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具作為室內空間的主要陳設物,滲透于現代生活的各個方面,在室內環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不僅具有坐、臥、儲藏等實用性功能,還是體現室內氛圍和藝術效果的重要物品。因此,我們應該有機的把家具融入到室內設計中,發揮其功能和作用,使室內空間更加完美與和諧。
關鍵詞:家具 室內設計 作用 原則
“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是室內設計和家具設計的基本點,其根本目的都是滿足人們的使用功能和精神需求等。室內設計主要是通過整體的色彩、材料,陳設品,燈光來表達設計主題,而家具是室內所要表達的設計思想和文化的體裁、從屬并服務與室內設計這個主題。因此在室內設計中,家具不僅只是滿足其本身所具備的功能需求和視覺美感,還可以更大程度的發揮其本身的特性。我們應該有機的把家具融入到室內設計中,發揮其功能和作用,使室內空間更加完美與和諧。
1 家具在室內設計中的作用
1.1 分隔空間
由于同一個空間被不同的人使用,所以人們對空間的需求及功能的要求也有所不同。而空間的劃分又分為實體空間劃分和虛擬空間劃分。所謂實體空間劃分,是指通過對建筑結構構件的外露部分,來感悟結構構思及營造技藝所形成的空間環境;而虛擬空間劃分是一種即無明顯界面,又有一定范圍的建筑空間。它的范圍沒有十分完整的隔離狀態,也缺乏教強的限定度,只靠部分形體的啟示,依靠聯想來劃分空間,所以又稱“心理空間”。
1.2 營造空間氣氛
每一個民族都有其自身的民族文化和背景,而每一個民族文化的發展及演變,都對室內設計及家具風格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換言之,不同時期的家具,反映出不同時期的社會文化背景及民族特色。
1.3 構建色彩心理空間
家具是一種深具文化內涵的產品,它實際上體現了一個時代,一個民族的生活習俗,它的演變實際上也表現了社會文化及人的心理行為和認知,反映在家具體現,就在于它對于室內環境色彩心理空間的構建。色彩通過人的視覺作用于心理,進而導致情感上的變化。通過時間的過濾和積淀,那些典型的色彩組合都帶有了某種色彩象征的意味。在中外傳統的家具中有很多經典范例,它們有的成為某一民族和某一類人群的固定表征。
了解了色彩的心理空間構建過程,并使之靈活運用到家具設計之中,我們就能使室內空間的色彩運用更為豐富多變,適應不同的心理需求。
1.4 裝飾空間
人們在使用家具的過程中,除了獲得直接的功效外,還會得到一種心理上的滿足。這種心理上的滿足,實際上是對家具藝術的一直認知過程,即美學上的審美要求。每個人都有審美和愛美的心理要求,在對家具的審美認知過程中,形式的美感、色彩的刺激和宜人的功效都會給人們帶來視覺亮點。
我們通常都以本能、感覺判斷形式,所以在擺設家具時,往往忽略空間的實質意義及功能性。因此我們在做室內設計的時候要先考慮到房間的功能、風格、家具的使用便利和視覺上的美感等。這就要求我們在選用家具時應要充分考慮其實用功能和裝飾性。實用性是在室內空間中與人各種活動關系最密切的;而家具的裝飾性主要是體現室內氣氛和藝術效果的,因此在現代室內空間設計中顯得尤其重要。
室內設計是運用一定的技術和藝術手段在原有的不完善的空間上,創造出功能合理、美觀舒適、符合使用者生理和心理要求的室內環境。而家具是室內設計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部分,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室內設計師的任務,不僅僅在于對室內空間的設計和規劃,同時也要考慮如何更合理的利用家具對室內空間進行裝飾,這樣方能更大程度上滿足人們的功能需求和精神需求,營造出滿足使用者生理和心理要求的宜居環境。
2 家具陳設設計的原則與方法
家具的陳設應該結合空間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家具的類型和數量;根據家具的單一性或者多樣性,明確家具的布置范圍,達到功能分區的合理性;組織好空間活動和交通路線,使動靜區域分明;分清主要家具和從屬家具,使之相互配合,協調統一的共處在相同的空間中;安排組織好空間的形式、形狀和家具的組合方式,達到整體和諧的效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從布置格局、風格等方面進行考慮;從空間的形象和空間景觀出發,要使家具陳設具有規律性、秩序性、韻律性和表現性,以獲得良好的視覺效果和心理效應。
2.1 因地制宜原則
家具在住宅室內中即具有物質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就其根本目的是滿足人們的居住行為和心理需求。優秀的家具配置就應該達到優化人們生活的標準。
因地制宜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2.1.1 位置合理
家具的布置首先應滿足使用上的需要。空間活動的要求決定了家具的布置方式和結構形態。其次,家具布置方式應充分考慮空間條件的限制。此外,家具的布置除了應考慮能合理地布置恰當尺度的家具以外,還要考慮人在使用這些家具時應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家具的陳設形式根據室內不同的功能要求可分為兩類:規則式(對稱)和自由式。規則式布局是以對稱形式出現的,它能明顯地體現出空間軸線的對稱性,給人以莊重、安定、穩重的感覺。
2.1.2 合理利用空間
家具的適當布局及其外形使用功能的明確,都能加強空間分區界線的清晰度,劃分出心理上的動靜區域,主動做到互不干擾。在不同的空間環境中,布局家具時,要結合相應的使用要求,合理的選擇位置,使室內采光、交通、觀景,呈現最佳狀態,方便人的使用,能最有效地利用空間和改善空間。如小面積居室的家具尺度要小,不宜笨重。家具的布局盡量靠邊。要劃分出不同功能的活動區域,如活動區、工作區、休息區等。最好以多功能家具為主,如折疊家具、翻轉家具等,懸掛式家具更妙。
總之,家具配置要從怎樣正確引導健康的居住行為來考慮,雖然家具的布局并不能從根本上決定人的行為,但卻可以起到指導和暗示的作用。恰當的家具配置可以提高生活層次,優化生活模式。
2.2 統一協調原則
統一協調原則是將家具布置于室內空間中,與室內環境及環境中的其它陳設品形成一個整體,從而營造自然、調和、雅致的空間氛圍。統一協調原則可以從藝術風格、色彩、質感和造型等方面得以運用。家具配置中的協調統一包括與空間的協調和自身的統一。
2.3 構圖均衡原則
家具在室內環境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還與室內各種各樣的其他陳設品產生聯系,而且這種聯系是密不可分的。一般而言,大件家具與小件家具對人的吸引力是不同的。為了達到大小家具的均衡,可以采取改變家具對人的吸引力來獲得均衡。如把小件家具放到距某一個中心近些的地方,而把大件家具放到距這個中心遠一些的一側,可獲得大小家具在視覺上的均衡。
身份證號碼:231011198001061542
關鍵詞:家具 室內設計 作用 原則
“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是室內設計和家具設計的基本點,其根本目的都是滿足人們的使用功能和精神需求等。室內設計主要是通過整體的色彩、材料,陳設品,燈光來表達設計主題,而家具是室內所要表達的設計思想和文化的體裁、從屬并服務與室內設計這個主題。因此在室內設計中,家具不僅只是滿足其本身所具備的功能需求和視覺美感,還可以更大程度的發揮其本身的特性。我們應該有機的把家具融入到室內設計中,發揮其功能和作用,使室內空間更加完美與和諧。
1 家具在室內設計中的作用
1.1 分隔空間
由于同一個空間被不同的人使用,所以人們對空間的需求及功能的要求也有所不同。而空間的劃分又分為實體空間劃分和虛擬空間劃分。所謂實體空間劃分,是指通過對建筑結構構件的外露部分,來感悟結構構思及營造技藝所形成的空間環境;而虛擬空間劃分是一種即無明顯界面,又有一定范圍的建筑空間。它的范圍沒有十分完整的隔離狀態,也缺乏教強的限定度,只靠部分形體的啟示,依靠聯想來劃分空間,所以又稱“心理空間”。
1.2 營造空間氣氛
每一個民族都有其自身的民族文化和背景,而每一個民族文化的發展及演變,都對室內設計及家具風格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換言之,不同時期的家具,反映出不同時期的社會文化背景及民族特色。
1.3 構建色彩心理空間
家具是一種深具文化內涵的產品,它實際上體現了一個時代,一個民族的生活習俗,它的演變實際上也表現了社會文化及人的心理行為和認知,反映在家具體現,就在于它對于室內環境色彩心理空間的構建。色彩通過人的視覺作用于心理,進而導致情感上的變化。通過時間的過濾和積淀,那些典型的色彩組合都帶有了某種色彩象征的意味。在中外傳統的家具中有很多經典范例,它們有的成為某一民族和某一類人群的固定表征。
了解了色彩的心理空間構建過程,并使之靈活運用到家具設計之中,我們就能使室內空間的色彩運用更為豐富多變,適應不同的心理需求。
1.4 裝飾空間
人們在使用家具的過程中,除了獲得直接的功效外,還會得到一種心理上的滿足。這種心理上的滿足,實際上是對家具藝術的一直認知過程,即美學上的審美要求。每個人都有審美和愛美的心理要求,在對家具的審美認知過程中,形式的美感、色彩的刺激和宜人的功效都會給人們帶來視覺亮點。
我們通常都以本能、感覺判斷形式,所以在擺設家具時,往往忽略空間的實質意義及功能性。因此我們在做室內設計的時候要先考慮到房間的功能、風格、家具的使用便利和視覺上的美感等。這就要求我們在選用家具時應要充分考慮其實用功能和裝飾性。實用性是在室內空間中與人各種活動關系最密切的;而家具的裝飾性主要是體現室內氣氛和藝術效果的,因此在現代室內空間設計中顯得尤其重要。
室內設計是運用一定的技術和藝術手段在原有的不完善的空間上,創造出功能合理、美觀舒適、符合使用者生理和心理要求的室內環境。而家具是室內設計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部分,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室內設計師的任務,不僅僅在于對室內空間的設計和規劃,同時也要考慮如何更合理的利用家具對室內空間進行裝飾,這樣方能更大程度上滿足人們的功能需求和精神需求,營造出滿足使用者生理和心理要求的宜居環境。
2 家具陳設設計的原則與方法
家具的陳設應該結合空間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家具的類型和數量;根據家具的單一性或者多樣性,明確家具的布置范圍,達到功能分區的合理性;組織好空間活動和交通路線,使動靜區域分明;分清主要家具和從屬家具,使之相互配合,協調統一的共處在相同的空間中;安排組織好空間的形式、形狀和家具的組合方式,達到整體和諧的效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從布置格局、風格等方面進行考慮;從空間的形象和空間景觀出發,要使家具陳設具有規律性、秩序性、韻律性和表現性,以獲得良好的視覺效果和心理效應。
2.1 因地制宜原則
家具在住宅室內中即具有物質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就其根本目的是滿足人們的居住行為和心理需求。優秀的家具配置就應該達到優化人們生活的標準。
因地制宜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2.1.1 位置合理
家具的布置首先應滿足使用上的需要。空間活動的要求決定了家具的布置方式和結構形態。其次,家具布置方式應充分考慮空間條件的限制。此外,家具的布置除了應考慮能合理地布置恰當尺度的家具以外,還要考慮人在使用這些家具時應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家具的陳設形式根據室內不同的功能要求可分為兩類:規則式(對稱)和自由式。規則式布局是以對稱形式出現的,它能明顯地體現出空間軸線的對稱性,給人以莊重、安定、穩重的感覺。
2.1.2 合理利用空間
家具的適當布局及其外形使用功能的明確,都能加強空間分區界線的清晰度,劃分出心理上的動靜區域,主動做到互不干擾。在不同的空間環境中,布局家具時,要結合相應的使用要求,合理的選擇位置,使室內采光、交通、觀景,呈現最佳狀態,方便人的使用,能最有效地利用空間和改善空間。如小面積居室的家具尺度要小,不宜笨重。家具的布局盡量靠邊。要劃分出不同功能的活動區域,如活動區、工作區、休息區等。最好以多功能家具為主,如折疊家具、翻轉家具等,懸掛式家具更妙。
總之,家具配置要從怎樣正確引導健康的居住行為來考慮,雖然家具的布局并不能從根本上決定人的行為,但卻可以起到指導和暗示的作用。恰當的家具配置可以提高生活層次,優化生活模式。
2.2 統一協調原則
統一協調原則是將家具布置于室內空間中,與室內環境及環境中的其它陳設品形成一個整體,從而營造自然、調和、雅致的空間氛圍。統一協調原則可以從藝術風格、色彩、質感和造型等方面得以運用。家具配置中的協調統一包括與空間的協調和自身的統一。
2.3 構圖均衡原則
家具在室內環境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還與室內各種各樣的其他陳設品產生聯系,而且這種聯系是密不可分的。一般而言,大件家具與小件家具對人的吸引力是不同的。為了達到大小家具的均衡,可以采取改變家具對人的吸引力來獲得均衡。如把小件家具放到距某一個中心近些的地方,而把大件家具放到距這個中心遠一些的一側,可獲得大小家具在視覺上的均衡。
身份證號碼:231011198001061542