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歷史的腳步跋涉過將近一千年的中世紀,歐洲文明已從黑暗的以至高無上的“神”為中心的思想桎梏中轉向了倡導自然、熱衷科學、造福人生的文藝復興運動。古希臘、羅馬的藝術成就又重新得到了世人的垂青,并出現了許多不同以往的新形式和新手法,家具上主要吸收了古希臘、古羅馬家具的某些要素,造型上的突出特點表現為大量吸收了建筑裝飾的手法,常把建筑上的檐板、扶壁柱、臺座等部件裝飾在家具上,同時還充分利用了繪畫、鑲木、雕刻和石膏浮雕等手法。其早期(earlyRenaissance1378~1500年)家具用材多為胡桃木,雕刻也多與淺浮雕和繪畫相結合。這一時期的家具高雅,造型以簡樸、莊重、威嚴而著稱,具有純美的線條和協調的古典式比例,有時為顯高貴還常涂以金粉和油漆。一直到文藝復興盛期(highRenaissance1500—1530年),早期的淺浮雕開始逐漸流行起以自然木材為基材進行深浮雕裝飾的潮流,表面常鑲成金色。常用的雕刻圖案有:可愛的奇異動物、有翅小天使、渦卷形裝飾和藤蔓類葉飾等。直至文藝復興后期(lateRenaissance1530~1600年),藝術家們對不同藝術風格與表現手法的追求又對這一時期的家具風格產生了影響,除深浮雕外,圓雕開始大量出現,運用最廣泛的圖案有紋章、戰袍、盾形紋章、刻扁、渦卷飾、奇異的人像和女像柱。構圖開始脫離早期比例完善的古典特色,過度高于平面的雕刻圖案脫離了家具本身對造型完美性的追求,在制作工藝上還運用了灰泥模塑的裝飾手法。
隨著這一風格在整個歐洲大陸的傳播,文藝復興式家具還和各國的民族特色結合在一起,形成了總體上統一,卻又各具特點的地方特色。但從總體上說,文藝復興式家具仍具有強調實用與美觀、以人為本的功能主義和具有華美、莊重、結實、永恒、雄偉的風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