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家具與中國書法藝術的聯系從古至今一直客觀存在,也為許多人所共知,但對此方面尤其是明式家具與書法藝術的關系這一主題所做的研究很少。更沒有人系統地對明式家具與書法藝術之間的聯系進行研究,已有的一些研究多是在分別論述明式家具或書法藝術時順帶提及對方,并多停留在局部的、表層的方面,缺乏一個全面的、理論性的發現、歸納與整理。也有一些文章曾涉及,但多是點到為止,只見其表,未見其里。例如方海博士在他的《西方現代家具設計中的中國風》一文中談到:“中國家具不僅與中國建筑有著密切的聯系,而且和中國的繪畫、書法以及其他工藝和藝術之間有著不解之緣”。張遠群和王文寧的《論明式家具造型中線條的應用》及北京林業大學張帆的論文中“中國傳統建筑與家具與書法藝術的相通”的章節。還有就是張德樣先生在《張說木器》一書中提到過,“可以說,是唐代的書法,宋代的繪畫,影響并限定了后世明式家具風格的形成”等等。但并沒有一個人告訴我們,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中國的書法藝術是如何影響明式家具的造型,明式家具和中國書法藝術究竟在哪些方面產生了聯系。在相同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背景下,明式家具是如何從它的姊妹藝術——中國書法藝術中汲取營養的呢。所以本論文研究的重點就是揭示明式家具與中國書法藝術的內在聯系以及明式家具造型的形成內因。形式是表象,內涵才是精髓。我們在從事明式家具拓展的過程中,如果只注重其外在形式,那么就勢必會陷入機械與教條的泥潭,甚至誤入歧途,而難以得到有意義的開拓。也只有深深地挖掘明式家具造型的精髓所在,得其要領,才能開拓出更好的家具作品。
許美琪老師在他的《中國傳統家具風格的斷流和現代風格的構建》一文中曾講道:‘‘中國的傳統家具固然留給我們豐富的遺產,但是不能簡單地認為它就可以作為現代風格的民族形式載體。中國現代風格的家具的民族形式載體應該是傳統與繼承傳統的現代中國文化的結合。這就要求:一方面,要用現代的科學手段,對中國的傳統家具進行專業化、立體化和定量化的深層次研究。只有如此,才能充分揭示出其中所含的設計思想和科學精神,提煉出所謂的”中國式傳統因子”,用符號學的方法抽提出傳統中的造型和裝飾的元素;并找出由于當時科技水平及其它限制條件對中國傳統家具設計的影響點,在此基礎上注入現代因子,拓展設計思想。”我非常愿意響應許老師的倡議,潛下心,深入地挖掘明式家具造型的成因,我想這也是撰寫本文的意義所在吧。雖然囿于知識和閱歷的限制,但我非常希望能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把自己的發現和研究,有邏輯、清楚的表述出來
中國書法藝術中一直強調學古人,學大師,“宗師自然,取法乎上”。優秀傳統的繼承者都是創新者,反之,也成立。當代的設計大師從古人那里學到了精華所在,如果我們還是一味的跟著當代大師學的話,就永遠不會超過他們。新陳代謝,吐故納新,是大自然的普遍規律。我們只有同當代大師一起學古人,也才有超過他們的可能性,因為至少我們是與他們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當國外一些院校將中國古典家具當作他們的必修課時,作為現代的中國人,我們更有責任挖掘傳統家具的精髓所在。
佘秋雨說:“現代人是站在傳統與未來橋梁上的人,既背負著過去,又展望著未來'那么,就讓我們這些步入二十一世紀的家具學人扎實地學習和領悟優秀的傳統文化,批判地繼承,根植本土地創新,并結合現代的家具制造工藝,設計出我們現代的中國主義風格家具,從而推動我國家具設計和制造業的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