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探討家具制造業的職業危害,我們對某家具制造企業工作場所進行了調查,家具制造企業衛生防護設施不足,形成了以木粉塵、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存狀態,尤以木粉塵、噪聲職業危害為重,應引起足夠重視,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使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危害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關鍵詞:木粉塵 衛生檢測 濃度 防護
中圖分類號:R134 文獻標識碼:D 文章編號:1004-7484(2011)18-0147-03
近年來,木制家具制造業發展較快,這些企業多為半機械化作業,沒有較好的衛生防護設施,形成了以木粉塵、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存狀態。我們于2011年5月對某家具制造企業工作場所進行了職業衛生學調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并對其危害程度進行分析。現將有關結果報告如下。
1 調查內容與方法
1.1 內容
對該企業的概況、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配置及效果、個人防護用品配置及使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
1.2 方法
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識別生產工藝過程中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按照《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GBZ/T192-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189.8-2007)的規定,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點進行現場采樣,測定作業場所中毒物、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并對照相應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1-3]進行分析評價。
1.3 主要檢測儀器
① FCC-3000G型防爆個體粉塵采樣器;②HS6288E型多功能噪聲分析儀;③FCC-1500D型防爆大氣采樣器。檢測前對所用的儀器均進行了校準。
2 結果
2.1一般情況
該廠于2005年建廠,主要生產各種實木制家具,主要生產工藝流程為:供料→下料→板材加工→打磨→噴涂(底漆→打磨→面漆)→組裝→成品。所用的木材主要有:松木、硬雜木等,使用的木工機械設備主要有:單面壓刨、四面刨、打磨機、小圓鋸、插接機、砂光機、裁板鋸、下料電刨、烘干機、噴漆槍等。企業有職工205人,其中女工有123人,一線生產工人有185人,操作方式主要采用半機械化作業及手工操作,工人每日工作時間為8h,每周工作6天。工人主要來源于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且多為中老年及家庭婦女,文化水平普通遍偏低且流動性較大。
2.2衛生防護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該企業粉塵作業場所部分設備采用局部引風除塵,通過排風管道輸入袋式除塵器;部分木工設備無除塵設施,成為主要的木粉塵污染源;個人防護用品采用防塵口罩、耳塞。噴漆室采用水幕軸流引風排毒及天窗自然通風兩種方式。個人防護用品采用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打磨臺采用天窗自然通風,個人防護用品采用手套、防塵口罩。
2.3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
在加工車間可產生木粉塵、噪聲、手傳振動,在噴漆房和調漆房可產生二甲苯、甲苯、苯、其他混合粉塵等,本次檢測選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強度大、危害程度大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木粉塵、其他混合粉塵、噪聲、二甲苯、甲苯、苯進行現場檢測。
2.4作業場所有害因素檢測結果
2.4.1車間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檢測 采用個體檢測方法在加工車間的修邊機、刨床、打磨機、手工打磨、小圓鋸、鉆床、鏤銑機、開榫機前及噴漆車間打磨等崗位選擇11人為采樣個體,采集42個樣品,檢測工人操作位空氣中木粉塵(總塵)濃度,加工車間木粉塵濃度范圍在2.1~12.5mg/m3之間,合格率為55.56%。其中配有除塵設施木工崗位的6個人有5個人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合格率為83.33%;未配有除塵設施的木工崗位3個人粉塵濃度全部超出國家衛生標準;噴漆車間2個人其他混合粉塵全部合格,見表1。
表1 某家具制造企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作業崗位數 檢測人數 檢測結果CTWA(mg/m3) 合格人數 合格率(%)
木粉塵 8 9 2.1~12.5 5 55.56
打磨粉塵 2 2 3.5~5.2 2 100
合計 10 11 2.1~16.5 7 63.64
注: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2.4.2車間空氣中毒物檢測結果 在噴漆車間采用個體檢測方法,檢測3種毒物(苯、甲苯、二甲苯),選擇噴漆、調漆、烘干崗位的10個工人為采樣個體,采集30個樣品,檢測結果合格個體數為10個,合格率為100%。
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3.18mg/m3之間;甲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17.3mg/m3之間;二甲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5~45.75mg/m3之間;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見表2。
表2 某家具制造企業毒物濃度檢測結果
職業病
危害因素 作業崗位數 檢測
人數 檢測結果CTWA(mg/m3) 合格人數 合格率
苯 3 10 0.01~3.18 10 100
甲苯 3 10 0.01~17.3 10 100
二甲苯 3 10 0.5~45.75 10 100
2.4.3車間噪聲檢測結果 噪聲采用定點檢測,分別在修邊機、刨床、打磨機、手工打磨、小圓鋸、鉆床、鏤銑機、開榫機、精密裁板鋸前及車間環境等處選擇15個作業點,測試45個數據,其噪聲強度范圍在75~91.6dB(A)之間,合格11個作業點,作業點合格率為73.33%。其中加工車間只有7個作業點噪聲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作業點合格率僅為63.64%。
表3 某家具制造企業噪聲強度檢測結果
生產車間 作業崗位數 檢測
點數 檢測結果
LEX,W 合格
點數 合格率
(%)
加工車間 8 11 80.5~91.6 7 63.64
噴漆車間 2 4 75~82.1 4 100
合計 10 15 75~91.6 11 73.33
注:LEX,W—每周40h的等效聲級。
3 討論
該企業木粉塵濃度較高,合格率較低。木粉塵對操作者呼吸系統的影響已越來越重視,長期接觸木粉塵引起職業性哮喘及鼻咽、肺部的損害。未配有除塵設施的崗位包括一些老設備、大型設備,安裝局部除塵設施困難,通風除塵效果不佳,因此木粉塵濃度超標。為有效地降低木粉塵危害,應增加除塵設施,加強除塵設施管理和維護保養,保證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轉,及時清理浮塵、降塵,更有效的降低木粉塵濃度,作業人員佩戴合格的防塵口罩。
噴漆工序中使用的有機溶劑,對人體危害也較大。噴漆車間采取水幕引風排毒、烘干室密閉抽風排毒,排毒效果較好,現場檢測結果顯示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但由于生產工藝為間歇式、人工作業,如設備泄露、通風排毒設備運行不正常、個體防護不到位,工作時間延長,可能會對作業工人產生健康損害,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加強通風排毒工作,作業人員佩戴合適的防毒用具。
在加工車間使用的各種木工機械,所產生的噪聲較大,作業場所合格率較低,因作業場所范圍較大,不易采用隔音裝置防護,可采用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時,必須佩戴符號標準的耳塞、隔音耳罩,以防止噪聲性耳聾的發生。
從該企業作業場所檢測結果分析來看,存在較嚴重的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應重點控制木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在不能縮短工作時間的情況下,通過加強防護設施等措施,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配備應有個人防護用品,使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危害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1] 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S].
[2]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S].
[3]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S].
關鍵詞:木粉塵 衛生檢測 濃度 防護
中圖分類號:R134 文獻標識碼:D 文章編號:1004-7484(2011)18-0147-03
近年來,木制家具制造業發展較快,這些企業多為半機械化作業,沒有較好的衛生防護設施,形成了以木粉塵、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存狀態。我們于2011年5月對某家具制造企業工作場所進行了職業衛生學調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并對其危害程度進行分析。現將有關結果報告如下。
1 調查內容與方法
1.1 內容
對該企業的概況、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配置及效果、個人防護用品配置及使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
1.2 方法
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識別生產工藝過程中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按照《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GBZ/T192-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189.8-2007)的規定,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點進行現場采樣,測定作業場所中毒物、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并對照相應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1-3]進行分析評價。
1.3 主要檢測儀器
① FCC-3000G型防爆個體粉塵采樣器;②HS6288E型多功能噪聲分析儀;③FCC-1500D型防爆大氣采樣器。檢測前對所用的儀器均進行了校準。
2 結果
2.1一般情況
該廠于2005年建廠,主要生產各種實木制家具,主要生產工藝流程為:供料→下料→板材加工→打磨→噴涂(底漆→打磨→面漆)→組裝→成品。所用的木材主要有:松木、硬雜木等,使用的木工機械設備主要有:單面壓刨、四面刨、打磨機、小圓鋸、插接機、砂光機、裁板鋸、下料電刨、烘干機、噴漆槍等。企業有職工205人,其中女工有123人,一線生產工人有185人,操作方式主要采用半機械化作業及手工操作,工人每日工作時間為8h,每周工作6天。工人主要來源于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且多為中老年及家庭婦女,文化水平普通遍偏低且流動性較大。
2.2衛生防護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該企業粉塵作業場所部分設備采用局部引風除塵,通過排風管道輸入袋式除塵器;部分木工設備無除塵設施,成為主要的木粉塵污染源;個人防護用品采用防塵口罩、耳塞。噴漆室采用水幕軸流引風排毒及天窗自然通風兩種方式。個人防護用品采用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打磨臺采用天窗自然通風,個人防護用品采用手套、防塵口罩。
2.3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
在加工車間可產生木粉塵、噪聲、手傳振動,在噴漆房和調漆房可產生二甲苯、甲苯、苯、其他混合粉塵等,本次檢測選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強度大、危害程度大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木粉塵、其他混合粉塵、噪聲、二甲苯、甲苯、苯進行現場檢測。
2.4作業場所有害因素檢測結果
2.4.1車間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檢測 采用個體檢測方法在加工車間的修邊機、刨床、打磨機、手工打磨、小圓鋸、鉆床、鏤銑機、開榫機前及噴漆車間打磨等崗位選擇11人為采樣個體,采集42個樣品,檢測工人操作位空氣中木粉塵(總塵)濃度,加工車間木粉塵濃度范圍在2.1~12.5mg/m3之間,合格率為55.56%。其中配有除塵設施木工崗位的6個人有5個人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合格率為83.33%;未配有除塵設施的木工崗位3個人粉塵濃度全部超出國家衛生標準;噴漆車間2個人其他混合粉塵全部合格,見表1。
表1 某家具制造企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作業崗位數 檢測人數 檢測結果CTWA(mg/m3) 合格人數 合格率(%)
木粉塵 8 9 2.1~12.5 5 55.56
打磨粉塵 2 2 3.5~5.2 2 100
合計 10 11 2.1~16.5 7 63.64
注: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2.4.2車間空氣中毒物檢測結果 在噴漆車間采用個體檢測方法,檢測3種毒物(苯、甲苯、二甲苯),選擇噴漆、調漆、烘干崗位的10個工人為采樣個體,采集30個樣品,檢測結果合格個體數為10個,合格率為100%。
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3.18mg/m3之間;甲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17.3mg/m3之間;二甲苯檢測10個人,30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5~45.75mg/m3之間;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見表2。
表2 某家具制造企業毒物濃度檢測結果
職業病
危害因素 作業崗位數 檢測
人數 檢測結果CTWA(mg/m3) 合格人數 合格率
苯 3 10 0.01~3.18 10 100
甲苯 3 10 0.01~17.3 10 100
二甲苯 3 10 0.5~45.75 10 100
2.4.3車間噪聲檢測結果 噪聲采用定點檢測,分別在修邊機、刨床、打磨機、手工打磨、小圓鋸、鉆床、鏤銑機、開榫機、精密裁板鋸前及車間環境等處選擇15個作業點,測試45個數據,其噪聲強度范圍在75~91.6dB(A)之間,合格11個作業點,作業點合格率為73.33%。其中加工車間只有7個作業點噪聲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作業點合格率僅為63.64%。
表3 某家具制造企業噪聲強度檢測結果
生產車間 作業崗位數 檢測
點數 檢測結果
LEX,W 合格
點數 合格率
(%)
加工車間 8 11 80.5~91.6 7 63.64
噴漆車間 2 4 75~82.1 4 100
合計 10 15 75~91.6 11 73.33
注:LEX,W—每周40h的等效聲級。
3 討論
該企業木粉塵濃度較高,合格率較低。木粉塵對操作者呼吸系統的影響已越來越重視,長期接觸木粉塵引起職業性哮喘及鼻咽、肺部的損害。未配有除塵設施的崗位包括一些老設備、大型設備,安裝局部除塵設施困難,通風除塵效果不佳,因此木粉塵濃度超標。為有效地降低木粉塵危害,應增加除塵設施,加強除塵設施管理和維護保養,保證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轉,及時清理浮塵、降塵,更有效的降低木粉塵濃度,作業人員佩戴合格的防塵口罩。
噴漆工序中使用的有機溶劑,對人體危害也較大。噴漆車間采取水幕引風排毒、烘干室密閉抽風排毒,排毒效果較好,現場檢測結果顯示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但由于生產工藝為間歇式、人工作業,如設備泄露、通風排毒設備運行不正常、個體防護不到位,工作時間延長,可能會對作業工人產生健康損害,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加強通風排毒工作,作業人員佩戴合適的防毒用具。
在加工車間使用的各種木工機械,所產生的噪聲較大,作業場所合格率較低,因作業場所范圍較大,不易采用隔音裝置防護,可采用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時,必須佩戴符號標準的耳塞、隔音耳罩,以防止噪聲性耳聾的發生。
從該企業作業場所檢測結果分析來看,存在較嚴重的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應重點控制木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在不能縮短工作時間的情況下,通過加強防護設施等措施,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配備應有個人防護用品,使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危害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1] 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S].
[2]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S].
[3]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