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人類就學會自然物質為自己的生活服務,例如石凳、石桌、樹樁等等.隨著社會的進步、生產的發展,人們利用各種材料設計制造了種類繁多、形式各異的家具為自身的各種形式的活動服務,也可以說,家具發展至當代,它滲透于人類現代生活的各個方面一一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科研、交往、旅游、娛樂、休息等衣食住行的各種生活中。
家具的功能具有雙重性,它具有使用的功能,又具有造型供藝術欣賞的功能。絕大部分家具是可搬動布置的,除了使用功能外,從布置的形式及其本身的造型給室內環境帶來特定的藝術氛圍,還有相當大的觀賞價值,甚至有些家具隨著時代的發展,他們演變成專門的陳設藝術展品。如一些經典的古代家具和著名設計師設計的家具陳列于某些住宅的客廳或公司的接待廳等場所,這時的家具,其使用功能已成為次要的,而其精神面貌和其經濟實力。由此可見家具可不列入陳設的分類,但具有陳設的重要意義。在室內環境設計中藝術氛圍的營造是由室內空間、界面和家具及陳設布置來共同完成的。
家具除了本身具有坐、臥、憑倚、貯藏等固有的使用功能外,在室內環境中,家具還具有特定的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的作用。
建筑室內空間中一定設置有家具,如果沒有家具,就等于只有“軀殼”,而無“內臟”,人們也就無法從事各種活動,因此家具在實現人們在室內從事各項活動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組織空間的作用
在一定的室內空間中,人從事的活動或生活方式會是多樣的,也就是說在同一室內空間中要求有多種使用功能,合理的組織和滿足多種使用功能就必須依靠家具的布置來實現,盡管這些家具不具備封閉和遮擋視線的功能,但卻可以圍合出不同用途的使用區域和組織人們在室內的行動路線。如在住宅的起居室中,常用沙發和茶幾組成休息、待客、家庭聚談的區域,有時加上壁爐或組合壁柜架,形成家庭的起居生活中心。有些住宅的教大客廳,除了布置起居中心外,還可以利用餐桌椅或吧柜等劃分出餐飲區域。在一些餐廳、咖啡廳里,利用火車座式的相座,可以圍合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小空間,以取得相對安靜的小天地。在教室中,利用桌椅的布置組織通行路線,用講臺布置劃分出講學區域。
二、分隔空間的作用
在現代建筑中,為了提高室內空間使用的靈活性和利用率,常以大空間的形式出現,如具有通用空間的辦公樓,具有靈活空間的標準單元住宅等。這類空間中為滿足使用功能所需的空間分隔常由家具來完成。選用的家具一般都具有適當的高度和視線遮擋作用,在通用空間辦公樓中的辦公家具,它可以自成單元具有寫字、打字、電腦操作、文件貯藏等功能,又具有半高可遮擋視線的隔板,單元與單元之間起到兼分又聯的作用,隨著公司業務的變化,辦公區域可做靈活的調整。作為分隔用的家具可以是半高活動式的,也可利用柜架做成固定式的。這種分隔方式兼滿足了使用要求,特別在空間造型上取得極豐富的變化,同時又取得許多有效的貯藏面積。
三、填補空間的作用
家具布置和空間界面的塑造共同形成室內環境氣氛,在空間構成中,家具的大小、位置成為構圖的重要因素,如果布置不當,會出現輕重不均的現象。因此,當我們認為室內家具布置存在不平衡時,我們可以選用一些輔助家具,如柜、幾、架等布置于空缺的地方或恰當的壁面上,使室內空間布局取得均衡與穩定的效果。
四、間接擴大空間的作用
(一)壁柜、壁架方式。由于固定式的壁柜、吊柜、壁架家具可以充分利用其貯藏面積,這些家具還可利用過道、門廊上部或樓梯底部、墻角等閑置空間,從而將各種雜物有條不紊地貯藏起來,起到擴大空間的作用。
(二)家具的多功能用途和折疊式家具能將許多本來平行使用相加的空間加以疊合使用,如組合家具中翻板書桌、組合櫥柜中的翻板床、多用沙發、折疊椅等等。它們可以使同一空間在不同時間做多種使用。
(三)嵌入式墻內的壁窿式柜架,由于其內凹的柜面,使人的視覺空間得以延伸,起到擴大空間的效果。
家具還具有精神功能作用,可以陶冶人們的審美情趣,反映民族文化和營造特定的環境氣氛調節室內環境色彩。
家具不僅是一種簡單的功能物質產品,而且是一種廣為普及的大眾藝術,它既要滿足某些特定的直接用途,又要滿足供人們觀賞,使人在接觸和使用過程中產生某種審美快感和引發豐富聯想的精神需求。它既要涉及到材料、工藝、設備、化工、電器、五金、塑料等技術領域,又與社會學、行為學、美學、心理學等社會學科以及造型藝術理論密切相關。所以說家具既是物質產品,又是藝術創作,這便是人們常說的家具雙重性特點。
家具的類型、數量、功能、形式、風格和制作水平,以及社會家具的占有情況,還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區在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方式,社會物質文明的水平以及歷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國家或地域在某一歷史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標志,是某種生活方式的縮影,是某種文化形態的顯現。因而家具凝聚了豐富而深刻的社會性。
家具的功能具有雙重性,它具有使用的功能,又具有造型供藝術欣賞的功能。絕大部分家具是可搬動布置的,除了使用功能外,從布置的形式及其本身的造型給室內環境帶來特定的藝術氛圍,還有相當大的觀賞價值,甚至有些家具隨著時代的發展,他們演變成專門的陳設藝術展品。如一些經典的古代家具和著名設計師設計的家具陳列于某些住宅的客廳或公司的接待廳等場所,這時的家具,其使用功能已成為次要的,而其精神面貌和其經濟實力。由此可見家具可不列入陳設的分類,但具有陳設的重要意義。在室內環境設計中藝術氛圍的營造是由室內空間、界面和家具及陳設布置來共同完成的。
家具除了本身具有坐、臥、憑倚、貯藏等固有的使用功能外,在室內環境中,家具還具有特定的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的作用。
建筑室內空間中一定設置有家具,如果沒有家具,就等于只有“軀殼”,而無“內臟”,人們也就無法從事各種活動,因此家具在實現人們在室內從事各項活動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組織空間的作用
在一定的室內空間中,人從事的活動或生活方式會是多樣的,也就是說在同一室內空間中要求有多種使用功能,合理的組織和滿足多種使用功能就必須依靠家具的布置來實現,盡管這些家具不具備封閉和遮擋視線的功能,但卻可以圍合出不同用途的使用區域和組織人們在室內的行動路線。如在住宅的起居室中,常用沙發和茶幾組成休息、待客、家庭聚談的區域,有時加上壁爐或組合壁柜架,形成家庭的起居生活中心。有些住宅的教大客廳,除了布置起居中心外,還可以利用餐桌椅或吧柜等劃分出餐飲區域。在一些餐廳、咖啡廳里,利用火車座式的相座,可以圍合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小空間,以取得相對安靜的小天地。在教室中,利用桌椅的布置組織通行路線,用講臺布置劃分出講學區域。
二、分隔空間的作用
在現代建筑中,為了提高室內空間使用的靈活性和利用率,常以大空間的形式出現,如具有通用空間的辦公樓,具有靈活空間的標準單元住宅等。這類空間中為滿足使用功能所需的空間分隔常由家具來完成。選用的家具一般都具有適當的高度和視線遮擋作用,在通用空間辦公樓中的辦公家具,它可以自成單元具有寫字、打字、電腦操作、文件貯藏等功能,又具有半高可遮擋視線的隔板,單元與單元之間起到兼分又聯的作用,隨著公司業務的變化,辦公區域可做靈活的調整。作為分隔用的家具可以是半高活動式的,也可利用柜架做成固定式的。這種分隔方式兼滿足了使用要求,特別在空間造型上取得極豐富的變化,同時又取得許多有效的貯藏面積。
三、填補空間的作用
家具布置和空間界面的塑造共同形成室內環境氣氛,在空間構成中,家具的大小、位置成為構圖的重要因素,如果布置不當,會出現輕重不均的現象。因此,當我們認為室內家具布置存在不平衡時,我們可以選用一些輔助家具,如柜、幾、架等布置于空缺的地方或恰當的壁面上,使室內空間布局取得均衡與穩定的效果。
四、間接擴大空間的作用
(一)壁柜、壁架方式。由于固定式的壁柜、吊柜、壁架家具可以充分利用其貯藏面積,這些家具還可利用過道、門廊上部或樓梯底部、墻角等閑置空間,從而將各種雜物有條不紊地貯藏起來,起到擴大空間的作用。
(二)家具的多功能用途和折疊式家具能將許多本來平行使用相加的空間加以疊合使用,如組合家具中翻板書桌、組合櫥柜中的翻板床、多用沙發、折疊椅等等。它們可以使同一空間在不同時間做多種使用。
(三)嵌入式墻內的壁窿式柜架,由于其內凹的柜面,使人的視覺空間得以延伸,起到擴大空間的效果。
家具還具有精神功能作用,可以陶冶人們的審美情趣,反映民族文化和營造特定的環境氣氛調節室內環境色彩。
家具不僅是一種簡單的功能物質產品,而且是一種廣為普及的大眾藝術,它既要滿足某些特定的直接用途,又要滿足供人們觀賞,使人在接觸和使用過程中產生某種審美快感和引發豐富聯想的精神需求。它既要涉及到材料、工藝、設備、化工、電器、五金、塑料等技術領域,又與社會學、行為學、美學、心理學等社會學科以及造型藝術理論密切相關。所以說家具既是物質產品,又是藝術創作,這便是人們常說的家具雙重性特點。
家具的類型、數量、功能、形式、風格和制作水平,以及社會家具的占有情況,還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區在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方式,社會物質文明的水平以及歷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國家或地域在某一歷史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標志,是某種生活方式的縮影,是某種文化形態的顯現。因而家具凝聚了豐富而深刻的社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