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簡要介紹了中國木質家具的貿易狀況,利用GL指數、Bruelhart指數、IIT指數和TCI指數對中國木質家具的產業內貿易進行了測算,通過指數分析揭示了現階段中國木制家具行業存在產品質量較低,缺乏品牌效應和規模經濟,及以低附加值加工貿易為主的問題,反映了我國木制家具以垂直產業內貿易為主的現狀,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
關鍵詞:木質家具;產業內貿易;產業間貿易;指數
中圖分類號:F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9-0110-02
1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現狀
1.1 木質家具的界定及數據說明
本研究采用協調制度(HS)分類方法,參照HS稅目注釋,將木質家具界定為代碼940330、940340、940350、940360范圍,時間跨度為1992~2008年,所用數據主要來源于聯合國統計署的COMTRADE數據庫。
1.2 中國木制家具貿易現狀
據統計,從1997年開始,中國家具出口幾乎保持著30%左右的增長率,并在2006年一躍成為世界上第一大出口國。2009年3月份,作為我國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家具行業出口額達22.3億美元,同比增長1.3%。環比來看,家具增長78.1%。我國近13年來的木制家具的進出口情況見表1。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隨著貿易總額的增加,貿易順差逐漸加大,出口額明顯大于進口總額。
2 中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的實證分析
2.1 分析方法
2.1.1 GL指數
在測量產業內貿易水平的方法中,HG Grubel和P JLloyd提出的GL指數受到最廣泛的使用。GL指數的取值在0~100之間,當GL為0時,表明該林化產品的全部貿易表現為產業間貿易;當GL為100時,表明該林化產品的全部貿易表現為產業內貿易。當0 GLi=1-|xi-Mixi-Mi|×100%
其中GLi表示某國第i類產品一定時期的產業內貿易指數,Xi、Mi分別為該國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期內的出口值和進口值。
GL指數,一方面它反映了一國的外貿競爭力,一國某產業參與產業內分工越深,GL指數也就越高,其外貿競爭力也必然越強。另一方面,它反映了貿易方式的進化,不僅衡量了產業內貿易所占的份額,也表示了產業間貿易的發展。GL指數衡量的是特定時點的產業內貿易水平,是一個靜態的指數,雖然也能通過不同時點的GL指數的變化觀察產業內貿易的變化,但考慮到產業內貿易的增量變化,運用度量邊際產業內貿易的Bruelhart指數從理論上講能更好地反映產業內貿易的動態變化趨勢。為了分析我國木制家具貿易結構的動態變化,我們引入Bruelhart指數。
2.1.2 Bruelhart指數
Bruelhart指數用以測量一定時間跨度內貿易增量的邊際產業內貿易水平,反映了產業內貿易的動態變化,克服了GL指數的靜態性。Bi的范圍在在0~100之間,當Bi為100時,表明木制家具貿易中的增量是由產業內貿易引起的;當Bi為0時,表明木制家具貿易中的增量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當Bi大于50時,表明某時期貿易的增量主要由產業內貿易引起,反之由產業間貿易引起。
Bi=1-|Δxi-ΔMiΔxi-ΔMi|×100%
其中Bi表示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間跨度內的Bruelhart指數,ΔXi、ΔMi分別表示一定時間跨度內第i類產品進出口貿易額增量。Bruelhart指數反映了木制家具進出口貿易的動態變化情況,描述了產業內貿易和產業間貿易的趨勢,從側面上反映了我國木制家具出口競爭力的變化情況。
2.1.3 IIT指數
IIT指數體現了產業內貿易的絕對量。我們用IITi表示第i類產品一定時期的產業內貿易額。具體公式如下:
IIT=(Xi+Mi)-|Xi-Mi|
其中,Xi、Mi分別為該國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期內的出口值和進口值。IIT數值越大,表示一國該類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絕對量越多,反之則越少。
2.1.4 TCI指數
GL指數、Bruelhart指數和IIT指數都從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的情況,同時,從側面上也反映了該類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為了更加準確的了解我國木制家具的出口競爭力的強弱,我們引入貿易競爭力指數來衡量,它是指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貿易差額與該國該類產品的貿易總額之比,計算公式如下:
TCI=Xi-MiXi+Mi
其中Xi表示某類產品的出口總額,Mi是該產品的進口總額。競爭力指數能夠反映一國某類產品的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大于零,表明該類產品具備競爭力或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小于零,表明該類產品缺乏競爭力或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等于零,表明該類產品具備中型競爭力或中性比較優勢。
2.2 測算結果
2.2.1 中國木質家具GL指數較低
從中國木制家具整體來看,GL指數均處于0-100,表明,中國林化產品貿易同時存在產業間和產業內的兩種貿易形式。中國木制家具GL指數在近十年間一直維持在10以下,僅在1992至1994年達到近20,說明中國木制家具以產業間貿易為主。自1992到2008年,17年的平均GL指數僅為6.6561,遠小于50的臨界值,說明中國的木質家具貿易呈現產業間貿易形式,產業內貿易較少。GL指數維持在較低水平反映了我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明顯弱于產業間貿易,但產業內貿易在波動中逐漸小幅上升的特點。各指數測算結果見表2。
Bruelhart指數的波動趨勢與GL指數基本相同,主要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從1992-2004年Bruelhart指數不斷下降,從1992年的21.7391下降到2004年的1.4134,說明貿易增長中產業內貿易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小,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二是2004-2008年的Bruelhart指數一路上升,并在2008年首次超過50,達到53.6,說明2008年木質家具貿易增長主要由產業內貿易引起的,我國木制家具的產業內貿易不斷增加。
2.2.3 TCI指數較高
由表3可得我國木制家具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優勢,且在1992至2006年間呈不斷上升的趨勢,但是在2007和2008年略有下降。TCI指數從整體上反應了我國木制家具的競爭優勢,但是這種優勢主要來源于資源稟賦,在生產、設計、工藝等技術上存在劣勢。
IIT指數作為絕對的產業內貿易額的度量因素,體現我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額呈明顯地上升態勢,尤其是在2007-2008年,有較大幅度的上升。產業內貿易絕對量從1992年的0.42億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4.8億美元。中國木質家具貿易的飛速增長,使產業內貿易在相對量下降的情況下,絕對量仍大幅攀升。因此,中國木質家具產業內貿易規模在逐年擴大,發展速度也相當快。
3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存在問題
3.1 產品質量低,款式缺乏新意
中國木制家具整體質量處于較低水平,只能滿足中低檔消費需求。在產品設計上,國內家具廠商也多是通過模仿,致使木質家具大同小異。企業缺乏創新潛能和設計動力,產品缺乏特色及個性。
3.2 木質家具生產企業缺乏規模經濟效益
我國家具生產企業有5萬多家,其中90%屬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大部分年產值僅為幾百萬元、幾千萬元左右。我國家具企業的規模優勢缺乏,行業進入門檻低,企業盲目發展、重復建設、硬件設施落后、出口無序競爭、相互壓價現象嚴重。
3.3 家具貿易以加工貿易為主
中國家具貿易是一種加工貿易。中國家具產品自身并不能形成真正的國際競爭力。長期依賴加工貿易,會使中國家具產業陷入價值鏈的低層次循環,阻礙中國家具產業的成長。
4 結論及建議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存在產業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兩種模式,從總體來看,產業間貿易占絕對主導地位,產業內貿易目前維持在很低水平,并趨于上升;從動態上看,產業內貿易對貿易增長的貢獻不斷上升;從絕對量看,產業內貿易規模逐年擴大,發展迅速。同時,國內木質家具行業存在產業內專業化分工程度不高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4.1 打造知名品牌,實現家具標準化
創建品牌,提高質量,實現家具標準化生產,是目前家具行業發展的關鍵。提高質量、降低成本也要靠標準化。中國木制家具急需加速走上發展自主設計、自有品牌、提高市場附加值的道路,以形成產業發展的綜合競爭優勢。
4.2 整合產業鏈,實現規模經濟
鼓勵中小型木質家具企業通過并購、合作、參股等方式擴大內部規模效應,兼并重組企業有利于資金技術、管理經驗、技術人才、營銷網絡等重要資源的融合。
4.3 調整產品結構,加強創新意識
為了適用當前的國內國際形勢,避免遭遇反傾銷和反補貼,家具出口企業必須改變以低價取勝的競爭方式,調整出口商品結構,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以便在規避貿易摩擦和貿易壁壘的同時實現較高的利潤。
參考文獻
[1]余偉,楊紅強,曾杰杰.金融危機對中國家具出口的影響及對策[J].林業經濟,2009,(08).
[2]金毓.浙江家具出口現狀及對策[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9,(23).
[3]劉藝卓,左常升,徐宏源.中國林產品產業內貿易分析[J].中國農村經濟,2006,(9).
[4]田園,宋維明,程寶棟.中國木質家具對外貿易現狀及問題分析[J].林業經濟,2006,(3).
關鍵詞:木質家具;產業內貿易;產業間貿易;指數
中圖分類號:F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9-0110-02
1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現狀
1.1 木質家具的界定及數據說明
本研究采用協調制度(HS)分類方法,參照HS稅目注釋,將木質家具界定為代碼940330、940340、940350、940360范圍,時間跨度為1992~2008年,所用數據主要來源于聯合國統計署的COMTRADE數據庫。
1.2 中國木制家具貿易現狀
據統計,從1997年開始,中國家具出口幾乎保持著30%左右的增長率,并在2006年一躍成為世界上第一大出口國。2009年3月份,作為我國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家具行業出口額達22.3億美元,同比增長1.3%。環比來看,家具增長78.1%。我國近13年來的木制家具的進出口情況見表1。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隨著貿易總額的增加,貿易順差逐漸加大,出口額明顯大于進口總額。
2 中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的實證分析
2.1 分析方法
2.1.1 GL指數
在測量產業內貿易水平的方法中,HG Grubel和P JLloyd提出的GL指數受到最廣泛的使用。GL指數的取值在0~100之間,當GL為0時,表明該林化產品的全部貿易表現為產業間貿易;當GL為100時,表明該林化產品的全部貿易表現為產業內貿易。當0
其中GLi表示某國第i類產品一定時期的產業內貿易指數,Xi、Mi分別為該國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期內的出口值和進口值。
GL指數,一方面它反映了一國的外貿競爭力,一國某產業參與產業內分工越深,GL指數也就越高,其外貿競爭力也必然越強。另一方面,它反映了貿易方式的進化,不僅衡量了產業內貿易所占的份額,也表示了產業間貿易的發展。GL指數衡量的是特定時點的產業內貿易水平,是一個靜態的指數,雖然也能通過不同時點的GL指數的變化觀察產業內貿易的變化,但考慮到產業內貿易的增量變化,運用度量邊際產業內貿易的Bruelhart指數從理論上講能更好地反映產業內貿易的動態變化趨勢。為了分析我國木制家具貿易結構的動態變化,我們引入Bruelhart指數。
2.1.2 Bruelhart指數
Bruelhart指數用以測量一定時間跨度內貿易增量的邊際產業內貿易水平,反映了產業內貿易的動態變化,克服了GL指數的靜態性。Bi的范圍在在0~100之間,當Bi為100時,表明木制家具貿易中的增量是由產業內貿易引起的;當Bi為0時,表明木制家具貿易中的增量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當Bi大于50時,表明某時期貿易的增量主要由產業內貿易引起,反之由產業間貿易引起。
Bi=1-|Δxi-ΔMiΔxi-ΔMi|×100%
其中Bi表示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間跨度內的Bruelhart指數,ΔXi、ΔMi分別表示一定時間跨度內第i類產品進出口貿易額增量。Bruelhart指數反映了木制家具進出口貿易的動態變化情況,描述了產業內貿易和產業間貿易的趨勢,從側面上反映了我國木制家具出口競爭力的變化情況。
2.1.3 IIT指數
IIT指數體現了產業內貿易的絕對量。我們用IITi表示第i類產品一定時期的產業內貿易額。具體公式如下:
IIT=(Xi+Mi)-|Xi-Mi|
其中,Xi、Mi分別為該國第i類產品在一定時期內的出口值和進口值。IIT數值越大,表示一國該類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絕對量越多,反之則越少。
2.1.4 TCI指數
GL指數、Bruelhart指數和IIT指數都從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的情況,同時,從側面上也反映了該類產品的出口競爭力。為了更加準確的了解我國木制家具的出口競爭力的強弱,我們引入貿易競爭力指數來衡量,它是指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貿易差額與該國該類產品的貿易總額之比,計算公式如下:
TCI=Xi-MiXi+Mi
其中Xi表示某類產品的出口總額,Mi是該產品的進口總額。競爭力指數能夠反映一國某類產品的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大于零,表明該類產品具備競爭力或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小于零,表明該類產品缺乏競爭力或比較優勢;如果競爭力指數等于零,表明該類產品具備中型競爭力或中性比較優勢。
2.2 測算結果
2.2.1 中國木質家具GL指數較低
從中國木制家具整體來看,GL指數均處于0-100,表明,中國林化產品貿易同時存在產業間和產業內的兩種貿易形式。中國木制家具GL指數在近十年間一直維持在10以下,僅在1992至1994年達到近20,說明中國木制家具以產業間貿易為主。自1992到2008年,17年的平均GL指數僅為6.6561,遠小于50的臨界值,說明中國的木質家具貿易呈現產業間貿易形式,產業內貿易較少。GL指數維持在較低水平反映了我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明顯弱于產業間貿易,但產業內貿易在波動中逐漸小幅上升的特點。各指數測算結果見表2。
Bruelhart指數的波動趨勢與GL指數基本相同,主要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從1992-2004年Bruelhart指數不斷下降,從1992年的21.7391下降到2004年的1.4134,說明貿易增長中產業內貿易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小,主要是由產業間貿易引起的;二是2004-2008年的Bruelhart指數一路上升,并在2008年首次超過50,達到53.6,說明2008年木質家具貿易增長主要由產業內貿易引起的,我國木制家具的產業內貿易不斷增加。
2.2.3 TCI指數較高
由表3可得我國木制家具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優勢,且在1992至2006年間呈不斷上升的趨勢,但是在2007和2008年略有下降。TCI指數從整體上反應了我國木制家具的競爭優勢,但是這種優勢主要來源于資源稟賦,在生產、設計、工藝等技術上存在劣勢。
IIT指數作為絕對的產業內貿易額的度量因素,體現我國木制家具產業內貿易額呈明顯地上升態勢,尤其是在2007-2008年,有較大幅度的上升。產業內貿易絕對量從1992年的0.42億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4.8億美元。中國木質家具貿易的飛速增長,使產業內貿易在相對量下降的情況下,絕對量仍大幅攀升。因此,中國木質家具產業內貿易規模在逐年擴大,發展速度也相當快。
3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存在問題
3.1 產品質量低,款式缺乏新意
中國木制家具整體質量處于較低水平,只能滿足中低檔消費需求。在產品設計上,國內家具廠商也多是通過模仿,致使木質家具大同小異。企業缺乏創新潛能和設計動力,產品缺乏特色及個性。
3.2 木質家具生產企業缺乏規模經濟效益
我國家具生產企業有5萬多家,其中90%屬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大部分年產值僅為幾百萬元、幾千萬元左右。我國家具企業的規模優勢缺乏,行業進入門檻低,企業盲目發展、重復建設、硬件設施落后、出口無序競爭、相互壓價現象嚴重。
3.3 家具貿易以加工貿易為主
中國家具貿易是一種加工貿易。中國家具產品自身并不能形成真正的國際競爭力。長期依賴加工貿易,會使中國家具產業陷入價值鏈的低層次循環,阻礙中國家具產業的成長。
4 結論及建議
中國木質家具貿易存在產業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兩種模式,從總體來看,產業間貿易占絕對主導地位,產業內貿易目前維持在很低水平,并趨于上升;從動態上看,產業內貿易對貿易增長的貢獻不斷上升;從絕對量看,產業內貿易規模逐年擴大,發展迅速。同時,國內木質家具行業存在產業內專業化分工程度不高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4.1 打造知名品牌,實現家具標準化
創建品牌,提高質量,實現家具標準化生產,是目前家具行業發展的關鍵。提高質量、降低成本也要靠標準化。中國木制家具急需加速走上發展自主設計、自有品牌、提高市場附加值的道路,以形成產業發展的綜合競爭優勢。
4.2 整合產業鏈,實現規模經濟
鼓勵中小型木質家具企業通過并購、合作、參股等方式擴大內部規模效應,兼并重組企業有利于資金技術、管理經驗、技術人才、營銷網絡等重要資源的融合。
4.3 調整產品結構,加強創新意識
為了適用當前的國內國際形勢,避免遭遇反傾銷和反補貼,家具出口企業必須改變以低價取勝的競爭方式,調整出口商品結構,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以便在規避貿易摩擦和貿易壁壘的同時實現較高的利潤。
參考文獻
[1]余偉,楊紅強,曾杰杰.金融危機對中國家具出口的影響及對策[J].林業經濟,2009,(08).
[2]金毓.浙江家具出口現狀及對策[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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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田園,宋維明,程寶棟.中國木質家具對外貿易現狀及問題分析[J].林業經濟,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