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條例3月3日正式生效,從事木家具及木制品出口業務的企業遭遇新的綠色“門檻”。為此,滄州檢驗檢疫局及時發出提醒并連出三項舉措,幫扶出口家具木制品企業應對國外以環保為門檻設立的“非貿易壁壘”。
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條例(《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要求,出口歐盟的木材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都必須獲得F S C(森林認證)“身份證”,即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該條例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木制品。歐盟對我國出口的家具產品實行“風險規避程序”,要求提供附加的資料或文件,進行第三方核查。
針對這一情況,滄州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積極應對歐盟新規,轉變經營理念和生產模式,專一選擇“綠色供應商”,打造“綠色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行、體系認證等,滄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進行監督指導、幫扶支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增強研發能力,積極探索和掌握新技術,開發新材料,分散和規避相關風險,滄州檢驗檢疫局將對重點企業提供實驗室設備、技術標準、檢驗方法等咨詢服務。
據了解,我市轄區目前從事木家具及木制品出口業務的企業有8家,今年前兩月經我市檢驗檢疫部門檢驗合格,出口加拿大及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木家具和木制品價值58.3萬美元,同比增長181%,以木制家具、木制相框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