差額也不相同,差額小的那個商品具有比較優勢。
比較成本理論拓展了絕對成本理論的范圍,主張即使一個國家相比別的國家在所有商品生產上都不具有絕對優勢,仍然可以參與國際貿易,只要出口那些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仍然可以從貿易中獲利。比較優勢理論主張產品應從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流向具有比較劣勢的國家。對我國木質家具貿易來說,比較優勢理論很有啟發意義。我國是木質家具出口大國,木質家具相對其他木質林產品來說,具有較大的比較優勢,因此按照比較優勢的理論,應該鼓勵木質家具的出口,同時,也為木質家具出口的多元化戰略提供了理論支持,即我國木質家具可以出口到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國家,不一定要出口到具有絕對成本高的國家,從而為木質家具多元化的出口戰略提供了理論的支持,鼓勵木質家具的出口逐步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三)要素稟賦理論
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進一步發展了斯密和李嘉圖的研究成果,共同創立了要素稟賦理論。要素稟賦理論認為商品價格的國際絕對差異是國際貿易產生的直接原因,而各國商品價格比例不同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在存在商品價格差異,并符合比較優勢原理的情況下才會產生國際貿易。而各國商品價格不同是由要素價格不同決定的。這些對生產有重要影響的要素主要是指土地、資本和勞動。他們認為,由于不同的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投入不同的資本和勞動數量,而不同的國家所擁有的這兩種資源的相對數量也不一樣,因此,在技術不變的情況下,資本富裕的國家必然在資本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上具有比較優勢,即生產成本相對低,而勞動富裕的國家必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上具有比較優勢,即生產成本相對低。每個國家都應當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國較為富裕的生產要素生產的產品,而進口密集地使用本國相對稀缺的生產要素生產的商品。這樣,對于雙方來說,都可以實現社會勞動的節約,并可以從中獲利。例如,發展中國家勞動力資源豐富,故應生產和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發達國家資本、技術資源充裕,則應生產并出口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這樣,雙方均能從國際分工和貿易中獲利。
根據要素稟賦理論,木質家具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我國相對發達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上具有比較優勢,生產成本相對較低,因此,我國應該鼓勵具有比較優勢的木質家具的出口,而且出口的主要區域應該是發達國家。
總之,傳統貿易理論給出了我國木質家具的出口對外貿易流向的指引,指出了發達國家在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中的重要地位,同時比較優勢理論也為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多元化戰略提供了理論支持,構建了以發達國家為重點,多元化出口的局面,但傳統貿易理論在解釋現代木質林產品貿易問題時也存在著某些缺陷,那就是沒有考慮到貿易摩擦問題,而貿易摩擦不可避免地會對商品的貿易流向產生影響。其中的原因可能來自對方貿易伙伴國的政策調整,也可能是出口國自己主動采取的保證貿易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無論那一方面的原因都會造成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變化。
二、現代貿易理論的解讀
有關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優化的現代貿易理論主要有技術差距理論、產品生命周期理論、產業內貿易理論等。
(一)技術差距理論
技術差距理論又稱技術差距模型(TechnologicalGapModel)是把技術作為獨立于勞動和資本的第三種生產要素,探討技術差距或技術變動對國際貿易影響的理論。由于技術變動包含了時間因素,因此技術差距理論被看成是對H-0理論的動態擴展。
技術差距理論產生于1961年,代表人物為美國學者M.V.波斯納(MichaelV.Posner),他在《國際貿易與技術變化》一文中,提出了國際貿易的技術差距模型。該理論認為,技術實際上是一種生產要素,并且實際的科技水準一直在提高,但是在各個國家的發展水準不一樣,這種技術上的差距可以使技術領先的國家具有技術上的比較優勢,從而出口技術密集型產品。但隨著技術被進口國的模仿,這種比較優勢會逐步消失,由此引起的貿易也就會逐步結束。
技術差距論認為,工業化國家之間的工業品貿易,有很大一部分實際上是以技術差距的存在為基礎進行的,并通過引入模仿時滯的概念來解釋國家之間發生貿易的可能性。在創新國和模仿國的兩國模型中,創新國創新一種新產品成功后,在模仿國掌握這種技術之前,具有技術領先優勢,可以向模仿國出口這種技術領先的產品。隨著專利權的轉讓、技術合作、對外投資或國際貿易的發展,創新國的領先技術流傳到國外,模仿國開始利用自己的低勞動成本優勢,自行生產這種商品并減少進口。創新國逐漸失去該產品的出口市場,因技術差距而產生的國際貿易量逐漸縮小,最終被模仿國掌握,技術差距消失,以技術差距為基礎的貿易也隨之消失。
技術差距理論將技術作為一種要素引入了國際貿易領域,強調了技術差距對國際分工和貿易的影響,主張一種產品的貿易流向應是從創新國流向其他國家。由此一國若想改變其在國際分工和貿易中的落后地位,便應重視技術革新。按照這個理論,我國木質家具要想在國際市場中長期占有有利地位,獲得最大限度的貿易利益,那就必須注重技術革新,改進工藝,樹立自己的國際品牌。同時,它也為我國木質家具優化產品結構,從中低檔向高檔發展,出口到發達國家去占領高端市場,獲得更高層次的國際認可指明了途徑。
(二)產品生命周期理論
美國經濟學家費農于1966年在其《產品生命周期中的國際投資與國際貿易》一文中首先提出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威爾斯等人后來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了完善和補充。費農從產品的技術創新的角度對工業先進國和落后國之間的產業結構調整和比較優勢變化進而貿易結構變化做了論述。費農認為:產品生命是指市場上的營銷生命,產品和人的生命一樣,要經歷形成、成長、成熟、衰退這樣的周期,而這個周期在不同技術水平的國家里,發生的時間和過程是不一樣的,其間存在一個較大的差距和時差,正是這一時差,表現為不同國家在技術上的差距,它反映了同一產品在不同國家市場上的競爭地位的差異,從而決定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變化,為了便于區分,費農把這些國家依次分成創新國(一般為最發達國家)、一般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
費農還把產品生命周期分為三個階段,即新產品階段,成熟產品階段和標準化產品階段。費農認為,在新產品階段,創新國利用其擁有的壟斷技術優勢,開發新產品,由于產品尚未完全成型,技術上未加完善,加之,競爭者少,市場競爭不激烈,替代產品少,產品附加值高,國內市場就能滿足其攝取高額利潤的要求等,產品極少出口到其他國家,絕大部分產品都在國內銷售。
在成熟產品階段,產品技術逐步成熟,國外需求增加,發明國開始大量生產并向其他國家出口。成熟技術也隨之轉移,進口國迅速掌握技術,開始在本國生產。這時生產所需資源是機器設備和先進的勞動技能,產品從知識密集型變成“技能密集型”或“資本密集型”。資本和熟練工人充裕的國家開始擁有該產品生產的比較優勢,并逐漸取代發明國而成為主要生產和出口國。這時一般發達國家都擁有這種優勢,并開始制造稍有差別的產品,最先出口的國家逐漸失去競爭優勢,出口下降。
在標準化產品階段,產品的生產技術、生產規模及產品本身已經完全成熟,這時對生產者技能的要求不高,原來新產品企業的壟斷技術優勢己經消失,成本、價格因素己經成為決定性的因素,而勞動力成本則成為決定產品是否有比較優勢的主要因素。這時發展中國家已經具備明顯的成本因素優勢,創新國和一般發達國家為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開始大量地在發展中國家投資建廠,再將產品遠銷至別國和第三國市場。
產品生命周期理論闡明了一種產品貿易流向的變遷。按照產品生命周期理論,木質家具行業對許多發達國家來說已經處于標準化階段,家具產業己經向中國和東南亞國家轉移足以說明了這一點。由此一些發達國家逐步成為木質家具的進口國,中國成為木質家具主要的出口國之一,這從一個側面也印證了我國木質家具的主要出口國應是發達國家。
(三)產業內貿易理論
產業內貿易理論(Intra-industrytrade)是當代最新國際貿易理論之一,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它突破了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一些不切實際的假定(如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規模收益不變等),從規模經濟、產品差異性、偏好相似等方面考察貿易形成機制,從而解決了傳統貿易理論所不能解釋的貿易現象。
產業內貿易理論認為,當代國際貿易從產品內容上看,大致可分為兩種基本類型:一種是一國進口和出口的產品屬于不同的產業部門,比如出口初級產品,進口制成品,這種國際貿易稱為產業間貿易;另外一種被稱為產業內貿易,也就是一國同時出口和進口同類型的制成品,或者說,貿易雙方交換的是同一產業部門所生產的差異產品及其中間產品。例如,美國、曰本都生產汽車,但美國和日本每年都要從對方那里進口汽車,以滿足國內人民的需求等。所謂差異產品,即產品之間具有某些相同或相近的性質,都可以滿足消費者的某種需求,但又在花色、品質、性能等方面存在差異。在存在差異產品的世界里,偏好結構比一般的多商品模型更加復雜,從而也間接推翻了傳統貿易理論中消費者偏好相同的假設。
國家間要素稟賦的差異,隨之比較成本的差異是產業間貿易發生的基礎和原因。國家間的要素稟賦的差異愈大,產業間貿易量便愈大。這是傳統的貿易理論對產業間貿易的解釋。國際貿易中的產業內貿易現象顯然不能用傳統的貿易理論來解釋,因為傳統貿易理論有兩個重要假定:一是假定生產各種產品需要不同密度的生產要素,而各國所擁有的生產要素稟賦是不同的,因此,貿易結構、貿易流向和比較優勢是由各國不同的要素稟賦來決定的;二是假定市場競爭是完全的,在一個特定產業內的企業,生產同樣的產品,擁有相似的生產條件。而這些假定與現實相差甚遠。產業內貿易形成和發展的原因及主要制約因素比較復雜。縱觀西方經濟學界對產業內貿易的種種理論說明,一般認為,產品差異論、規模經濟或規模報酬遞增與不完全競爭論及偏好相似論較好地解釋了產業內貿易的發生。
1、產品差異性
產業內貿易者認為,大多數的產業內貿易發生在差異化產品之間,國際產品差異性是產業內貿易發生的基礎,這種差異主要來源于產品的水平差異、技術差異和垂直差異等三方面。水平差異是指產品特征組合方式的差異。在一組產品中,所有的產品都具有某些共同的本質性特征,即核心特征,但這些特征不同的組合方式決定了產品的差異性。如煙草、香水、化妝品、服裝等的品牌、規格、服務等特點上的不同就體現了這種差異;.技術差異是指新產品出現帶來的差異,處于產品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同類產品在不同類型國家進行生產,繼而進行進出口貿易,便會產生產業內貿易,如不同檔次的家用電器的互相出口就是一種證明;垂直差異是指產品質量方面的差異,為了占領市場,人們需要不斷提高產品質量,而一個國家的消費者,不能全部都追求昂貴的高質量產品,因此,在出口高質量產品的同時往往也會從其他國家進口一些中低質量的同類產品。
而且各國由于財力、物力、人力的約束和科學技術的差距,使它們不可能在具有比較利益的部門生產所有的差異產品,而必須有所取舍,著眼于某些差異產品的專業化生產,以獲取規模經濟利益。因此,每一產業內部的系列產品常常產自不同的國家。而消費多樣化造成的需求多樣化,使各國對同種或同類產品產生相互需求,從而促進了產業內貿易的發生。
2、規模經濟論
大規模的生產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及通訊設施等良好環境,提高廠房、設備的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從而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0世紀70年代,格雷和戴維斯等人對發達國家之間的產業內貿易進行了實證研究,從中發現,產業內貿易主要發生在要素稟賦相似的國家,產生的原因是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之間的相互作用。這是因為,一方面,規模經濟導致了各國產業內專業化的產生,從而使得以產業內專業化為基礎的產業內貿易得以迅速發展;另一個方面,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正是由于規模經濟的作用,使得生產同類產品的眾多企業優勝劣汰,最后由一個或少數幾個大型廠家壟斷了某種產品的生產,這些企業逐漸成為出口商。
并且國家間的要素稟賦越相似,經濟技術水平越接近,越可能生產更多相同類型的產品,因而它們之間的產業內貿易量將越大。例如,發達國家之間的要素稟賦相似、經濟技術水平接近,它們之間的產業內貿易的比重日益增大。
3、偏好相似性
在傳統貿易理論方面,國際貿易的成因都是從供給角度去理解的,然而由于假定需求既定,很難解釋要素稟賦相似、發展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國家或地區間形成大規模貿易的現實。瑞典經濟學家林德(S*B*I,inder)則拋開了傳統貿易理論的束縛,從需求方面探討國際貿易的根源,提出了偏好相似論。林德認為,早期的貿易理論主要分析了供給因素對貿易格局和競爭優勢的影響,而對于需求因素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并且認為一種工業品要成為潛在的出口產品,首先必須在國內形成消費需求,或者說一種產品首先必須是一種國內需求的,才有可能成為出口產品。這是因為國際間工業品貿易的發生往往是先由國內市場建立起來的生產規模與競爭能力,只有當其規模擴大到國內市場飽和時,然后再擴展到國外市場,也就是說在一開始生產者總是面對國內需求來獲取利潤,絕不會想到滿足一個國內不存在的需求。而且,新產品的發明與生產,也是國內需求推動的結果,如果企業家認為國內沒有對某種產品形成需求,即使企業具有這種發明,也不會投資進行開發;并且任何一種新產品要最終適合市場需求,必須根據消費者反饋的信息進行技術改進,而本地區或本國的消費者最容易與廠商進行信息的反饋與交流。如果沒有國內的需求,生產者難以構思適合外國的產品,或者要得到外國的信息需花費更大的代價。
據此,林德指出,不同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同,需求結構與需求偏好亦不同。兩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越接近,需求結構與需求偏好越相似,相互間的貿易量便越大。相反,世界上國家或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參差不齊反而成了阻擋國際貿易的障礙。例如,一國根據本國國內需求開發生產出的產品,但由于別的國家或地區收入水平較低而對該產品缺乏需求,或者由于別的國家或地區收入水平過高而對此產品不屑一顧,彼此間的貿易自然無法進行。偏好相似論得出的結論是:工業制成品的貿易在具有相同或相近發展水平的國家或地區間更易于開展。
無論是產品差異,還是規模經濟或是偏好相似,都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產業內貿易發生的原因。從木質家具貿易的角度來講,雖然很多國家都生產木質家具,我們完全可以利用產業內貿易的理論,與其他國家進行國際分工,然后進行交換,以獲得國際分工的好處,同時也可減輕出口過度集中的局面。譬如雖然許多發展中國家都生產木質家具,但我們完全可以利用產品差異、現有的木質家具的規模經濟優勢,以及偏好相似的吸引力,擴大我國木質家具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實現中低檔產品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轉移,實現不同檔次結構木質家具出口的多元化局面。
總之,上述理論從不同角度闡述了一國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優化所必須考慮的因素,或調整的途徑,為一國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優化指明了方向。具體到木質家具來說,在優化對外貿易區域結構時,必須而且只有充分考慮到上述各種理論,并在上述理論的指導下,才能正確的給木質家具出口貿易區域結構以合理定位,才能更好地減少貿易摩擦,為木質家具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三、國內外的研究動態
(一)國外研究動態
國外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研究比較分散。一些經濟學家從投資與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關系角度進行了分析。最初對投資和對外貿易區域結構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的是美國學者蒙代爾,蒙代爾在H-0模型的基礎上引入了貿易政策變量,分析了貿易與資本流動的關系。蒙代爾認為貿易障礙在一定條件下會導致資本的國際流動或直接投資,貿易障礙引致投資表現為投資對貿易的替代,會減少東道國與投資母國之間的貿易總量。
與蒙代爾等學者不同,日本學者小島清是貿易創造理論的代表性人物,認為投資可以創造貿易。他認為,當資本的流動不是由貿易壁壘引致,而主要流入出口部門時,投資可以提高東道國產品出口,并會在投資國與東道國之間創造新的貿易機會。
美國經濟學家帕特瑞根據投資的不同動機將投資劃分為三大類:為了繞過東道國貿易壁壘的市場導向型;旨在利用東道國廉價生產要素的生產導向型;為母公司或總公司出口提供服務的貿易促進型。帕特瑞在對大量數據進行研究后發現,在這些源于不同投資動機的直接投資形式中,只有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容易成為貿易的替代,而生產導向型和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則一般可以增加投資國和受資國之間的國際貿易。
二戰后在自由貿易的推動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出現及非關稅壁壘的興起,給西方經濟學家提供了另外的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研究途徑。美國經濟學家范納于1950年提出了“貿易創造”與”貿易轉移”這兩個基本概念,用以反映區域經濟一體化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影響。認為關稅同盟成立后,由于對內關稅的取消,關稅同盟成員國的一些國內生產品將被較低成本的其他成員國的產品所取代;對外由于實行統一關稅,成員國原從同盟外采購的商品現在轉向同盟內,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量會較以前多。KONSTANTINEGATSIOS(2000)在關稅同盟的一般均衡分析中則更進一步提出如果非關稅同盟成員國開始實行貿易保護,則會減少整個關稅同盟區的出口。
隨著國際貿易的擴大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國在貿易領域的競爭日趨激烈,在這種形勢下,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紛紛出現,關稅和非關稅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影響效應也曰趨受到重視。一些學者分別從小國效應、大國效應闡述了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如配額等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影響。結論表明,無論是小國還是大國,實行關稅和非關稅的最大區別在于消費者福利的變化,而對于貿易來說,其結果都將造成雙邊貿易流量的減小,進而可能潛在的引起進出口對外貿易流向和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變遷。
在實證研究方面,一些經濟學家開始用各種模型探討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變化。Tillbergen和Poyhonen分別用引力模型進行了實證檢驗,其中Tinbergen選取42個國家的數據,檢驗結果表明空間距離對雙邊貿易額會產生顯著影響;Limiemann在引力模型中首次引入了兩個新的解釋變量,人口這一內生變量和貿易政策(如優惠貿易協定)這一虛擬變量。Casetti(1972)通過兩條外生變量系列(基本系列和對偶系列)的有機結合,提出了計量研究的擴展法。擴展法為貿易引力模型提供了新的實證檢驗方法,也使該模型能夠更好地解釋實際貿易額。擴展法使貿易引力模型在計量檢驗方法上得到新的發展,但繼Limiemann后,對貿易引力模型的發展主要體現在增加解釋變量上。這些不斷擴展的解釋變量包括:非關稅覆蓋指數、雙邊匯率、人均收入、共同語言、人口密度、人口資本密集度、消費者價格指數、消費者偏好差異、運輸成本因素等。引力模型的引入,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又進了一步,也為由此而釆取有關措施提供了一些實證依據。
(二)國內研究動態
吳娟(1998)指出對外貿易區域結構有集中化與多元化之分,可根據國情合理選擇、搭配,并且在一國經濟發展不同的歷史階段,相應的對外貿易市場戰略也應該有所不同。中國是非均衡發展的發展中大國,產業結構復雜,中國在選擇外貿市場戰略時,也需要結合自身國情。目前中國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存在的問題概括起來就是:集中有余,多元不夠,具體表現在:從國家結構來看,出口貿易市場集中于發達國家(地區)和香港,發達國家中以日本、美國、歐盟最為重要;從區域分布來看,出口貿易伙伴國集中于亞太地區,相對而言,對非洲、拉丁美洲的貿易就出現嚴重的失衡,并且指出為確保我國對外貿易長期、穩定、協調的發展,有必要對現有的市場結構加以調整,應以“多元基礎上的集中”為自
己的外貿戰略,對現有外貿流向適當加以調整使之多元化。基本原則是:全方位、有重點、多層次,在繼續鞏固日本、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和港澳地區的傳統市場的同時,加快開拓亞、非、拉及其他發展中國家市場,積極擴大同俄羅斯、東歐及周邊國家的市場,總體上形成有較大回旋余地的多元市場格局。
和文華、黃萍(2001)指出一國的貿易方向受諸如經濟互補性、國際分工的形式與貿易政策、國家關系的好壞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但綜合來說,都是為了發揮貿易對國民經濟的帶動作用,促進經濟增長,提高一國在國際上的綜合競爭力。并基于此指出根據我國的實際,我國未來的貿易方向仍以發達國家為中心,以亞太地區為依托,同時開拓新的市場,走上一條多元化發展之路,而只有合理的對外貿易區域結構才能保證我國繼續實現持續穩定的貿易增長,保證融入全球化經濟中獲得盡可能大的比較利益。
西南財經大學趙愛清(2002)指出一國在國際分工體系中所處的地位決定了其比較優勢和對外貿易區域結構,也影響著該國在國際貿易利益分配中的地位。從動態和長期來看,比較優勢是可以轉移的,國際分工格局可以改變,一國的對外貿易區域結構也會發生改變。并認為作為發展中國家的我國,在加入WTO后,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現有的比較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的產業,進一步開展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分工和貿易;另一方面又必須努力提高自身的國際分工階梯,積累資本、人力和技術要素,改變比較優勢的方向。并指出可以依據產業周期理論,積極開展與處于更低階梯的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充分利用他們的資源并使國內的企業得到國際化經營的鍛煉,那么我國的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在長期會形成一種比較合理的結構。
沈銘輝(2003)認為當前的國際貿易中,地理距離已不再是影響貿易的重要因素,而且在交通運輸系統日益發達的背景下,甚至可以說國際貿易受其影響將越來越小,而跨國公司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日益增大,跨國公司掌握了全球貿易的大部分,它通過國際投資、轉移價格、內部貿易等方式,影響國際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并認為匯率波動對于我國的出口,有著明顯的抑制作用,造成的負面影響十分顯著。
聶影,楊紅強(2004,2005,2006,2007)關注到多哈回合談判進程及中國自由貿易區建設,通過擴展貿易引力模型,驗證了中國——新加坡雙邊自由貿易區建設有效性,同時指出應積極關注體制外雙邊自由貿易區合作路徑的可能。同時關注到多哈回合的進展及困境,提出了中國在產業轉移和傳遞的國際分工格局調整應加快與韓國、日本及印度等不同發展程度國家貿易磋商與談判,積極拓展雙邊自由貿易機制,建立域外雙邊自由貿易區將是中國外貿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路徑選擇。
熊曉琳、朱廷瑨(2004)認為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壁壘逐漸出現了綠色化(借環境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技術化(技術標準成為最為復雜、苛刻的貿易壁壘)、政治化(發達國家利用人權、勞工標準阻擋低成本產品進口)、灰色化(如濫用反傾銷規則使其演化為新的貿易壁壘等)的趨勢。新型貿易壁壘使企業增加了運營成本,削弱了價格競爭優勢,導致出口產品各種中間費用及附加費用增多,并分析新型貿易壁壘的實施,將會引起國際貿易商品結構和流向的變化。那些不利于人類健康的產品將會逐漸失去市場,貿易量將會逐步萎縮;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許多初級產品的市場將進一步萎縮;
勞動密集型、資源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會逐步降低,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產品比重將進一步提高;外資流向將會改變并從而改變對外貿易區域結構。
陳繼勇、王清平(2004)認為對外直接投資不僅影響母國商品出口的規模,而且還影響出口商品結構以及出口的地區流向。對外直接投資影響母國出口地區流向,主要是由于跨國公司內部貿易的發展,包括子公司與母公司以及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貿易,這兩類內部貿易都會對母國出口的地區流向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同時分析認為,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商品進口的地區來源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對母國進口商品流向的影響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第一,跨國公司將部分產業、生產線或生產環節轉移至國外后,國內對相關產品的部分需求可能依賴進口來滿足,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母國的進口商品地區;第二,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加強了母國同世界經濟的融合,從而帶來新的消費觀念、消費方式和消費產品信息,進而對母國的進口商品結構產生一定影響。分析認為1990-2001對外直接投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美國商品出口的地區流向。
王國順、劉洋(2005)從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兩方面分析了南方共同市場產生的靜態效應。分析認為,南方共同市場所帶來的貿易轉移效應并不十分明顯,但產生了明顯的貿易創造效應,成立后的貿易流量明顯增加。
汪國紅(2006)指出,目前我國的主要貿易伙伴有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而這些國家和地區大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成員,也是綠色貿易保護主義最盛行的地方。由于我國在生產和消費上長期忽視環保問題,出口產品很難達到國際環保標準和發達國際制定的環境標準,這些發達國家可以憑借自身經濟和技術在環保方面的優勢,針對和我國情況一樣的發展中國家制定苛刻的環境標準,并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將貿易與環保緊密掛鉤,這就勢必降低我國對這些國家的出口貿易額。
張昱、唐志芳(2006)認為決定中國雙邊貿易模式的主要因素依次為貿易政策因素、貿易伙伴國與中國的空間距離、經濟規模總量和人口因素。其中區域性經濟集團對中國對外貿易具有重大影響,影響力度超過了經濟規模總量,一個可以佐證的事實是中國最大的貿易伙伴都是區域性集團的成員國。但在對中國的雙邊貿易模式的檢驗中,伙伴國人口規模與雙邊貿易流量負相關,這與人口增長往往帶來國內分工的深化,從而產生國內生產對國際貿易的替代,減少了貿易量有關。
(三)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研究動態
1、國外有關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在國外有關林業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專門研究并不是很多。
l. J.Bourke(1988)認為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特別是非關稅壁壘將要限制新西蘭林產品的出口,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因為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壁壘嚴重,影響非常大。
Prestemon,JeffreyP.(1997)探討了北美自由貿易區成立對美國林產品出口的影響,認為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將擴大美國林產品出口的同時,也將給美國出口商帶來更多的競爭。
Mr.JukkaTissari(2002)認為附加值高的木質林產品上的國際貿易壁魚,特別是家具上的國際貿易壁壘已經被自由化,因此增加了消費中的進口部分,為發展中國家創造了更
多的出口機會。
Gan,Jianbang和Ganguli(2003)認為北美自由貿易區成立對美國林產品貿易影響有限,而GATT/WTO之下的全球貿易自由化將會刺激美國林產品的出口。
E.KATSIGRIS(2004)等探討了中國林產品的進口,認為70%的中國木材產品的進口來源于亞太地區.。
JianbangGan(2005)認為遭受最嚴重森林認證的不是主要木材生產區域,而是主要林產品進口國,如東亞,并且認為森林認證對貿易有較大影響,會引起熱帶和溫帶林產品貿易的轉向和替代。
FAO(2007)指出林產品貿易的大部分發生在歐洲內部、北美內部、亞洲和歐洲、北美國家之間。歐洲是世界最大的林產品進口和出口區域。近年來,俄羅斯出現作為最大的原木供應商,東亞和歐洲是俄羅斯木材的主要進口國,并指出中國成為工業用原木最大進口國、紙產品的進口國以及木質產品的主要出口國。
可以看出,國外對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主要側重于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分布、關稅以及地區經濟一體化對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影響方面。
2、國內有關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
聶影、楊紅強(2000)指出了中國林產品進出口貿易市場依賴單一問題,提出了應關注市場來源特別是木材資源多元化問題。楊紅強(2005)指出中國膠合板主要出口至韓國、日本、美國和香港,分別占出口總量的18%、15%、14%和14%,并預計未來幾年里,膠合板出口將繼續走強。
于波濤、田剛(2002)認為,加入WTO后應以市場為導向,根據比較優勢,實行多元彈性的開放型林產品外貿發展戰略,一方面,我們仍需要多渠道、大規模地進口林木資源,借此調整、充實、優化林業產業結構,另一方面用這些進口林木資源去生產適銷對路、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國內外林業資源的最佳合理配置,抓住機遇,積極發展林產品出口貿易。
田剛、戰立強(2003)認為加入WTO后,很多林產品出口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我國應抓住機遇,積極發展林產品出口貿易。同時應加大合作開發國外森林資源的力度,開拓國外資源市場,彌補國內資源匱乏的問題。
鄭仰南(2004)認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較弱,技術水平低,環保意識薄弱,環保水平和標準與發達國家之間存在明顯的差距。中國林產品出口量很小,發達國家根據其環保水平標準制定并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必然會影響我國的出口,而且我國林產品本身出口競爭力就弱,如果再遭到綠色貿易壁壘封堵,出口則更難,綠色貿易壁壘對中國林產品貿易所產生的負面效應遠大于正面效應。
胡明形、湯曉文、劉俊昌(2004)通過對2002年主要林產品進出口數據進行了分析,認為我國加入WTO后,對原木、鋸材、紙漿和廢紙的進口直接影響不大;紙、紙板和紙制品、刨花板、纖維板、家具等產品的進口隨進口關稅稅率的下調而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紙、紙板和紙制品、刨花板、纖維板等大宗進口產品的進口并未受到沖擊性影響,而家具由于進口量都很小,其貿易變化對整個林產品市場的影響也不大。在出口方面,加
入WTO后,擴大了我國家具等產品的出口,因此,總體看來,加入WTO對林產品進口的影響是有限的,而對家具等產品的出口則產生了有利影響。
劉潘、潘聶華、鄭海鷹(2004)認為我國木材貿易始于19世紀60年代,由于歷史原因和現實狀況,時至今日,我國木材貿易仍是以進口為主的單向補缺型貿易。這也決定了我國對國際木材市場的強烈依賴。然而,對世界木材資源的過度依賴,勢必會對國內木材產業的發展帶來風險。通過對我國木材貿易的商品結構、市場結構以及世界木材市場貿易流向的大量實證分析,進一步指出,我國木材進出口貿易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即進出口均以亞洲為主。但從1995-2001年我國木材貿易市場結構的變化來看,這一市場集中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善。就出口市場而言,我國木材產品的出口市場有向歐洲和北美市場轉移的態勢;從進口市場來看,對非洲和歐洲市場進一步擴大,而對亞洲市場的依賴性有所減弱。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國木材進、出口市場的集中程度,使得市場分布更加均勻。
韓哲英、陳紅等(2004)認為歐洲八國是我國林產品的主要出口地,森林認證將對我國林產品的出口產生深遠影響,通過森林認證的將會有著廣泛的需求,沒有經過森林認證的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唐宏,蔣敏元(2005)分析了世界林產品貿易格局,指出歐洲和亞洲是世界主要的林產品進口地區,歐洲和北美洲是主要的林產品出口地區,并認為我國應該采取多種貿易方式。長期以來,我國木材買賣為直接貿易方式,今后應加強包銷、招標、拍賣、商品期貨交易、對銷貿易、國際承包、勞務合作等其他貿易方式的運用,拓展木材供給市場,減少集中木材貿易的風險。
聶影,楊紅強(2006)指出中國林產品進口發展趨勢已由過去的少數國家、少數品種、集中批次、較大批量逐漸過渡到目前的涉及國際五大洲幾十個國家和地區、幾十個品種,多批次、小批量的主要進口形式。目前中國大約從全球50多個國家大量進口木材。中國的主要林產品貿易伙伴穩定在俄羅斯、印尼、馬來西亞和美國。聶影(2008)指出中國目前從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進口原木,累計2003—2006年中國原木進口額統計資料,俄羅斯、馬來西亞、巴布亞新幾內亞、加蓬、剛果是中國進口的前5位來源地,其中從俄羅斯進口原木金額58.67億美元,占到中國原木進口用匯的47%。
南京林業大學王麗萍(2006)指出中國家具出口市場己遍布全球,包括美國、中國香港、曰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來、德國等在內的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美國是中國家具的最大進口國。
孫頂強、尹潤生(2006)指出,隨著世界經濟的增長,林產品國際貿易發展迅速。林產品貿易呈現明顯的地區特征,歐洲、北美和亞洲已成為三大主要的林產品市場,2003年這三大地區的林產品出口額分別占世界林產品出口金額的55%、25%、和11%。
張寒,聶影(2008)通過分析,認為從1992-2006期間中國膠合板主要出口區域在發生變化,1992到1996年東亞是主要出口市場,而之后北美市場的份額逐年增加,到2006年北美取代東亞成為中國膠合板出口的主要市場。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和國外在林業領域對貿易流向和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缺乏系統性,只是零散的從入世影響的角度、林產品的進出口區域分布進行了簡單分析。對于森林認證的影響、世界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研究也只有少量文章簡單涉及,整體研究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對于以下諸多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具體研究:⑴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受到哪些因素影響,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什么?⑵國外的貿易政策呈現什么樣的發展趨勢,及對我國的影響?⑶什么類型的國家是我們林產品貿易的主要伙伴,又是怎樣的原因造成的?⑷目前的林產品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對我國林業產業發展有怎樣的影響,需要采取怎樣的措施來加以調整?基于上述問題的考慮,也基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選取木質家具,以木質家具的出口為例,就我國木質家具的出口貿易區域結構的幾個具體問題展開研究,以期為我國林產品貿易流向和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研究作出初步系統性的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