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財年的開始,日本每年4月1日都有不少法律生效。在今年生效的法律中,《小型家電循環再利用法》因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又關乎國家經濟安全,因而備受矚目。
據日本環境省統計,日本每年廢棄的小型家電多達65萬噸,含有用金屬27.9萬噸,總價值達844億日元(約合56億元人民幣)。
雖然日本早在2001年就已實施了針對電視機、洗衣機、冰箱和空調等四類大型家電的《家電循環再利用法》,但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小型家電只能根據《廢棄物處理法》進行處理。該法要求相關企業在從事回收、運輸及再利用等作業時必須得到各地方政府的許可,這導致日本小型家電循環再利用一直處在低水平狀態。地方政府將大部分廢舊小型家電作為普通廢棄物,進行簡單的掩埋處理。隨著廢舊小型家電日益增多,國土面積狹小的日本難以新建更多掩埋場所。原始簡單的焚燒方式又將大量有毒物質排放到大氣中,焚燒后剩下的廢渣也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因此,為保護環境,日本非常需要一部規范廢舊小型家電循環再利用的法律。
在此背景下,日本國會去年8月正式通過《小型家電循環再利用法》。該法律規定:民眾分類處理廢舊小型家電,并應盡量交給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生產企業必須在小型家電的設計以及部件和原材料的種類上下工夫,降低廢舊小型家電再利用所需的費用,并盡力利用廢舊小型家電等再利用后生成的物質;地方政府結合各自情況對小型家電進行回收并分類。根據該法律,相關企業在取得經濟產業大臣和環境大臣雙方的認定后,無需再經過地方政府許可便能對廢舊小型家電進行收集、運輸及再利用作業。這為相關企業大規模回收再利用小型家電提供了法律支持。
但日本國內不少人仍擔心該法律很難發揮應有作用。一方面,與大型家電不同,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小型家電保存了用戶的大量個人信息,雖然日本政府實施該法律時已采取了很多保障民眾隱私的措施,但仍不能消除民眾的擔憂和不安。不少日本民眾寧可將早已廢棄的小型家電放在家中,也不愿意將其循環再利用。另一方面,該法律缺乏保障地方政府回收小型家電并進行分類的費用,地方政府只能無償將回收的廢家電交給相關企業。此外,該法并不強制所有的地方政府遵守,而采取建議的形式來推動實施。
日本環境省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僅有33.8%的地方政府表示愿意實施該項制度。日本環境省循環推進室室長助理櫻井義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很多地方政府之所以缺乏執行的動力,主要是因為回收和分類所需要人工成本較高,盡管環境省將為地方政府提供回收專用箱并積極向民眾宣傳該法律,但回收和分類的人工費用仍由地方政府承擔。
分析指出,由于回收小型家電成本高等原因,很難短時間內在日本大范圍實施。讓“城市礦山”變廢為寶不僅需要法律的規范、配套的財政支持,更依賴于科技進步和民眾環保意識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