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壁壘主要是打著出于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保護環境等正當目的,進口國針對進口產品的某些特征,通過使用技術標準、技術法規來限制進口產品的輸入。技術標準、技術法規只是技術壁壘的外在表現形式,設置技術壁壘最終的作用對象是進口產品,從實際來看,技術壁壘己經演變成貿易保護,其目的就在于保護本國市場,限制外國產品的輸入。其本質特征就在于它的壁壘作用,即造成某些進口產品與技術標準、技術法規的沖突,從而阻礙進口產品的輸入。技術壁壘通過對進口的限制,引起對技術壁壘制定國貿易流量的減少,從而對對外貿易區域結構形成影響。我們從超額需求曲線和超額供給曲線來分析這一問題,如圖5-3所示。
其中MD代表進口國的進口需求曲線,XS-代表出口國的出口供給曲線,在正常貿易下他們所組成的供求均衡點為E,即出口國以價格PE出口0QE.的商品給進口國。[1]實施技術壁壘以后,出口商要想通過談判或者是提高技術水平來突破技術壁壘,則需要付出額外的成本,即出口供給曲線將向左上方移動,變為XS*,假設進口需求不變,則該出口品的價格上漲,變為Pp出口量也將減少0Q,。這是從理想的角度來分析的,如果該技術壁壘過于苛刻以致出口國的技術水平無法逾越,則對出口國的出口抑制作用將達到極限,即不再有相互的貿易,那就是說技術壁壘的要求越苛刻,逾越成本越大,則XS*曲線越往左上方移動,對貿易的抑制效應就越大,從而對技術壁壘進口國出口商品越少,引起出口國對外貿易區域結構的變遷。
二、技術壁壘對木質家具出口貿易區域結構的影響
隨著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越來越多,國際上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越來越給于重視,更是引起了一部分發達國家的恐慌。除了WTO允許的貿易救濟措施外,技術壁壘成為了另一個限制進口中國木質家具的途徑,而由于WTO的貿易救濟措施的使用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反傾銷針對的是傾銷行為,反補貼針對的是補貼行為,保障措施針對的是進口激增并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的行為,而技術壁壘的使用可以打著保護人類身體健康的口號,使用起來更加便利,更加能夠限制進口的目的,因此,從未來來看,技術壁壘將成為影響我國木質家具對外貿易的主要因素,并進而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貿易區域結構產生影響。
而從世界家具出口區域和國別來看,歐盟是世界主要家具出口區域,從2000年起一直占據著世界家具出口額的53%-57%,因此在未來歐盟為了維持歐盟內部市場,肯定會出臺新的技術壁壘來維持歐盟企業的利益。實踐也證明了這點,如歐盟于2007年6月起實施REACH法規。根據REACH法規的要求,我國向歐盟出口化學品及下游產品將面臨注冊、評估、許可的問題,且必須通過歐盟境內的生產商或者進口商進行注冊,同時,該法規還規定了嚴格的檢測標準和高昂的檢測費用。由此,我國對歐盟化學品及下游產品的
出口成本將普遍提高,導致化學品及下游產品對歐盟出口受阻困局。不少規模小、管理不完善的企業生產的低檔產品將面臨退出歐盟市場的危機,家具業作為下游產品必將受到影響。
鑒于此,可以預測今后歐盟將不可避免地會出臺一些新的技術壁壘,這些的新技術壁壘將不利于中國木質家具出口到歐盟,將會弱化對歐盟市場的出口,不利于木質家具對外貿易區域結構朝著合理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