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家具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其功能和形態悄然發生了轉變。文章針對現代家具的這一變化,從室內空間中家具的概念、功能和形態三個方面進行探悉,提出家具設計不僅是室內空間的附屬物,更重要的是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已經成為了室內空間構成的一部份,必須在室內設計時進行整體的規劃和創造。傳統的室內設計完之后再進行家具選擇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家具設計嶄新的時代已經到來。室內設計師們必須認識到這一變化,兼顧家具設計師的能力和責任,推進室內設計和家具設計的持續發展。
關鍵詞:家具 室內空間 分割 空間界定
引言
家具自從誕生之日起就與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從最初的造物到后來的工具器皿,從供人使用的工業產品到標志品味、審美的藝術品,無不體現了人類文化的延續和物質生活的發展。有人認為:家具是一種文化形態,家具設計是一種文化表現,其發展水平代表著一個國家、地區、民族,社會、政治、經濟、技術、藝術、生活等的發展水平。我認為,這并不是有意夸大家具設計在人類發展中的作用。相反的,家具的發展見證了人類發展的進程,它和很多物質一樣,是人類寶貴的遺產,并且這種遺產更為珍貴,因為對人類而言它不僅是一種遺存,更重要的是它從未離開人類的生活,并在形態和功能上不斷進行著演繹,并在現代社會中得到了更全面的詮釋和應用。我們可以看到,家具設計的概念已經在各個領域拓展開來,如街道家具設計、城市家具設計等等,他們雖然也用了家具的稱謂,但是其意義已經脫離了傳統的家具的范疇,并且家具設計本身在室內空間中的獨立形態和陳設作用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這里,主要針對家具設計在室內設計中的概念、功能和形態三個方面的變化進行解析,將家具設計作為室內設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來考量,而不是將其作為一種陳設和空間的附屬物來設計。進而將家具設計的概念擴展到室內設計領域。
一、家具設計在室內空間中的概念轉換
傳統意義上的家具,是指人類維持正常生活、從事生產實踐和開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一類器具。北魏賈思勰在其《齊民要術》中曾提到:“凡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種。”可見,我國古代的家具一直以木材為主要用材,主要是木家具。因而,在我國家具又有“木器”之稱。而在現代,很多設計師賦予了家具“新”的概念,如構成空間的元素、輔助空間功能的設施等等,因而也就有了前面提到的幾種稱謂。這些都是家具設計在室外空間中的概念范疇拓展。在室內空間中,家具的概念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轉換。值得一提的是,現代室內空間中,很多空間的間隔界面都是由家具獨立或與其他空間構件共同來充當的。因而,在室內空間中,家具設計的概念不僅是指對家具單體的外形質量、結構功能和藝術審美的創造性活動,更重要的是室內空間中的家具還包括對家具在空間中的布置和規劃,作為一種物質構件加入到整體的空間設計中,其設計不再是獨立于室內設計之外的設計,而是室內設計的一個環節和組成部分:家具設計作為空間功能分區的一種方法,稱為“空間分割的界面”;家具設計作為空間變化處理的一種形式,稱為“空間中的造型”;家具設計作為豐富界面的一種手法,稱為“界面裝飾構件”。家具設計這種“新”的概念實際上是將家具設計提升到室內設計抑或是建筑設計的高度,在進行宏觀設計的同時將家具設計納入其中,這也就是同時要求室內設計師同樣要具有家具設計的能力,家具設計師要了解整個的室內設計的內容、程序和方法。
二、家具設計在室內空間中的功能形態轉換
隨著室內空間中“家具”設計概念的轉換,家具的功能也相應的發生了變化。其功能作用除了原有的家用器具功能、室內的陳設功能、藝術載體功能外,還具有了室內空間功能。實際上,這種室內空間功能并不是一種新的功能的增加,是原有功能的一種補充、完善和轉換。
2.1 從“器具”向“空間造型”的形態轉換
誠然,家具的最初誕生是作為人類生活使用的一種乘載物而出現的,在長久的發展過程中,盡管人們也曾由于政治、經濟和文化空前的發展,將家具的審美要素作為關注的焦點,但是卻從沒有失去對其使用功能不斷完善的追逐。這在中國家具設計發展的鼎盛時期明清時代也不利外。而現代家具作為室內裝飾陳設的一部分,其空間形態的特征性和審美性正逐漸的占居功能的優勢地位。尤其是在現代配飾行業蓬勃發展的今天,家具的造型符號性也日漸成熟。很多人認為,現代家具一旦有室內設計師統一進行規劃和設計,那就其審美的光芒就將被“規范”程式化,而完全成為一種“道具”和“擺設”。其實這種擔心是多余的,F代的設計正在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固定的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現代人的精神審美需求。在現代社會,人們除了需要整體的空間氛圍外,更需要空間中的“畫龍點睛”之筆。因而,減弱了器具功能的家具其藝術和審美性則更為大眾所關注,而加在家具上的室內空間固定的風格范式則必將被摒棄和淘汰。
2.2 從“器具”向“空間界面”的功能轉換
家具的器具功能古而有之,這種器具功能在現代的家具設計的不斷發展中正逐漸的融入空間的界面。如室內設計中的玄關,半通透的隔斷等等。這些現代室內空間中的界面,其原型追溯起來都是家具的變體,只是在變體之后其功能不再是傳統的物質承載和貯藏,而是空間的劃分和界定。其中尤其要提到的是,很多博古架的器具功能,在現代的室內空間中更多地呈現出了一種空間界定、界面通透處理的趨勢。在現代居住空間日益減少,人口逐漸遞膨脹的全球形勢下,家具功能的轉換,不僅是對室內空間的一種革新創造,更重要的是能夠促使人們在最優先的空間內,將空間利用的最好。
2.3 從“器具”向“界面構件”的功能形態轉換
現代的室內設計,在簡約主義和生態化可持續發展觀的影響下,逐漸的將室內空間的附屬物盡可能的精簡。這是一種簡潔的處理,同時也就促進了家具功能的界面構件轉換。一般意義上室內空間界面的構件都具有實際的功能,如承重等等,因而,這部分室內結構是不能在室內設計中改變的。因而,將這部分構件進行合理的利用的觀點就成為當今室內設計的主流思想。器具性作為家具的核心功能,這時就被界面構件的充分利用所接替。家具就轉換成了一種界面構件,這時的界面構件除了具有原有的結構功能外,也就無可避免的具備了家具的裝飾性。就家具設計的發展來看,這樣設計的結果就是家具的器具性轉變成為空間界面構件性和裝飾性。從分析來看,這樣的結果便是家具與室內空間結構的融合,這種融合是一種直觀的功能融合。
三、結論
綜上所訴,家具設計置于室內空間中,其設計的內容、形式,乃至于最終的功能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這些轉變是現代室內空間設計發展的直接影響,同時也是家具設計不斷進行環境適應得必然結果。這種結果就目前現在世界不斷增長的人口和由于城市化而不斷減少的城市居住空間來看是一種必然。但是,站在一個設計發展的角度來看,家具設計這樣的概念、功能和形態轉換是家具設計的一種進步,也是室內空間設計的一種進步。這種進步迫使設計師具有更全面的知識和素養,這也是現代設計對設計人才所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1] 朱立元. 美的感悟[M]. 上海: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90-91.
[2] 莊榮 吳葉紅 編著. 家具與陳設[M]. 北京: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3] 王雙科.CAD/CAM/CNC在明清家具雕刻中的應用[J].家具,2004:31.
[4] 劉文金 唐立華. 當代家具設計理論[M]. 北京: 中國林業出版社,.2007.
[5] 莫天偉. 建筑形態設計[M]. 北京: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
作者簡介:
張蕾:哈爾濱理工大學藝術學院講師博士研究生在讀。
關鍵詞:家具 室內空間 分割 空間界定
引言
家具自從誕生之日起就與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從最初的造物到后來的工具器皿,從供人使用的工業產品到標志品味、審美的藝術品,無不體現了人類文化的延續和物質生活的發展。有人認為:家具是一種文化形態,家具設計是一種文化表現,其發展水平代表著一個國家、地區、民族,社會、政治、經濟、技術、藝術、生活等的發展水平。我認為,這并不是有意夸大家具設計在人類發展中的作用。相反的,家具的發展見證了人類發展的進程,它和很多物質一樣,是人類寶貴的遺產,并且這種遺產更為珍貴,因為對人類而言它不僅是一種遺存,更重要的是它從未離開人類的生活,并在形態和功能上不斷進行著演繹,并在現代社會中得到了更全面的詮釋和應用。我們可以看到,家具設計的概念已經在各個領域拓展開來,如街道家具設計、城市家具設計等等,他們雖然也用了家具的稱謂,但是其意義已經脫離了傳統的家具的范疇,并且家具設計本身在室內空間中的獨立形態和陳設作用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這里,主要針對家具設計在室內設計中的概念、功能和形態三個方面的變化進行解析,將家具設計作為室內設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來考量,而不是將其作為一種陳設和空間的附屬物來設計。進而將家具設計的概念擴展到室內設計領域。
一、家具設計在室內空間中的概念轉換
傳統意義上的家具,是指人類維持正常生活、從事生產實踐和開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一類器具。北魏賈思勰在其《齊民要術》中曾提到:“凡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種。”可見,我國古代的家具一直以木材為主要用材,主要是木家具。因而,在我國家具又有“木器”之稱。而在現代,很多設計師賦予了家具“新”的概念,如構成空間的元素、輔助空間功能的設施等等,因而也就有了前面提到的幾種稱謂。這些都是家具設計在室外空間中的概念范疇拓展。在室內空間中,家具的概念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轉換。值得一提的是,現代室內空間中,很多空間的間隔界面都是由家具獨立或與其他空間構件共同來充當的。因而,在室內空間中,家具設計的概念不僅是指對家具單體的外形質量、結構功能和藝術審美的創造性活動,更重要的是室內空間中的家具還包括對家具在空間中的布置和規劃,作為一種物質構件加入到整體的空間設計中,其設計不再是獨立于室內設計之外的設計,而是室內設計的一個環節和組成部分:家具設計作為空間功能分區的一種方法,稱為“空間分割的界面”;家具設計作為空間變化處理的一種形式,稱為“空間中的造型”;家具設計作為豐富界面的一種手法,稱為“界面裝飾構件”。家具設計這種“新”的概念實際上是將家具設計提升到室內設計抑或是建筑設計的高度,在進行宏觀設計的同時將家具設計納入其中,這也就是同時要求室內設計師同樣要具有家具設計的能力,家具設計師要了解整個的室內設計的內容、程序和方法。
二、家具設計在室內空間中的功能形態轉換
隨著室內空間中“家具”設計概念的轉換,家具的功能也相應的發生了變化。其功能作用除了原有的家用器具功能、室內的陳設功能、藝術載體功能外,還具有了室內空間功能。實際上,這種室內空間功能并不是一種新的功能的增加,是原有功能的一種補充、完善和轉換。
2.1 從“器具”向“空間造型”的形態轉換
誠然,家具的最初誕生是作為人類生活使用的一種乘載物而出現的,在長久的發展過程中,盡管人們也曾由于政治、經濟和文化空前的發展,將家具的審美要素作為關注的焦點,但是卻從沒有失去對其使用功能不斷完善的追逐。這在中國家具設計發展的鼎盛時期明清時代也不利外。而現代家具作為室內裝飾陳設的一部分,其空間形態的特征性和審美性正逐漸的占居功能的優勢地位。尤其是在現代配飾行業蓬勃發展的今天,家具的造型符號性也日漸成熟。很多人認為,現代家具一旦有室內設計師統一進行規劃和設計,那就其審美的光芒就將被“規范”程式化,而完全成為一種“道具”和“擺設”。其實這種擔心是多余的,F代的設計正在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固定的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現代人的精神審美需求。在現代社會,人們除了需要整體的空間氛圍外,更需要空間中的“畫龍點睛”之筆。因而,減弱了器具功能的家具其藝術和審美性則更為大眾所關注,而加在家具上的室內空間固定的風格范式則必將被摒棄和淘汰。
2.2 從“器具”向“空間界面”的功能轉換
家具的器具功能古而有之,這種器具功能在現代的家具設計的不斷發展中正逐漸的融入空間的界面。如室內設計中的玄關,半通透的隔斷等等。這些現代室內空間中的界面,其原型追溯起來都是家具的變體,只是在變體之后其功能不再是傳統的物質承載和貯藏,而是空間的劃分和界定。其中尤其要提到的是,很多博古架的器具功能,在現代的室內空間中更多地呈現出了一種空間界定、界面通透處理的趨勢。在現代居住空間日益減少,人口逐漸遞膨脹的全球形勢下,家具功能的轉換,不僅是對室內空間的一種革新創造,更重要的是能夠促使人們在最優先的空間內,將空間利用的最好。
2.3 從“器具”向“界面構件”的功能形態轉換
現代的室內設計,在簡約主義和生態化可持續發展觀的影響下,逐漸的將室內空間的附屬物盡可能的精簡。這是一種簡潔的處理,同時也就促進了家具功能的界面構件轉換。一般意義上室內空間界面的構件都具有實際的功能,如承重等等,因而,這部分室內結構是不能在室內設計中改變的。因而,將這部分構件進行合理的利用的觀點就成為當今室內設計的主流思想。器具性作為家具的核心功能,這時就被界面構件的充分利用所接替。家具就轉換成了一種界面構件,這時的界面構件除了具有原有的結構功能外,也就無可避免的具備了家具的裝飾性。就家具設計的發展來看,這樣設計的結果就是家具的器具性轉變成為空間界面構件性和裝飾性。從分析來看,這樣的結果便是家具與室內空間結構的融合,這種融合是一種直觀的功能融合。
三、結論
綜上所訴,家具設計置于室內空間中,其設計的內容、形式,乃至于最終的功能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這些轉變是現代室內空間設計發展的直接影響,同時也是家具設計不斷進行環境適應得必然結果。這種結果就目前現在世界不斷增長的人口和由于城市化而不斷減少的城市居住空間來看是一種必然。但是,站在一個設計發展的角度來看,家具設計這樣的概念、功能和形態轉換是家具設計的一種進步,也是室內空間設計的一種進步。這種進步迫使設計師具有更全面的知識和素養,這也是現代設計對設計人才所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1] 朱立元. 美的感悟[M]. 上海: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90-91.
[2] 莊榮 吳葉紅 編著. 家具與陳設[M]. 北京: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3] 王雙科.CAD/CAM/CNC在明清家具雕刻中的應用[J].家具,2004:31.
[4] 劉文金 唐立華. 當代家具設計理論[M]. 北京: 中國林業出版社,.2007.
[5] 莫天偉. 建筑形態設計[M]. 北京: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
作者簡介:
張蕾:哈爾濱理工大學藝術學院講師博士研究生在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