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典型的非關稅壁壘,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是一個極大的挑戰。本文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遭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并指出目前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存在采取比較消極的應對措施的現象,提出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在“企業,行業協會與政府”的模式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這一挑戰,積極地采取措施應對綠色貿易壁壘,增強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競爭力。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 木質家具 出口 影響 建議
1 綠色壁壘下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變動情況
在2003年至2009年間,我國木質家具出口額呈現的是上升的趨勢,從2003年的28.38億美元出口額飛速上升至2009年的75.88億美元。但期間,面對全球金融危機與不斷涌現的綠色貿易保護壁壘,出口額上升趨勢趨于平緩,增幅較小,2008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為68.25億美元,僅比2007年的66.42億美元增加了1.83億美元,同比增長速度僅為2.76%,與2007年的增長率15.49%相比,整整下降了13%左右,2009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增長率也僅為11.18%,2010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有大幅提高。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增速下降,與歐美主要發達國家所設立的各種形式的綠色貿易壁壘有著極大的關系。
2 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帶來的影響
2.1 綠色壁壘的沖擊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成本優勢受到抑制。我國木質家具產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有著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目前主要以加工貿易為主導,具有勞動力成本比較優勢。但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沖擊,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技術革新,如涂料的工藝創新、專業技術人員的引入,以及一系列的相關認證,如原材料的原產地證明等,這一系列費用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的成本投入大大提高了,從而也進一步限制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的勞動力低成本優勢的發揮。
2.2 木材合法性證明增加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難度。木質家具最主要的原材料就是林木,我國邊緣區域的國家自然資源豐富,具有較強的資源優勢,能緩解我國木質家具原材料的緊缺危機。但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許多國家需要木質家具原材料合法性的相關證明。我國大量出口到歐洲的木質家具,其原材料很大比例來自于俄羅斯、西北亞、巴西亞馬遜地域以及非洲剛果盆地,因各國管理法規不同,很難證明木材來源是否合法,這些地域的木材很大比例具備非法采伐木材的嫌疑。這對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無疑增加了原材料的采集難度,充足的周邊木材供應國優勢受到威脅,進一步影響到我國木質家具出口。
2.3 對木材原材料苛刻的要求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受到限制。我國木質家具屬于資源依賴型產業,其原材料之一木材,以從國外進口為主。我國是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木材進口國。近年,國際上出現了許多對我國木材進口較為不利的條例指令,如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議案,歐盟的《關于授予木質家具共同體生態標簽(Eco-label)標準的決議2009/894/EC》等,對出口企業提出了更為苛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對我國原木進口的牽制作用,對我國木質家具產業的順利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威脅。
2.4 FSC認證擴大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障礙。國際上具有最高權威的認證體系是森林管理委員會(FSC),它包括兩方面內容:森林經營認證(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OC)。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在原材料和木質家具產品方面都需進行FSC認證,這對于不少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是一個既繁瑣又高昂的認證過程,并且具有一定難度,可能在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后,仍得不到認證,具有一定的風險。
2.5 綠色貿易壁壘削弱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國際競爭力。
2.5.1 我國木質家具可比凈出口NTB指數。我國木質家具從1996年開始,可比凈出口NTB指數(一國某產品的凈出口占該產品貿易總額的比重)都保持著穩定的趨勢,保持在0.9~1范圍之間變動。但進入2007年之后,NTB指數有小幅下降趨勢。2007年為0.949,相對2006年下降了0.02;2008年為0.932,相對于2007年下降了0.017;2009年為0.941,相對于2008年下降了0.009。NTB指數的下降,說明了我國木質家具的出口競爭力在這三年間有了一定的削弱,這無疑離不開金融危機以及大范圍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
2.5.2 我國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MS指數。1996至2007年我國木質家具的國際市場占有率MS(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出口額占世界同類產品出口總額的百分比)是大幅度上升的,2006年,我國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第一次占據了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的榜首位置。但進入2007年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市場占有率變動幅度大幅減緩,趨于平穩。
我國木質家具凈出口指數及其國際市場占有率指數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的大小。綠色貿易壁壘削弱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國際競爭力。
3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對綠色貿易壁壘之現狀分析
面對目前所遭受的木質家具出口綠色貿易壁壘,各出口企業選擇了不同的規避、應對措施。有比較正面的回應,如從自身出發,改善企業制造及營運的流程,根據相應綠色壁壘的條款來做正面的改善,如引進新設備、新原料和新型科技人才,生產綠色、符合標準的木家具,又如力爭購買合法的、經認證的原材料等一系列措施。但也有比較消極的應對措施,如放棄國際市場,轉戰國內市場,以及尋求風險較大的跨界生產等做法。采取比較消極的應對措施只是暫時性的規避了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重壓,沒有長遠意義。大量優質的出口實木家具涌向國內市場,采取大幅度降價,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可能會導致其在一定時間內出現嚴重的虧本現象,不足以緩解其出口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反而雪上加霜。而對于跨界生產,一旦沒有把握好度,沒有足夠的專業化,企業的跨界可能會讓其沒有核心競爭力,最后被對手擊敗,同時對其原有的主要產品也失去一定的競爭力。這樣同時將大大挫傷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貿易,從而影響我國整體的出口貿易。因此,我們需要尋求正確的應對方式,從各個方面共同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4 應對建議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在“企業,行業協會與政府”的模式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這一挑戰。
對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應向國際先進的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學習,借鑒其先進的技術、管理、理念等等。需要從包括原材料、生產制造、市場選擇以及企業自身的意識培養等多方面來進行規避綠色貿易壁壘的方案設計。增強環境責任,建立企業環境責任制度;嚴格控制原材料管理,避免進口非法木材;建立我國自主、系統且國際認可的原材料供應體系;通過網絡與國際交流及時更新木質家具綠色壁壘資訊。充分利用綠色營銷,可通過木質家具綠色設計、木質家具綠色標識管理、木質家具綠色定價和開展綠色促銷幾個方面來付諸實踐。通過綠色技術創新來達到國外發達國家所設立的貿易壁壘的相關要求,努力開發環境友好型木質家具,從根本上解決木質家具所面臨的綠色貿易壁壘問題。
我國政府應發揮其在國際政治中的作用,通過政治協商、交流,為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國際市場競爭環境,使其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家具行業協會組織是我國不夠完善的家具市場的監督者和輔助者,家具行業協會組織能幫助我國木質家具行業在國際市場上與相關協會組織協商交流,促進世界相關家具協會組織的相互溝通,達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正確看待并將綠色貿易壁壘視為不僅是一種壁壘,更是推動我國木質家具綠色貿易的動力,同時將其轉為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新機遇。
參考文獻:
[1]李富.我國木制家具的國際競爭力評價[J].西北林學院學報,2007(1):133-135.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 木質家具 出口 影響 建議
1 綠色壁壘下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變動情況
在2003年至2009年間,我國木質家具出口額呈現的是上升的趨勢,從2003年的28.38億美元出口額飛速上升至2009年的75.88億美元。但期間,面對全球金融危機與不斷涌現的綠色貿易保護壁壘,出口額上升趨勢趨于平緩,增幅較小,2008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為68.25億美元,僅比2007年的66.42億美元增加了1.83億美元,同比增長速度僅為2.76%,與2007年的增長率15.49%相比,整整下降了13%左右,2009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增長率也僅為11.18%,2010年的木質家具出口額有大幅提高。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增速下降,與歐美主要發達國家所設立的各種形式的綠色貿易壁壘有著極大的關系。
2 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帶來的影響
2.1 綠色壁壘的沖擊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成本優勢受到抑制。我國木質家具產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有著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目前主要以加工貿易為主導,具有勞動力成本比較優勢。但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沖擊,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技術革新,如涂料的工藝創新、專業技術人員的引入,以及一系列的相關認證,如原材料的原產地證明等,這一系列費用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的成本投入大大提高了,從而也進一步限制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的勞動力低成本優勢的發揮。
2.2 木材合法性證明增加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難度。木質家具最主要的原材料就是林木,我國邊緣區域的國家自然資源豐富,具有較強的資源優勢,能緩解我國木質家具原材料的緊缺危機。但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許多國家需要木質家具原材料合法性的相關證明。我國大量出口到歐洲的木質家具,其原材料很大比例來自于俄羅斯、西北亞、巴西亞馬遜地域以及非洲剛果盆地,因各國管理法規不同,很難證明木材來源是否合法,這些地域的木材很大比例具備非法采伐木材的嫌疑。這對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無疑增加了原材料的采集難度,充足的周邊木材供應國優勢受到威脅,進一步影響到我國木質家具出口。
2.3 對木材原材料苛刻的要求使我國木質家具出口受到限制。我國木質家具屬于資源依賴型產業,其原材料之一木材,以從國外進口為主。我國是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木材進口國。近年,國際上出現了許多對我國木材進口較為不利的條例指令,如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議案,歐盟的《關于授予木質家具共同體生態標簽(Eco-label)標準的決議2009/894/EC》等,對出口企業提出了更為苛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對我國原木進口的牽制作用,對我國木質家具產業的順利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威脅。
2.4 FSC認證擴大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障礙。國際上具有最高權威的認證體系是森林管理委員會(FSC),它包括兩方面內容:森林經營認證(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OC)。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在原材料和木質家具產品方面都需進行FSC認證,這對于不少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是一個既繁瑣又高昂的認證過程,并且具有一定難度,可能在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后,仍得不到認證,具有一定的風險。
2.5 綠色貿易壁壘削弱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國際競爭力。
2.5.1 我國木質家具可比凈出口NTB指數。我國木質家具從1996年開始,可比凈出口NTB指數(一國某產品的凈出口占該產品貿易總額的比重)都保持著穩定的趨勢,保持在0.9~1范圍之間變動。但進入2007年之后,NTB指數有小幅下降趨勢。2007年為0.949,相對2006年下降了0.02;2008年為0.932,相對于2007年下降了0.017;2009年為0.941,相對于2008年下降了0.009。NTB指數的下降,說明了我國木質家具的出口競爭力在這三年間有了一定的削弱,這無疑離不開金融危機以及大范圍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
2.5.2 我國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MS指數。1996至2007年我國木質家具的國際市場占有率MS(一個國家某類產品的出口額占世界同類產品出口總額的百分比)是大幅度上升的,2006年,我國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第一次占據了木質家具國際市場占有率的榜首位置。但進入2007年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市場占有率變動幅度大幅減緩,趨于平穩。
我國木質家具凈出口指數及其國際市場占有率指數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競爭力的大小。綠色貿易壁壘削弱了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國際競爭力。
3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對綠色貿易壁壘之現狀分析
面對目前所遭受的木質家具出口綠色貿易壁壘,各出口企業選擇了不同的規避、應對措施。有比較正面的回應,如從自身出發,改善企業制造及營運的流程,根據相應綠色壁壘的條款來做正面的改善,如引進新設備、新原料和新型科技人才,生產綠色、符合標準的木家具,又如力爭購買合法的、經認證的原材料等一系列措施。但也有比較消極的應對措施,如放棄國際市場,轉戰國內市場,以及尋求風險較大的跨界生產等做法。采取比較消極的應對措施只是暫時性的規避了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重壓,沒有長遠意義。大量優質的出口實木家具涌向國內市場,采取大幅度降價,對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可能會導致其在一定時間內出現嚴重的虧本現象,不足以緩解其出口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反而雪上加霜。而對于跨界生產,一旦沒有把握好度,沒有足夠的專業化,企業的跨界可能會讓其沒有核心競爭力,最后被對手擊敗,同時對其原有的主要產品也失去一定的競爭力。這樣同時將大大挫傷我國木質家具出口貿易,從而影響我國整體的出口貿易。因此,我們需要尋求正確的應對方式,從各個方面共同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4 應對建議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在“企業,行業協會與政府”的模式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這一挑戰。
對于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來說,應向國際先進的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學習,借鑒其先進的技術、管理、理念等等。需要從包括原材料、生產制造、市場選擇以及企業自身的意識培養等多方面來進行規避綠色貿易壁壘的方案設計。增強環境責任,建立企業環境責任制度;嚴格控制原材料管理,避免進口非法木材;建立我國自主、系統且國際認可的原材料供應體系;通過網絡與國際交流及時更新木質家具綠色壁壘資訊。充分利用綠色營銷,可通過木質家具綠色設計、木質家具綠色標識管理、木質家具綠色定價和開展綠色促銷幾個方面來付諸實踐。通過綠色技術創新來達到國外發達國家所設立的貿易壁壘的相關要求,努力開發環境友好型木質家具,從根本上解決木質家具所面臨的綠色貿易壁壘問題。
我國政府應發揮其在國際政治中的作用,通過政治協商、交流,為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國際市場競爭環境,使其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家具行業協會組織是我國不夠完善的家具市場的監督者和輔助者,家具行業協會組織能幫助我國木質家具行業在國際市場上與相關協會組織協商交流,促進世界相關家具協會組織的相互溝通,達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我國木質家具出口企業應正確看待并將綠色貿易壁壘視為不僅是一種壁壘,更是推動我國木質家具綠色貿易的動力,同時將其轉為我國木質家具出口的新機遇。
參考文獻:
[1]李富.我國木制家具的國際競爭力評價[J].西北林學院學報,2007(1):1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