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我國的家具生產具有原材料和勞動力上的比較優勢,因此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也越來越強。但與此同時,蓬勃增長的我國家具業屢遭“封殺”,近年來,國外針對我國出口家具的反傾銷調查不斷增多。美國在2003年對我國木制臥室家具發起首例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逾10億美元,成為近年來金額最高的一起反傾銷案。2004年12月23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宣布了對我國木制臥室家具的仲裁,100多家應訴企業被征收8.64%的加權平均稅率,未應訴的企業則被強制征收198%的懲罰性稅率。2005年,加拿大家具制造商協會也要求政府對我國民用家具進行“特保”調查,并征收高額附加稅。2006年,意大利和德國一直在指控我國以“以低于國內的價格在市場上銷售軟墊沙發和其他類型的座椅”。2006年2月美國商務部對我國出口木制臥室家具進行的第一次年度復審中,應訴的47家企業中,9家企業得到1.24%^216.01%不等的稅率,38家企業獲得了62.94%的加權平均稅率,沒有應訴的企業均適用216.01%的統一懲罰性稅率。2006年7月中旬,以意大利和德國家具制造商為代表的“歐洲家具工業聯盟”(EFIC)向歐盟委員會再次提交申訴,要求對原產于或者出口自我國的軟體家具進行反傾銷調查。兩國家具制造商正在對我國家具制造商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此次醞釀中的反傾銷調查范圍主要包括軟體家具和辦公室桌椅。2007年3月7日,美國商務部又啟動了木制臥室家具反傾銷案第二次行政復審,我國196家企業位列其中,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